第三回 过年
作者:明日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0087

碳火融融的帐内虽不似帐外那般冰天雪地,他还是倒吸了口冷气,张口结舌道:“可是秦朝的秦,木字旁的桧?”

本不把这种武夫看在眼里的执事没想到对方知道自己的姓名,微微有些诧异,露出自负的口吻:“然也!”

他的脑袋嗡地一声,不敢置信地再追问一句:“请问秦夫人贵姓?”

执事脸上露出不悦的神情,毕竟甫一认识就问候别人的老婆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他却不想得罪这郡主跟前的红人,心想这家伙真是莫名其妙,打听人家老婆干嘛?勉强应道:“贱内姓王。”

身后的完颜楚月正同几个相熟的将领打招呼,没有听到两人的对答,否则不起疑心才怪,他怎么会知道秦桧这个人?

他低低呻吟了一声,抓紧时间最后确认地问了只有该历史阶段的人才明白的第三句话:“两位皇帝还好吗?”

执事的脸色这一瞬间变了几变,明显心虚地看着他,忽然变得口吃起来:“两位……圣……圣上……安好无恙。”

他浑身一颤,目光直勾勾地穿过仿佛透明的执事,落在了前方的空处。他一直小心翼翼百般求寻的谜底就这么揭开了,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历史坐标,时空位置是南宋小王朝建立的初期,而眼前的执事百分之九十九就是后来那个遗臭万年的大奸臣——秦桧!

他还有些不能将眼前的事跟自己的历史知识连接起来,秦桧怎么会在这里?金兀术呢?他对这一段历史的认识大半来自于童年时看的小人书,他一直以为秦桧是和金兀术暗通款曲后回到南宋的,现在看来小说的创作和真实的历史有些出入,难道挞懒就是金兀术的原型,那金兀术其人呢?

但是,他旋即就抛开了这些疑惑,因为他的脑海里闪出了一个令他无比激动向往的名字!他的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一种伟大的情感里面了。

他做梦也想不到,他竟有机会跟一位他自小就崇拜的、名垂千古的大英雄处在同一个时代。难怪女真兵们还不认识,因为这位英雄波澜壮阔的绚丽篇章还未正式展开,在南宋黑暗而压抑的历史长卷中,只有这位令后人扼腕的英雄曾短暂地照亮过它,或许正因为有了何其暗晦的背景,才有了何其耀眼的星辰。

冥冥中他来到了这个注定是悲壮的时代,是否也会融入这悲壮的大潮,以悲剧收场?他心潮澎湃,遥思以往,是这个英雄的故事陪着他走过无邪的青少年岁月,曾几何时,英雄的名字离那个越来越物欲横流的后世越来越远,只有在某个猛醒的瞬间,才触动他堕世染尘的心灵。

幼年时,满脑子奇念的他曾童稚地幻想,假如他出生在那位英雄的时代,就一定会在那个大汉奸陷害英雄之前力挽狂澜。

长大后,博览古今的他时常想,如果拿破仑、希特勒不进攻或迟几年进攻俄国,那么人类的历程,是否会截然不同。虽然说历史是人民大众创造的,但某些单个的人,确实可以改写历史,像成吉思汗、毛泽东这样绝代天骄们,如果他们死亡的时间发生少少变化,世界的格局都将发生剧巨的变化。

那么,一个普通人呢?一颗汪洋中的水滴在何种情形下都无法改变河流的方向,但身为万物之灵的人呢?

现在他知道,现在的他就能,那个大汉奸就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只要自己拔出弯刀,就这么一挥,中国此后的历史就要改写。他热血沸腾,一个真正“千载”难逢的机会就摆在自己眼前。

当然,他不会傻到在此刻的大庭广众之下动手,转念之间,他已打定了主意,如果没有机会,就是创造机会也要干掉这个遗臭万年的大坏蛋,退到最坏的一步,大不了来个同归于尽。

不,他不能跟他同归于尽,至少,在他瞻仰到英雄的风采之前不能。否则,他这一趟算是白来了,不,简直是这一生是白活了。若后人看到他的笔记,得知他到了英雄的时代,却没见到英雄,入宝山而空手归,不笑死他也要骂死他。

在短短的一瞬间,他胸中涌起各般念头,既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豪情,又有计较个人得失的小我思想,几厢缠斗,委实决决不下。但总的来说,自我感觉还是十分伟大,对前阵困绕着他的儿女私情嗤之以鼻。

他转眼换上了一副笑脸,经历过尘世间各种惨痛教训的他深知,想要对付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先接近他,跟他交上朋友,让他失去戒心。

他想起了自己曾对后世最好的几个朋友推心置腹讲过的一番话:“我们要彼此珍惜,因为到了这种年龄,我们已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结交新的真正的朋友了,如果现在我失去了你们当中的一个,我的朋友就少了一个。”

就在他讲了这番话不久,其中的一个就在背后给了他一刀,那一年,他二十五岁,笑里藏刀的把戏,他用血的代价学到了。

但秦桧是何许人也,虽不知这个从哪冒出来的新同胞的底细,但从方才的对话和察言观色中,嗅出了这个同胞对自己决无善意,就好像老鼠对猫的感觉一样,天生不是同类,早已生了提防之心,笑里藏刀同样是他的拿手好戏,也堆出了满脸笑容。

两个各自心怀鬼胎的家伙同时打起了哈哈,分外亲热起来,倒把完颜楚月冷落在一边。

这时,已喝得醉醺醺的移刺古晃过来,一把拉开他,口齿不清道:“明日,不要理这个家伙,他是你们汉人中的败类,为了投靠我们大金,连老婆都搭上了。”

执事显是被说中了痛处,依旧笑眯眯的眼中闪过一丝杀机。

他却没有注意到秦桧的细微变化,否则,他将重新估计对方的实力与智力,一个汉人执事若无所恃,是不敢对一个女真军官用如此眼神的。因为移刺古的话也令他的脸一阵白一阵红的,自己的所作所为跟执事又有何区别。

不知何时,达凯也凑了过来,一副打抱不平的样子:“移刺古此言差矣,秦执事乃深明大义,做我大金的狗也胜过做南宋的人,明日百人长,对不对?”

这番话说得拐弯抹角,一下子带上了三个人,移刺古脸上大不以为然,却碍于身份,没在吱声,这厢的俩人听得满脸羞惭,第一次心意相通,这种变相的侮辱,即使是这个后来的大奸臣脸上也挂不住。

接下来的反应就显示俩人的差别了,转眼间,执事露出谄媚的笑容:“圣将军此言甚是,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嘛,明日大人,是否?”

这老奸巨滑的家伙顺手将了他一军。他一看自己的两个对头站在了一个战壕里,一唱一和地挤兑他,非逼着他给自己扣上汉奸的帽子不可,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大学里就精于诡辩的他立刻抓住了对方的语病,避开主题,冷笑道:“依两位的说法,这识时务的俊杰就是狗了,不知圣将军是否算俊杰呢?”

达凯脸色一变,还没有人敢如此公然讥讽他,正待发作,便听到边上的完颜楚月忍俊不禁地笑起来,紧张的气氛立刻缓和。

各自散开,他随完颜楚月去拜识新的军僚,瞥见秦桧拉住达凯在原处嘀咕着,显是打听自己的底细。

鼓声响起,一队女真姑娘翩然而入,在大帐中央跳起了舞,宴会正式开始了。这种小规格的嘉奖宴挞懒是不出席的,因此各位将官都显得无拘无束,大都在宴会开始前已喝上了,他和移刺古这两个本应是主角的人反而没人搭理,因为在座的将官都是谋克以上级别,就属他俩军衔最小,还好有完颜楚月陪着。

他到现在对女真的军衔还是稀里糊涂的,应该有十人长、五十人长、百人长、谋克(辖三百人长)、千人长、猛安(辖十谋克)、万人长……还有各种将军。中国人自古官多,少数民族也不能例外。

舞毕,照例是摔角表演,几个已喝得东歪西拽的武将看得技痒,扯住相熟的同僚进入场内比试起来,发黄的羊毛地毯上,这边一对那边一对地扭作一团,其余人一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面看得哈哈大笑。

女真人在宴席上没大没小的作风他看得多了,苦的是身边正襟危坐的楚月郡主,在这些大半是她父亲的下属面前,她摆出一副庄重之态,连累得他也缩手缩脚,好在没逼他饮酒。

移刺古也知道他酒量不行,苦无对手,只好自斟自饮。

这时,他看见达凯端着一碗酒微笑着走来,心中暗暗叫苦,只求他不要找上自己,自知喝酒、摔角都不是人家对手。

早已憋得难受的完颜楚月活跃起来,拉住达凯又说又笑的,全没了刚才的风度。

达凯跟喜笑颜开的移刺古连干了几大碗酒,这才转向了他,满嘴喷着酒气:“明日怎么不饮酒,是不是好汉子?”

哪壶不开提哪壶,他心道来了,针锋相对道:“饮酒的未必都是好汉!”

达凯露出嘲弄的眼神,话中有话:“那么摔角呢?”

他被挤出了这句话:“那当然是!”

达凯像看着陷阱里的猎物:“好汉子,咱们摔一把!”

他没有退路了,硬着头皮道:“好吧!”

他看着脚步踉跄、已有七、八分醉意的达凯,投机地想或可一拼,而且自己已非从前。达凯一下场,他便傻眼了,但见人家酒意全消,笔挺而立,爽朗的声音传遍全场:“诸位大人,我和明日百人长来一场小赌,给大家助兴,谁摔角输了便学三声狗叫。”

看到达凯大有深意地瞥过来,他知道自己落入了圈套之中,达凯以佯醉和言语引自己入彀,又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他无法反口,显是要清一清方才的口水帐,当真是小人报仇,只在眼前。

他又感觉到另一道幸灾乐祸的目光,立刻猜到了它的主人是谁——秦桧。

女真人性喜争强斗胜,顿被挑起了兴头,一面吆喝清场,一面纷纷以俩人的输赢赌起酒来,有大半人赌达凯赢,剩下的一小半却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站在他一边的。

完颜楚月大感有趣,也和移刺古赌了起来,她当然是赌自己的大英雄表哥赢,移刺古拍着胸膛鼓励他:“兄弟,没关系的。”

言下之意,也不看好他。听得满不是滋味的他磨磨蹭蹭脱甲解刀,盘算着如何对付这个女真高手,在这非拼生死的比试中,护身甲起不了作用,奇异的感应也不会出现,他现在可以说是一无倚仗。这时,移刺古凑到他耳边说了一句:“以静制动。”

跟达凯交过手的移刺古这句话可谓雪中送炭,他感激涕零地看了移刺古一眼,又狠狠地白了在一旁等着看热闹的完颜楚月:“女人都这么现实,哪个时代都一样。哼!老子作了狗,你这做主人的也不光彩。”

他打起精神走进场内,达凯故作高姿态地一抱拳:“明日先请”

这女真的摔角以蒙古的跤法为主,但并不限制拳打脚踢,规则更接近后世的自由搏击,无论用何方法,只要打倒对方就算赢。

他打量着高出自己一头的达凯,其身未动,已有一种压迫感袭过来,心一横:“先动手就先动手,老子怕你怎的?”

气势已弱的他为了振作信心,惟有先发制人,右脚跟狠狠跺地,发力冲前,“呼”地一个直拳打过去,将移刺古“以静制动”的忠告忘在了脑后。

达凯轻笑一声,侧身一让,单腿巧妙地一绊,他便一个踉跄,摔了出去,只看着地面扑向自己。

他手舞足蹈地四肢着地,落在了地毯上,还惯性地向前爬了几步,方才停住,总算没趴下,这下好,没学狗叫,先学狗爬了。

众军僚一起笑将起来,两下的实力高低立判,赌酒押他的一方一个个看得摇头,皆做好了罚酒的准备。

他小脸胀红地爬起来,第一个照面就差点栽了,而且摔得如此难看,愈多人前心理素质就愈好的他并不为此感到丢人,他的脸红是忿不过完颜楚月对她表哥追星族般的喝彩,他不甘心地大吼一声,再次扑向达凯。

他右手拟个刀式,惟有如此方能使出他糅合了在完颜楚月的刀法和沙场实战练就的连环踢。他大腿带小腿,力贯于脚,拧腰、掉臀,换脚,一个前踢再接一个后踢,一气呵成地攻向达凯下盘。

这一脚呼呼生风,真有几分威势,换了对方是两军阵前的敌兵,早已被撂倒在地,只需补上一刀便了结了。偏偏与他对阵的不是个普通一兵,而是女真年轻一代的骄傲。

达凯这次不闪不避,已先一步站在了他的落脚点,仗着身高臂长的优势,以泰山压顶之势一拳反迎向他的面门,以刚对刚,比的是速度、劲力和反应。

这就是女真人大异中原武学的招数,不求繁琐漂亮,但求简单实用,来自代代在白山黑水之间狩熊猎虎的经验。完颜楚月对他授艺时曾提及,他也曾跟部下切磋过,并不以为然,今日才算正经领教,碰到了真正高手,方知山各有高,对猛兽都有效的招数,更遑论对敌了

进攻的节奏被打乱,他眼见得这一脚虽能堪堪踢到对方,但达凯的拳头也将落在自己脸上,不打掉几颗门牙才怪,这样的代价当然不值得,他头一偏,双手架去。

侧旁的移刺古看得皱眉不已,弱者先行出击极易暴露其弱点,个小势薄的他正面对撼高大灵活的达凯,已属不智,而顺着对手而变招,更陷己于被动,乃有输无赢了。

达凯得势不饶人,化拳为爪,抓住了他的衣领,他暗呼不妙,女真人都有一手好跤术,他怎会忘记达凯和移刺古跤来跤往的精彩一赛。

他恶狠狠地抬膝顶向达凯的小腹,以摆脱对方抓把,若非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他一定会用上女子防身术的阴招。

达凯脚拳眼相随,一膝挡住,另一脚迅速绊上来。他心想完了,眼前浮现出自己被摔得四仰八叉的情景,全身的肌肉立刻失去了张力。

达凯这一脚却没有绊下去,贴在他耳边说了一句:“想输,没这等便宜!”

俩人在瞬间打了个照面,旋即分开。在座的像完颜楚月、移刺古这般的行家皆看出明日已输了一招,只奇怪达凯为什么收脚。他当然明白达凯的心理,猫吃老鼠之前总要耍个够。

场内的两人面无表情地对视,双方谈不上什么交往,甚至稍微深入的话题都没进行过,除了方才的一番辩驳;却又十分熟悉对方,因为完颜楚月常在一方的跟前谈及另一方,彼此早已直觉地感到,在以完颜楚月为目标的情场上,他正越来越成为足以威胁达凯地位的对手。

而这一场比试,或许只是两人暗战的正式开始,此战——不可避免。完颜楚月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场内的两人,表情颇为复杂,似乎感觉些什么了。

移刺古在身后大声地咳嗽着,提示他的金玉良言,他苦笑着,以静制动,他怎会忘记兄弟的忠告,可谈何容易?仅交手两三个回合,他就知自己远不是达凯的对手,不在同一个级别上的对决,似乎只有祭起臭丫头师父的“逃”字诀了。

明白了技不如人,他的心情倒平静下来,省起了自己刚扛上肩膀的伟大重任。他斜了一眼坐在另一面的秦执事,虽然后世的经验告诉他“看人不看脸”,但那家伙道貌岸然地盘坐在醉醺醺的女真军僚中间,全无一丝奸样,若不是自己来自明日的世界,大概怎么看不出眼前的白面文人竟会是后来那个弄权卖国的大汉奸。

为自己找到台阶的他更没什么压力,大不了学狗叫,反正丢脸事小,杀大汉奸事大,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老子要多多保重自己。

“咚咚”的鼓声不合时宜地敲起来,也敲在了他的心上,他额头冒出了汗珠,怎么打,摆明了是自取其辱。还是只要输得不太难看就行了,再不济也要从对方身上捞点本回来。他这般想着,心里到底是一万个不愿意,自从到了这个时代,这样的尴尬处境就一直跟随着他,哎,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只有如此宽解自己了。

抱着这般念头,他索性放开手脚,第三次扑向达凯,且来个只攻不守。这种打法在双方旗鼓相当的情况下,可出奇制胜,但双方差距太大时,却是徒劳无功。

达凯大鹰般围着他闪、挪、腾、移,位置飘忽不定,举手投足,步步制住他的先机。他就像一头困兽一般,咻咻然突不出达凯的圈子,只觉眼前到处是对手的身影,他手忙脚乱,再无章法可言。

对方明明每次均可得手,却又留有一线破绽,让他屡屡反出。饶是如此,他已是满头大汗,后面的小辫子也散开了,情形相当狼狈。众军僚一个个看得大眼瞪小眼,明明几招就可见分晓的比试,场上却打的甚是热闹,渐渐地,大伙儿都看明白了,圣将军是故意留有余地,戏耍这个百人长开心呢,比武变成了游戏,满帐文武看戏般地嬉笑起来。

本在大呼小叫的完颜楚月渐渐不吱声了,她的小蛮靴在地上顿着。真是奇怪,她明明赌他输,自己教出的徒弟当然知其实力,却又不想看到他如此不堪一击,两下真是矛盾。而现在达凯做的实在过分,她竟巴望他再显出人意表的本事,挫挫表哥的威风。

他衣衫不整,疲于奔命,也明白达凯将自己当猴耍,在上气不接下气中,心内的三味真火一点一点地燃烧汇聚,那幼时不服输的脾性从圆滑的成年意识里破茧而出:老子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焉能忍受如此折辱?

他忽然一个怪异的肢体扭曲,以一个意想不到的角度从达凯的圈中翻出来,却是他跳霹雳舞时的一个高难动作,在此刻行云流水般使出,成为绝妙的一招。

这些前辈的古人如何见过这后世的舞蹈动作?满帐堪称行家的武将皆颔首不已,这是他目前唯一算是亮点的表现。

完颜楚月脱口而出地大声叫好起来,她清脆悦耳的声音立时打破了场上两人平衡的心境,更微妙地影响了这场比试的进程,这是当局的三人谁都没想到的,只有一个局外人嗅出了味道,他就是秦桧。

成功地挣脱了达凯的掌握,又得到了臭丫头的意外鼓励,他的信心大增,投机了女真人不在背后袭击的习惯,借慢慢转身的空儿拼命调息,当他立定原地,已是气闲神定,以静制动的意念在胸中默然涌出。

他嘴角闪过自信的一撇,用无畏的目光盯着对面的达凯,老子来自思维、知识均远超尔等的时代,怎的也配跟你斗上一斗。

绝非浪得虚名的达凯一改方才的轻视之态,以看到一个真正武者的目光,一脸凝重地上下打量着他:这个从海岛上蹦出的汉人小子真有表妹说的那般不可测?

在达凯的目光倒映中,他那粗糙的皮肤,大大的弯钩鼻子,胡子拉碴的方下巴,皆已跟北人无异,惟有本是英挺的眉眼间透着南人特有的狡猾,再就是个头矮了点,虽然他尽力挺得笔直。

这是达凯第一次正视他,他应感到自豪,因为他终于被这眼高于顶的女真少年英雄视为对手了。

他用耗力过度而变沙哑的嗓子,以靠近他俩的人都能听到的声音挑衅:“圣将军,我想听你的狗叫哩!”

达凯神色一变,眼中寒光射出。他不得不出此激将法,因为他经不起鏖战了,而达凯从东北的苦寒环境和无数的战斗中锻炼的强壮体魄,似乎再打个一天一夜也不成问题,女真人的体质都这么好,这大概是金军所向披靡的因素之一。

“果然有种!看脚!”不自量力的人总是惹人愤,尤其是血管里流着火爆因子的北国人,达凯被激起了怒火,更有恼表妹易帜的心理作祟,发起了第一次的主动进攻,他身形一闪而出,脚似鞭梢横扫过来,再没有任何保留。

他目光炯炯地盯着对方志在必得的一脚,空前强大的斗志汹涌而出。蓦地,那只有在生死关头才出现的奇异感应出现了,他心中一动,隐隐感觉到了一些什么,却无暇思索,极速之间,在那一圈冷一圈热的波流中捕捉到达凯脚法中的破绽。

有如水落石出般的,另一种更奇异的感应出现了,他的脑海里在同一时间里出现了无数空间的运动画面,简直无法用语言描绘的情形,然后飞快定格在其中的一幅上。他尚无察觉便融入了那幅画面,化作了那个人,就这么腾空而起,他仿佛灵魂出窍般地看到自己的身体与《黑客帝国》中的女主角合二为一,一个慢镜头的三百六十度大回旋踢腿,后发先至,在达凯的脚到达自己之前,正中达凯的面颊。

场面急转直下,达凯嘴里喷出一团血花,还没有明白发生什么事就翻滚倒地,晕了过去。而他的心口一阵呕吐般的难受,大脑的血液仿佛供应不上,他皱起眉头,摇摇晃晃地也倒下了。

全场人都惊呆了,只看到忽然变了个人似的百人长,以谁也看不清的动作将神勇的圣将军踢倒在地,脑筋一时都没转过弯来。

只有完颜楚月反应最快,她忽地站起身,冲进场内。这是已经懵懵懂懂的他看到的最后情景,他最后的潜意识里滑过这样的悬念,完颜楚月是冲向自己还是冲向达凯……

冷,寒冷,彻入骨髓的寒冷!这是他恢复思维后的第一意识。

他本能地想缩成一团,却发现四肢仿佛不存在似的,然后他拼命地去睁开双眼,但不知道自己是否睁开了双眼,因为他的眼前是黑暗,无以复加的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

“这是什么地方?”他想不起之前发生的一切,脑海里只剩下这一个念头。接下来他知道了自己的眼睛是开的,因为他看到了黑暗的中央出现了一个红点,火红的红点,至红至纯的红点。

他仿佛重获光明的盲人,用无比崇敬的目光注视着那个红点。忽然,红点发出耀眼之极的光芒,划破了黑暗,然后,整个世界都亮了。他像初生婴儿般地看着这个红通通的世界,这是一个单纯的无边无垠的混沌世界,那个变亮的红点挂在世界的正中央。

从空间的视角上,那个红点仿佛离自己远得不能再远;在心灵的距离上,它又离自己近得不能再近,如此的语言只描绘出其万分之一。

倏地,那个红点迅速地膨胀,爆开,炫光四射,蘑菇云般地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散开,那炫光吞没了所到之处的一切,以三维立体之外的感觉扑面而来,他本能地伸手挡住双眼,才发现自己有了手的感觉。然后,他感到了炽热,穿透身体每一个细胞的炽热,熔去一切万物的炽热,他看到了遮在眼前的手化为骨骼、化为虚无,他吓得惨叫一声,顿时醒来。

几张熟悉的面孔全都露出喜悦的笑容:“百人长醒了,百人长醒了!”

他记起了之前的事,秦桧、达凯、比武、晕倒。看着从帐外透入的几缕阳光、火盆里燃尽的石炭和满脸疲容的部下们,他问的第一句话是:“我怎么了?”

忽里赤如释重负地拍额庆道:“百人长,小的们担心死了,你那日与达凯一番剧斗,先后晕倒,一直睡到现在才醒来。”

“哪里是剧斗,该是老子被人家耍弄才对。”他心中苦笑,旋即看到床前案上摆着一盘黄灿灿的点心,一个个小方块叠成大方块,竟是从未见过的。

自他来到这时代,吃的东西要么是大块鱼肉、要么是小米面和水,全是粗线条的北方食物,从没见过如此精致的东西,肚中的饥饿感袭上来,不客气地拿起来就吃,粘粘的很香,像极了后世的萨其玛,只是没放糖,他嘴里忙活着,含糊不清地问了第二句话:“我躺了几天了?”

后面一个陌生的小兵上前答道:“大人躺了有九天了,十人长昼夜守在床前,几乎没合过眼哩。”

这小兵一口东北话说得十分溜,显然不是女真族人,他知道女真军队里有个汉营,大部分是来自东北的汉人,地域的属性使他们依附女真是理所当然的。但亲兵营一惯是女真的嫡系,绝少让汉兵加入的,他这个百人长已是特例。

“我晕了这么久了?”他停住嘴,瞪着陌生小兵,问忽里赤:“这小子是谁?”

忽里赤答道:“他叫李巨,是郡主专门从汉营抽来服伺百人长的。”

他的心里一阵温暖,问了第四句:“郡主呢?”

忽里赤答道:“应该在中央大营。”

他心情一黯:“达凯就在那里,她一定去陪他了,不晓得这小子伤情怎样?但一定没自己这么糗,躺了九天。”

忽里赤接下来的话又令他精神一振:“郡主每天都来探视百人长,连祭天大典时都没落下,这‘打糕穆丹条条’就是她从大典上带来的。”

忽里赤的口气透着些许羡慕,他不知道什么祭天大典,但看来这劳什子“条条”是个稀罕玩意,他再拿了一块放进嘴里,挥挥手:“你们分了吃吧。”

几个部下欢天喜地地各拿了一块,俱躬身向北,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里吃下去,只有那叫李巨的小兵没吃。他诧异地扬起眉毛,吃一块点心,犯得着如此郑重吗?他不知不觉模仿了完颜楚月的习惯动作,他有这个毛病,学喜欢的人的动作与语气。

李巨看出了他的疑问,凑上前来道:“大人,您不晓得吗?跟咱汉人一样,大金也在正月里过年,不过不叫过年,叫祭天,由大金国教——萨满教主持施礼。这点心是祭天的供品,吃了有福的。大人,您晓得吗?您跟达凯大人的一战,可轰动哩,连达凯的师父——萨满教教尊大人都惊动呢。”

“自己是出了风头,那有若神来的一脚,被那么多武将看到了,能不传出去?难怪达凯那么横,原来有这么强硬的后台。”他打量着相貌乖巧、口齿伶俐的李巨, “这小子倒是个人才,虽然感觉浮夸了点,但自己身边正缺少这样一个耳目。”

“过年了?”他眯起了双眼,视线飘向了莫名的空处……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里,他睁开了双眼,这些天对龙的子孙来说,是一个一年一度的大日子——过年,对他来说,还具有双重的意义,二十四年前的大年初九,一个男孩诞生了,循环了两个本命年,长成了现在的他。

他拿起准备好的鲜花,风度翩翩出了门,空气中洋溢着浓郁的火药味,呛人,但他喜欢,因为这曾是他童年的最大乐趣。

在港城的另一边,一个女孩也懒洋洋地起了床,精心地打扮起自己。半个钟之后,女孩一脸幸福地偎着他出现在大街上,“嘀——嘀”,他的BP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没复机,街上人很少,来来去去,手里都提着年糕和糖葫芦。

女孩是他半年前认识的,刚毕业的大专生,模样清纯,是他喜欢的类型。这一天,他的BP机、手机响个不停,都是祝贺他生日的,他渐渐不耐烦了,最后干脆关了手机。

在咖啡厅里共进了午餐后,一位服务生引着他俩步入了一间KTV包房,看得出,女孩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有些局促。他爱怜地牵她坐下,女孩瞥了服务生一眼,脸红了。他熟练地点了一大堆点心酒水,服务生上完盘,识趣地退出,关上门。

包房里的气氛一下变得温馨了,女孩拿出一尊小玉佛:“HAPPY BIRTHDAY!”

“THANKS!”他微笑答道,却没有伸手去接,而是低下头。女孩看出了他的诡计,迟疑了一下,还是将玉佛戴上了他的脖子。他顺势抓住了她的小手,凉凉的,滑滑的。女孩抽了一下却没有抽出来,在粉色的灯光下,她的整个人都羞红了,他一时看痴了。

大年初一的那个下午,他过得很愉快,在俩人情意绵绵的卡拉OK对唱中,他的BP机响了几次,他丝毫不觉。

华灯初上,他坐在回家的的士里,看着眼前闪过的万家灯火,心情微醺得如同暖冬的风。他没有想到,在其中的一盏灯下,另一个女孩,正坐在电话机旁,痴痴地等他复机。她就是跟了他四年、分手了三个月的泪儿。

他也许忘了,她却记得,上一个大年夜,他将她拥在怀里,深情地说:“泪儿,明年的今天,我会当着全世界的面,正式向你求婚。”

她没有想到,她顶着父母巨大的压力跟他保持的恋情,,却只因为她三个月前的一句话“我们会有结果吗”而结果。她真的没想到,以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他,竟再也没有来找过她。现在,她为他精心准备、希望复合的生日礼物,竟无法送出。在这一个快乐的大年夜,她背着她的家人,在被窝里哭了好久,恍惚中她想到:“或许,就是天意吧!”

曾深深迷惑于他编织的爱情童话的她第一次意识到:“他所讲的那些话都是骗我的,那是不存在的。”

第二天早上,他躺在床上敲着BP机,号码一排排地后退,他忽然停住,一个非常熟悉的号码跳入眼帘,他的心一颤,那个曾被他用无数浪漫包围的女孩浮出了心扉。

虽然那些浪漫情节别人或许只在书本、影视上感受过,但他知道它们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因为他一直在有意或者无意实践着这样的童话。

他一直不知道这是他的幸或者不幸,直到那一夜,因他老实八交的父母无法给刚大学毕业的他谋到一个好的单位,她的父母对他俩的交往开始激烈的反对时,他以大无畏的精神,长跪在她家的门口,想要以一个血性少年的真诚感天动地泣鬼神,打动她的家人。

可是,换来的却是上半夜的冷嘲热讽和下半夜的蚊叮虫咬,而她——只是在高高的二楼上,泪流满面地地劝他回去,连出门的勇气都没有。那一刻,他清楚地感受到一颗炽热刚强的心渐渐冷却晶裂的全过程,他终于知道,这份以浪漫刻意出来的爱,在沉重的世俗面前是如此地不堪一击,他失望了,对自己、对她、对这个曾以满腔激情面对的社会。

而苟延残喘到“我们会有结果吗”的结果,只是一种迟早的必然。他看着这曾经是他最贴心的号码,此时的他已非当年那个只能依靠父母走向社会的少年,拿起床头的电话打了过去,他已经无须顾忌她的家人了,他俩的分手正是他们最期盼的。

刚好是她接的电话,听到那熟悉的温言柔语,他一时百感交集:“泪儿,新年好!”

两边一时无语,良久,那头传来低低的缀泣声,他的鼻子一酸:“中午老地方见!”

在那个只有他俩知道的老地方,他的微笑掩饰不了心中的惆怅,手像从前那样握住她的手:“还好吗?”

她似从前那样温柔地看着他,眼中一丝幽怨:“我还能好到哪里去,听说你有了新女朋友?”

他的手一下子缩回来:“哪里,一般的朋友而已。”

他旋即后悔了,他又上了她的当,她只不过是试探他,这是老花样了,但他不经意的小动作总是将真相暴露。他忙叉开话题:“你呢,一定好多男孩追你。”

她的眼圈一红,泪珠儿滚下来:“亏你问得出口,我还能找别的男人吗?”

他的脸讪讪的:“那种事,我不说,你不说,谁会知道?再说,现在的社会挺开通的。”

她忽然使劲拧住他的耳朵:“大坏蛋,还好意思说这话?”

他自然地连连告饶:“夫人饶命,夫人饶命!”

俩人相视而嘻,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她抹去了泪水,泪眼含笑:“难得你有空陪我,带我看电影去。”

这是俩人的老规矩了,下午场的电影院里,他俩坐在后排,只顾搂着说悄悄话了,不觉电影已散场,犹依依不舍。他在她耳边道:“我家里人都去姑姑家拜年了,很晚才回来。”

她当然知道他的意思,羞红了脸,啐一口:“坏东西!”

激情过后,她躺在他的臂弯里,仿佛不经意地拣起一根长发,问:“你新女朋友的。”

他下意识地点点头,才发现又上当了,明明是她独有的棕色发稍,反口却已来不及。她赤红的脸刷地惨白,一口狠狠地咬在他的胳膊上,哭道:“下流家伙,我再也不见你了!”

他被她从未有过的激烈反应惊呆了,眼睁睁地看着她穿衣离去,找不到一个留下她的理由。好久,他抚摩着胳膊上她留下的深深牙印,身上、心上同时隐隐作痛。他一辈子都忘不了,在那个他本命的大年里,他失去了一段永远无法挽回的情感……

“哈哈,我兄弟醒了!”一个大咧咧的声音从帐外传来,当然移刺古。他欣喜地就要爬起来迎接,忽然感觉不对,被窝里的自己怎么光溜溜的,他脸色一变,那个救命宝贝护身甲?他一把抓住了立于床边的小兵:“我的衣服呢?”

李巨必恭必敬地答道:“大人昏迷时身上忽儿冷似冰,忽儿热似碳,衣服都被汗水浸透,小人便给大人除去衣衫,拭了身子。”

他急得口吃起来:“老……老子问的是衣服,你……你罗嗦了一大串干嘛?”

李巨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衣衫都洗了。”

他克制住想踹小兵一脚的冲动:“我最里面的那件呢?”

李巨恍然大悟道:“哦,大人说的可是那件皮褙子,小人没洗,搁在外面晾着呢。”

他狠狠地一拍床沿,大吼一声:“赶快拿来给我穿上!”

他这没由来的脾气令忽里赤几个面面相觑,不知小兵做错了什么。李巨忙不迭地往帐外跑去,和进来的移刺古撞个正怀,被铁塔般的移刺古撞翻在地,没敢停歇,连滚带爬地奔出去。

“哪来的莽小子?”移刺古呱呱大叫,目光转向床上的他:“兄弟,谁惹你生气了?”

移次古看到他一愕,转向边上的忽里赤:“这小子是谁?我兄弟呢?“

他也愕然道:“大哥,我在这啊!”

移刺古听到熟悉的声音,方凑上前,仔细打量着他,他也莫名其妙:“总不成我昏了几天,连模样也变了?”

移刺古瞪大了牛眼:“兄弟,你怎么变成白面小生了?”

他听得十分奇怪,什么白面小生?却见几个手下一齐笑将起来,又见那个小兵捧了他的救命宝贝进来,他顾不得别的,先套上了护身甲,立刻感到心安了。他拉着移刺古的手:“大哥,我怎么了?”

移刺古用手摸着自己的大胡子:“你的胡子呢?”

他下意识地摸摸下巴,光光的,自堕入这个时代从未剃过的胡子都不见了,不由诧异地反问:“咦,我的胡子呢?”

李巨立刻诚惶诚恐地跪下:“小的见大人昏迷中容颜憔悴,便斗胆给大人刮了脸,请大人恕罪。”

他见这小兵显然被自己刚才的脾气吓坏了,心里倒有些歉然:“没事的,我喜欢。你们也都累了,下去歇息吧。”

众部下躬身而退,移刺古一竖大拇指:“为兄看走了眼,真有你的,竟没输给圣将军。”

他被移刺古的话带回了那晚的情景,那个触动他的念头浮上来。移刺古跟他聊了一会,也告辞了,帐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前思后想,总算从一连串跌拓起伏的生死经历中理出了一丝头绪。

那奇异的感应,在他穿上护身甲前从未发生过,唯一的解释,这感应的源头,来自这救命的宝贝。他脱下了护身甲,仔细地查看起来。

毕竟他具有领先这时代的知识和思维能力,可以从非迷信的角度看事物,他相信,若是这时代的人接收到这种感应,一定会以为是鬼神附体。而他知道某些导体或事件可以激发人的原始潜力。

一旦想通了这一节后,发生在他身上不可思议的反应全都有了解释。人体是一个大宝藏,作为人类具有某些与生俱来的潜力,只不过随着人类的进化和社会的发展这些功能逐渐退化了,比如爆发力,人类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或大喜大悲之际,可以爆发出科学上无法解释的巨大能量。所以,他在生死关头总能出现的神奇感应和英勇表现,一定源自这种本能潜力。

同时,人体还有一直尚未开发的某些领域,比如右脑。他看过这方面的理论,人的左脑被利用的最多,而右脑的开发几乎是空白。左脑主主观析断,右脑主客观记录。出于人类的右手习惯和主观意识,人类右脑的功用几乎被忽略了,即使左撇子也只用了九牛一毛。右脑记录着人类沉睡以久的天赋本能,甚至残存着人类进化源头处的记忆,一旦跟左脑的功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人类的各种能力将实现一个质的飞跃,甚至能达到超人的境界。

所以,他跟达凯的一战中有若神来的一脚,就是右脑的客观记忆加上左脑的主观分析的成果,但他的体力却跟不上思力的变化,于是出现了透支,他才晕倒。至于那个奇怪的梦境,很显然是一次原子爆炸,极可能是地球甚至是宇宙的起源情景、亦或是上一次人类文明的末日情景,应该来自他的生物进化链的遗传。

他翻来覆去地看着着其貌不扬的护身甲,看不出一丝端倪,上面的一番推测也仅止是推测而已,他无法找到确认的依据。同时还有个疑点,若护身甲真有这般好处,那穿过的人还不若获至宝,怎会轻易予人?只怕是传给亲生儿子都要考虑考虑,何况是一个外族女弟子。

当然,他有一个法子可以确认,就是在下一个生死关头不穿这甲,看会不会再有神奇的感应。可是,这个法子,打死他也不会用的,不冒无谓的险也是他的座右铭之一,再说,无论它有无感应,但确实是个救命宝贝。他头有些大了,不再想下去。

大概是睡了太久了吧,熄灯的号角声吹过了好久,他还睡不着。帐外一片银亮,他知道是雪的反光,他想起了后世夜猫子的生活方式,仿佛在遥远的梦里。

他穿上皮袄,走到帐外,月光撒遍大地,座座连营仿佛一个个雪丘,旌旗在雪后的夜里猎猎作响,远处传来巡逻兵的踏雪声,他喜欢这种掩盖了一切污浊的洁白,童心大发,避开巡逻兵,往雪地的无人迹处一步步踩过去,在齐膝的雪上留下一串串脚印。

他不知不觉地越行越远,等他想到返回时才发现自己迷路了,寒风吹平了他来时的脚印,被雪覆盖的营帐一模一样,他找不到任何熟悉的标志,开始怀念那温暖的被窝了。

忽然,上风处传来嘎吱的脚步声,他一惊,还有谁会有这般午夜踏雪的雅兴,难道是大宋的夜袭队?他忙伏在一个雪丘的阴影处,窥视来者。

脚步声越来越近,原来只有一个人,他看到对方身着女真军服,以为是落单的巡逻兵,放下心来,正好打听回营的路,便长身而起。

对方忽然见雪地上冒出了一个人影,不知是人是鬼,吓得一声尖叫,跌倒在地,竟是一个娇柔的女声。他大感好奇,忙上前扶起她,一张少妇妩媚的俏脸仰面在月光下,浓浓的脂粉香扑鼻,看样子是个军眷,目光中充满了惊吓。他忙好言相加:“夫人,不要怕,是自己人。”

少妇听到了女真语,也看到了他的着装,一颗心放下来,在他的搀扶下站起来:“哪营的小兵,这么无礼,吓死奴家了。”

他反问:“你又是什么人?”

少妇诧异地瞪着他:“你不认识我?”

“呵,口气挺大!”他重新打量着她,长长的黑发披散在头盔下,跌散的衣襟中,隐隐露出雪白的乳沟,敢情里面没着亵衣,肯定不是个正经货,正经女人怎会穿着男人的服装深夜在外,说不定是去会了相好返回。

他这样想着,眼睛也不安分地瞟来瞟去,毕竟他是个男人,到这个时代快半年了,连女人的一点腥都没沾过。

少妇看到他毫无惧色的目光,感觉十分有趣,再看清他刚刮过的白面小生样,也有了兴趣,她轻笑一声,将衣襟更敞开了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兵,敢这么看老娘,当心挖掉你的眼珠子。”

这番威胁的话从少妇的红唇里吐将出来,竟充满了诱惑,深深的乳沟在眼前晃动,他到这时代后一直被生存压力抑制的欲火腾地被点燃了,色迷迷地回了一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挖眼珠子又算什么?”

他的色鬼模样正对了少妇的胃口,她佯作脚下一滑,“哎呀”一声,风情万种地跌过来,他忙张开双臂,顿时抱个满怀,看着少妇的脸贴上来……在雪地里,干材遇到了烈火。

当他被巡逻兵护送回营时,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分,他悄悄地进了自己大帐,在后世从未试过一夜情的他,没想到在古代实践了,他并不是君子,所以不惶惶然,相反,还精神十足,就势在帐里耍了一回刀,只有些后悔,忘了问少妇的名字。

天大亮了他才醒来,李巨早已候在一旁,端了一瓷盆的热水给他洗脸,有人伺候着真舒服,当李巨递了一盒牙粉上来,他开始有点烦了,他见过完颜楚月用过这东西,比后世的刷牙还琐碎,一看就是汉人祖先发明的玩意,比较之下,他更喜欢女真男人的生活方式,天天不刷牙,月月不洗澡。

不过,他又想起完颜楚月对大宋文化的情有独钟,自己倒真要注意这些细节,她送来这个小兵说不定就是这个用意。他苦着脸用这中药味的玩意揩了牙,哎,男为悦己者洁嘛。

远处的楚州城里传来阵阵的爆竹声,李巨告诉他今天是正月初五,小年。他容光焕发的走出去,去给完颜楚月请安,这是做奴才的礼节,却也是他醒后想做的第一件事。

一路上遇到女真兵皆口称:“忽都。”

这是他没听过的一个新词,他问了跟在身后的李巨,意思是“同福”, 想是跟汉语的“新年好”差不多。到了郡主大帐前,他想到一见他就冒刺的刺花,忙叫李巨打头阵:“明日百人长给郡主请安。”

穿得一身红的刺花大摇大摆地走出来,看到两人先愣了一下,目光里透出疑问。他知道她一时没认出自己的小白脸模样,忙恬着脸上前,现学现卖了一句:“刺花姐姐,忽都。”

刺花古怪地盯着他,然后冷哼了一声,又扑哧一笑,回了一句:“忽都!进去吧。”

真是豪爽的女真姑娘,拿得起放得下,这一笑泯恩仇,显示那过去的事情不再追究了,他被刺花的转变弄得感慨万分:“女人真是难以琢磨的动物。”

他迈入大帐,想到就要见到完颜楚月,一颗心竟扑通跳了起来。大帐里没人,完颜楚月在内帐里还没出来,他老老实实地站在案前等候,听着帐外传来李巨和刺花有说有笑的声音,他心道:“这小子倒是个自来熟,第一次见面,就能哄那带刺的花开心。”

冷不防耳朵一阵剧痛,香风扑面,银铃般的声音传过来:“臭奴才,这么久才醒来,害得自家担心,该打!”

他痛在耳上,暖在心上,少女这一番真情流露的话说明他的一番努力没有白费,他连连告饶:“郡主饶命,小的该打。”

完颜楚月那张娇嫩欲滴的玉脸出现在他的眼前,旋即瞪大了双眼,张圆了樱桃小嘴:“明日,是你吗?”

他胡须尽去的真实面目完颜楚月也是第一次见到,他对自己的容貌颇为自信,想当年在后世迷倒了多少青春少女。他故作茫然地反问:“小的有哪里不妥吗?”

“臭奴才,怎变得油头粉面的?人家都认不出哩。”完颜楚月将他推开,嗔怪的表情里分明掠过了一丝红晕,其实,哪个姑娘不爱个俏郎君。

他方看清她一身民族盛装,一水的雪白绒裙,全身只有黑发、星眸、红唇的颜色闪耀在眼前,冰清玉洁,宛若天山上的雪莲花,虽然他压根没见过雪莲。似乎陶醉在过年的气氛里,少女的天性尽露,完颜楚月拉住他的手:“咱们玩雪去。”

“呼”地一个大雪团堵住了他的嘴,他满脸雪渍,看看身边的李巨,也是同样狼狈,倒不是他俩让着对方女流之辈,而是对方实在太厉害了,自幼在雪地里长大的女真人打雪仗真跟玩似的。

少女的笑声在雪地上回响,他吐出了嘴里的雪沫,跟着气喘吁吁地呼出白雾,他的小脸通红,汗珠直往下落,双手被雪团浸得发烫,他还没来得及掷出手中的雪团,又一个雪团击中了额头。

“臭丫头,专挑老子脸上砸!”他眼冒金星,大叫:“认输!认输!”

回答他的一连串的雪团,完颜楚月显然意犹未尽,刺花更是乘机公报私仇,他和李巨只好抱头鼠窜,向营地的方向逃去。

这是后营外的一片小树林,枝上的冰条被你追我赶的四个人刮得纷纷落下。后营门已经在望,他和李巨放缓了脚步,完颜楚月恢复了郡主的风度,站岗的两个小校看到这四人的情景,彼此会心地一笑。

这时,一队人马转过营门,迎面行来。为首马上一人远远地打个招呼:“忽都,郡主。”

好熟的声音,他抬起头,真是冤家路窄,那人锦衣皮袍,文官打扮,不是秦桧是谁。秦桧也看见了他,楞了一下,立刻满脸堆笑:“原来是明日大人,身体安好?”

他也一楞,只见过他一次的秦桧竟能一眼认出无须的他,而跟他很熟的移刺古、完颜楚月却都没有,此人洞察细微的能力不可低估,对付这样一个人当真要处处小心谨慎,万不可着了形迹,自己的唯一优势大概就是对方摸不清自己的来路和意图,他忙回应:“多谢执事关心。”

完颜楚月对这汉奸印象不错,微笑回道:“忽都,执事有何公干?”

秦桧勒住缰绳:“哪里,陪贱内赏雪。”

“大人真有雅兴。”完颜楚月让过一旁,向后面的一骑打招呼:“秦夫人,忽都。”

“郡主真是越长越标致,日后不知哪家王孙有福哩。”一个娇柔的声音打趣回道,大方的完颜楚月难得地扭捏起来。

好耳熟的声音,他一惊,目光移过去,两个亲兵牵着一匹枣红小马,马上端坐着一位头戴斗篷身着锦袍的贵妇,气质高雅,这位秦夫人可就是那个同样臭名昭著的王氏?

他习惯地眯起眼睛,这是他近视眼时期的习惯,其实他的眼睛已经不近视了,这是他在这时代最大的收获之一。他认为是远离号称“眼球时代”的后世的结果;同时,在这时代的视力锻炼也功不没,在依靠全方位身体机能配合的冷兵器战场上,视力的作用是第一位的,可以瞬间决定生死,珍惜生命的他当然不敢在这方面偷懒。

王氏的面部轮廓在淡淡的薄纱后隐约可见,是有点眼熟,可是他怎会认识她?他在这时代认识的女子用五根手指数都嫌多。

问候毕,秦桧一行继续前进,他眼不不眨地盯着王氏,在她擦肩而过的一刹,一丝微风吹起了面纱,五官清晰可辨,不是昨夜一夜情的少妇是谁?他脸色大变,在心里呻吟了一声:“天哪!哪有这么巧的事,老子在这时代的第一次竟被这个比她老公还黑心的臭婆娘夺去了,可是,那么解风情的一个女子……跨越时空的世界也这么小,老天哪,你对我也太残忍了!”

王氏丝毫没留意郡主身边的两个小兵,他失魂落魄地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不知怎样形容自己的心情,大概和后世那个第一次寻欢就染上爱滋病的倒霉蛋差不多,只差没有捶胸顿足拉头发了。耳边传来一声冷笑:“吓,没见过美人哩?脖子累不累?”

是刺花,坏了,有人要会错意了,他回过头来,果不其然,完颜楚月刚刚嫣然如花的笑脸一下子冷了下来。还好,有人在边上,否则,他的耳朵又要遭殃了。这种事是越描越黑的,他不敢作声,远远地跟着快步前行的完颜楚月。

说到底,他确实作了对不起她的事,真有些不敢面对她。但是他又有些不服气,怎么“对不起”她了?他跟她除了主仆、上下级关系,又没有其他的关系,虽说他心里暗恋着她,但到目前为止仍只是他的一相情愿而已,他甚至没有勇气表达,她在他的眼里,真的仿佛那高山上的雪莲花,可望而不可及。而自己在她的眼里,亦不过是一个心腹的奴才吧。

缕缕炊烟在偌大的金营各处升起,他回到了自己的营盘,他看到了熟悉的部下在忽里赤的率领下在一片清除了积雪的空地上操练,一个个小伙子俱精赤上身,精神十足,在严寒的空气中毫不觉冷,发达的肌肉上挂满了汗珠,不时发出震耳的吼声。

大伙儿都看见了他,虽然他身着百人长服装,但没有认出他来,刚好李巨也是个新面孔,都以为是别营的头领。还好忽里赤和几个小头目都认得,立刻停练集合,转向他敬礼:“请百人长训话!”

大伙儿才知道眼前的小白脸原来是自己的那个上司,想是他前后的形象反差太大,一个个眼里俱露出笑意。

他端正起态度,先咳嗽了一下。他打心眼里不习惯这种严肃正规的场合,他喜欢在轻松的场合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想当年在高中时他率领他的霹雳舞队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那所著名中学的百年校庆晚会上最大的亮点时,他得意地在聚光灯的光环中、在上万人的目光中仿佛天皇巨星般地叉开双腿,举起双手。

事后好多女生评价那一刻站在舞台上的他宛若从天而降的白马王子。他清楚地记得,他在全场如雷般的掌声中很响地放了一个只有自己才听到的响屁,那一刻的感觉是空前的美妙。

想起当时的情景,他的嘴角浮现了一丝笑意,仿佛条件反射似的,“噗——”地放了一个又响又长的屁。所有的部下都听到了这抑扬顿挫的一声,半天才反应过原来是百人长放的屁,一个个都憋着嘴不吭气,生怕笑出声来。

他脸不红心不跳,大言不惭地说了一句家乡的老话:“响屁不臭,臭屁不响。大伙儿忽都!”

这番前后不搭的话说得真够别扭,部下们再也忍不住地笑将起来,仿佛受到连锁反应,笑声中响起了好几个“噗噗”声,一时有人掩鼻,有人在现学现卖:“响屁不臭,臭屁不响,忽都、忽都。”

部下们打心眼里喜欢这位毫无架子的百人长,他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身先士卒的表现有目共睹,他爱兵如兄弟的事迹和屡屡化险为夷的经历早已流传在低层的女真士兵当中,更有跟女真年轻一代的偶像达凯平分秋色的神奇一战,使他的名字已成为一个新的传奇,而他不拘小节的性格更赋予了一个英雄的真实色彩。

当然,他并不晓得自己竟有如此高的评价,而身为郡主的完颜楚月倒通过刺花了解到了一些,她不晓得的是,他的这些荣誉或许一半来自他的天赋与努力,还有至少另一半是来自她的给予,无论是机会还是物质。

午后,他召集忽里赤几个十人长询问军情,方知正月的这几天,金军也没断了攻城,只不过没有大张旗鼓,而是派遣死士队利用雪地的掩护,在城根下挖洞入城,却被宋军识破,来个守株待兔,一一缚住枭首,悬于各城门上。

那死士队就是后世的敢死队,他闻之色变,心想这等“好事”可千万别轮到自己的头上。

“呜——”,中央大营传来长长的号角声,接着响起一轮鼓声,这升帐的号声他听得多了,以前不关他事,故一时没转过弯来,直到忽里赤提醒,他才想起自己已有了到帅帐听令的资格。接着,完颜楚月的一个侍卫也匆匆赶来提醒,他一面想小丫头真是够意思,一面整装随侍卫前去,他不识到帅帐的路。

看到侍卫在前跑得很急,他有些不解地发问,侍卫告知点将的鼓声以三轮为限,逾时不至者军法处治,看来得到这听令的资格也不好受,权利和责任同在嘛,愈发明白完颜楚月的良苦用心,心头热乎乎的。

这时,第二轮鼓声响起,他忙一溜烟地跑将起来。到了跟前,就发现帅帐极为好认,无论高度和面积都远远超过寻常的营帐,一面巨大的绣金帅旗在帐顶迎风招展,两排威武的铜甲武士立于帐外,帐前一个侍卫长验过他的腰牌后,敬礼放行。

他随着一干高级将领步入帅帐,不知道自己该站在哪个位置。毕竟是第一次,心里正忐忑不安,身后一个人拉了他一把,他回头一看,是移刺古,一喜。移刺古领着他在左首的最外围站下,看见大帐里黑压压的一片头盔和雉尾,足足有上百人,挞懒军团的精英尽汇于此。

“咚咚”的第三轮鼓声响过,威严的挞懒出现在大案后,旗牌官报告点将完毕。挞懒板着脸冷冷扫过众将官,忽然一拍大案:“某家纵横天下,竟破不了区区楚州城吗?”

这番话不知是自问还是发问,但事实是数月无功,所以众将皆默然无语,大气不敢出。他是第一次见到古代升帐的架势,又想什么事也轮不到自己这等小将,所以毫无压力,一对眼珠子左顾右盼,早已看到了几个熟人。

完颜楚月站于右首靠前的行列中,情敌达凯紧挨着她,脸上少了以往的骄傲之气,不知是不是自己那一脚的功劳?而大汉奸秦桧则立于左首靠前的行列中,敢情地位不低。

各级将领一番军情汇报,焦点依然是攻城,却皆无良策。却见秦桧忽然上前一步,在挞懒耳边低语几句。挞懒眼中精光大盛,目光向这边扫来,他吓得忙低下头,直觉感到秦桧说的跟自己有关。果然,挞懒复缓缓看了两旁的将领一眼,沉声道:“那日攻上城的百人长可在?”

移刺古忙一扯他的袖子,两人一起闪出队列,单膝跪倒,齐声道:“移刺古/完颜明日叩见大将军。”

挞懒瞪住他俩:“你二人智勇可嘉,可有胆魄统领死士队,再建奇勋,扬我大金军威?”

移刺古乃一介武夫,被主帅的一番话激起了冲天豪气,大声道:“末将愿领,万死不辞!”

军中无戏言,移刺古此言一出,数人闻之色变。

边上的他暗暗叫苦:“兄弟,你这不是送死吗?而且,我俩是共进退的,你这个回答等于帮我也扯了进来。好你个秦桧啊,咱俩现在是有国恨家仇了。哎呀,是不是搞了人家老婆的报应到了!”

完颜楚月脸色苍白,父亲的这番话看似褒奖,实则令移刺古、明日别无选择,俩人等于走上了不归路。要知道,死士队的攻击是一往无前的,非战死或完成任务不能退。

达凯脸上现出犹豫之色,他的声威在与明日那一战后大不如前,现在确实需要一个挽回面子的机会,他犹豫是否也要求参加攻城。达凯一直未参与过直接攻城,作为卫护国教的圣将军,他具有这样的超然地位,可他遇到了一个对他各方面构成巨大威胁的对手,他可能是帐内的所有人当中唯一相信完颜明日能够建功的人,因为他亲身领教过完颜明日身上的可怕潜力,这种“可怕”的感觉,甚至无法跟人道起。

秦桧的面上微露得色,心里偷笑,他是个睚眦必报的人,移刺古那日当众揭他的短,他一直找寻机会报复。今日明着举荐移刺古,暗着却是要置其于死地,用心何其毒也。更没想到还带上了那个阴阳怪气、来意不善的同胞小子,真可谓一箭双雕。

挞懒大喜:“好,有此勇士,乃我大金之幸,你二人起身,他日破城得胜,官升两级,尔等还有何要求?”

众将官一听,皆眉眼耸动,要知道他们哪个不是出生入死、身经百战,方升至今天的位置,而这两个小小百人长,一战成功后便可跟他们平起平坐,心中当真有些不服,转念一想,这楚州城又哪是这么容易破的?围了半年死伤无数也没撼动,主帅破楚州之心切,情有可原。

他一看事已至此,惟有硬着头皮赶鸭子上架了,不及考虑别的,先增加保命的系数再说,直起腰一抱圈:“末将有一请求?”

挞懒若有所期地直视向他,第一次呼他的名字:“明日,讲!”

他受到鼓励,朗声道:“末将请求攻击时机由我二人把握,同时予以大队人马配合。”

众将中除了达凯谁都没有注意到,主帅眼中分明有器重的光芒一闪而过,挞懒一击掌道:“好,某家就给你十支死士队,另拨五万人马配合你部。”

达凯终没有提出参加攻城,他不敢在这希望渺茫的赌博上押上自己。

和移刺古巡视了各营的精英组成的死士队,训话、分配任务后,已是掌灯时分,他的心头沉甸甸的,倒不是担心自己,而是想到这上千人的性命就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却一点底都没有。

草草进了晚膳,他与移刺古在帐内商讨对策,然而对于这墙坚粮足的攻城战,连孙子都说:“攻城之法,为不得已。”更不提这两个指挥经验浅薄的区区百人长了。

被这位兵家始祖触发了灵感,他复想起了孙子的那句名言:“兵者,诡道也。”这句话被古往今来至后的所有军事家奉为至理金言,尤其被二战初期的希特勒发挥得淋漓尽致,创出曾天下无敌的战法——闪电战。

而他也曾在青少年时期钟爱的军棋游戏中,演绎过异曲同工的闪电战。只要玩过军棋游戏的人都知道,常规玩法是兵力均匀分布,步步为营,分守两条战线,保住军旗不倒。他则打破常规,将所有主力——师级以上、炸弹、工兵放在一条战线,战斗一打响,便在单线倾全力攻击,虽然代价惨重,但对手往往在迅雷不及掩耳之间被他直捣黄龙,拱手投降。

他的思路展开,想象若将这一千具有十倍实力的死士队集中到一个攻击点上,应当收到奇效。可是,依旧没有有必胜的把握。

一缕北风从帐缝中袭过,吹着油灯的火焰摇曳不停,他和移刺古的影子亦随之晃动,他顿时想起了另一位著名的大军事家——借东风的诸葛孔明,这位策划界的前辈一生用计无数,却很少跳出一个“火”字。

他的眼前豁然开朗,心中暗自有了计较,顿时轻松多了,拍拍移刺古的肩膀:“兄弟,车到山前必有路,早点歇息,明日只管上阵杀敌。”

移刺古早有此意,冲锋陷阵才是他的本色,运筹帷幄可不是他的专长了,一下子指挥上千人、调度数万人,想想头就大了,巴不得卸下担子,移刺古信赖地对他击了一掌:“兄弟,一切凭你安排。”

他独坐帐内,思索着面临的生死一战。李巨进得帐来,通报郡主来见。他一愣,刁蛮的丫头第一次这么有礼貌,忙迎出去。

只见完颜楚月一身戎装,身后跟着她的白马“小飞”和另外一匹红马,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上马,我带你去探军情。”

他一眼看出她在说谎,却乖乖地听令,尊重女性,是他身上少有的美德之一。他的马术还十分糟糕,在马背上摇摇晃晃地跟随完颜楚月出营而去。

一路默默无语,少女的背影在雪地的反光中楚楚动人,他几次欲言又止,想知道她的用意。不知不觉中,他发现他们的方向离楚州越来越远,哪里是刺探军情,他心里一动,这丫头总不成要跟他私奔?

过了一个丘陵,完颜楚月翻身下马,他也笨拙地跳下,见她从马背取下一个包裹,递过来,黯然垂首:“明日,你走吧。”

他终于明白了,这丫头担心他的安危,不惜冒着违抗军令之罪,将他带出大营,给他逃命的机会。如果换作以前的他,一定会逃之夭夭,但现在……这时代已给了他太多的感动,这里有他的责任、他的牵挂、还有他的梦想,人怎能为自己活着?他怎能就此掉头而去?

他毫不犹豫地推开包裹:“郡主,我不走!”

完颜楚月忽然抬起头来,姣美的脸蛋上挂着一颗泪珠:“你……非我族人,犯不着为了大金送命!”

看到这颗浸透了少女真情的纯洁珠泪,他从心灵最深处泛起了遗忘已久的温柔。上天又给了他一次机会,他不知道以后的结局会不会令他后悔,但他知道自己若错过了这次机会一定会后悔。

他鼓起了莫大的勇气,像俩人第一次见面时那样大胆地盯住她,用无限爱怜的语气表露心声:“我……若是为了你呢?”

完颜楚月愕然一愣,美丽的双眼中,慌乱与娇羞交织在一起,竟似呆了。他小心翼翼的再进一步,轻轻地握住了她柔若无骨的玉手,虽然他在她授艺时曾无数次触过这双小手,但绝非此刻的感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相信她明白此深意。

完颜楚月浑身一震,芳唇无助地颤动,他克制住自己想吻的冲动,深情地捉住少女的眼神,一动不动……那一刻,天与地仿佛都不存在了。

“小的冒犯,请郡主严惩!”饱尝了郡主玉手的纤滑腻软之后,他单膝跪倒,装模作样地用女真话请罪,以退为进,是他惯用的一招,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良久,完颜楚月都抬不起头来,胸口一起一伏,脸似红布一般,少女的情怀在他闪电般的进攻下无所遁形,这家伙正琢磨的闪电战还没用上战场,先在郡主身上验证了效果,她终于开口,吐出一句珠玉般的汉语:“为了……我,你要活下来!”

他的魂儿飞起来了,每个毛孔都张开了,完颜楚月的这句话明确了俩人的关系,达凯表哥,去见鬼吧!他对未知的明天充满了前所未有的信心,爱情的滋味,还是这样的美好。他得意忘形地张开双臂,想抱住面前的可人儿。

完颜楚月一个凤舞九天,摆脱了他的熊抱,她咬住下唇,表情复杂地看着这个夺去自己芳心的荒岛小子,柔声道:“下一战险恶无比,在你回来之前,我不见你了……保重!”

交代完这句话,第一次体会到两情离别之苦的完颜楚月泪水夺目而出,旋即飞身上马,急驰而去,抛下他一个人留在原地,百般滋味涌上心头。在这样的一个雪夜,大金帝国完颜楚月郡主和一个来自后世的小子一握定情。

起床的号角吹响,他揉着睡眼掀开帐门,立时愣住,他的部下们全副武装地列队于门口,他张大嘴巴:“你们干嘛?”

回答他的是整齐的口号:“誓死追随百人长!”

他再一次被感动了,他的百人队并没有入选死士队,这是他特意的安排,但这些义气的兄弟们并没有领情,而是选择了跟他同生共死,他的精神一振,有了这些指挥惯了的部下加入,无形中又多了一分胜算。

“杀!”战场上吼声连天,五万人马兵临城下的气势当真逼人,这是金军在正月里的第一次大规模进攻,宋军在城墙上紧急加派人手,配合守卫。

然而雷声大,雨点小,金军大部只在外围呐喊骚扰,只以小股部队攻城,一经反击便回撤,倒浪费了守军不少檑木箭石。

他和移刺古率领着死士队跟随着大队人马一起运动,按照他的指令演练配合,并未发动进攻,到了中午更鸣金收兵,回营睡大觉了。

如此一连数日皆是如此,宋军的守卫渐渐松懈,女真的士兵也大都不耐烦起来,早有其他将领在挞懒跟前参了他,挞懒却微笑不理,竟似看出他的计谋。

到第六日上,天气晴朗,金军再度出动,从东门、北门围攻楚州。

是日,阳光普照,北风却分外的剧烈,向阳处的雪面开始融化,一化成水便被呼呼的北风吹干,面北的护城河依旧冰封。佯攻部队的不少女真兵被厚厚的皮甲捂得满头大汗,索性赤膊上阵,城墙上的宋军看得嘻嘻哈哈,指戳笑骂。

死士队在他的号令下推着十部攻城车,掩藏在北门佯攻部队的中间,攻城车上铺了一面伪装的白布,白布下堆满了淋了灯油和各种“作料”的松树枝,这就是他让军械营特意准备的秘密武器。

时近中午,太阳照在顶头,阳光刺眼,此刻不利攻城,北风丝毫没有停的迹象。按惯例,金军该鸣金收兵,果然,锣声响起,金军开始收缩队形,城上的宋军松了口气,该换班吃午饭了,金军的队伍里也升起了缕缕“炊烟”。不对,炊烟怎会在阵中升起,有些宋兵已经看出了蹊跷,彼此议论起来。

锣声忽然变成了鼓声,立刻,十数辆冒着黑烟的攻城车从金军阵中奔出,飞一般地冲来,在宋军的反应不及中,轰地集中撞上了一处城墙,石塌墙裂。同时,风助烟势,象一场大雾般的黑烟迅速弥漫上了城头,该处的宋军兵士尽流泪大咳,或扶墙或倒地,原来,这些本就烟多的松木更被加进了辣椒等物,这可是他的“创意”,但用在自己了同胞身上,却实非情愿,他只希望这一战不要出现在后世的史书上。

上千湿巾蒙面的死士以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轻松闪电登城,切瓜一般地杀向失去抵抗力的宋兵,城头上随即响起一片惨呼声。配合进攻的金军佯攻部队按计划忽地再次散开,呐喊着逼近北门各处,牵制其余守军。

烟已大半散去,这部铆足了劲的死士队开始向城门运动。此刻的宋军均看出该部是攻城主力,分出兵力反扑过来,对接战开始了,他和移刺古冲在了最前头,皆知此乃决定生死胜负的关键时刻,若在短时间内不能打开城门让援军进入,这一千死士被宋军一围,除了后撤便只有等死的份。

宋军亦知此理,蜂拥而至,以生命换取时间,奈何这些精挑细选的女真死士俱是以一当十之辈,已经龙卷风般冲下城道,袭至城门口。

好一场混战,直杀得天惨地红,肢飞体裂,踏着敌我双方的尸体,死士队在伤亡过半的情况下,“轰隆隆”打开了沉重的楚州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