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第一次接触(La Boum)
作者:明日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5555

有足球场大的跑马场上,黑压压地站好了一队队灰衣戎装的士兵,瑟瑟的秋风卷着半黄的落叶滚过这些彪悍的北国大汉的脚下,一排排的腰刀整齐地指向地面,充满了肃杀的气氛。

“从吹响号角声到全体集结完毕,用了不到5分钟,对这支三千人的军队来说,是够神速的了。”他领着他的十人队夹在队列中,心里默算着,至少在外表上,他已融入了这个群体。

他看着身兼千人长的大金郡主完颜楚月在队列前走过,从一个风尘仆仆的铜甲武士手中接过一封黄皮信札,一面拆看,一面询问,然后大步流星地登上中间一个叫做号台的大土墩。

他再次领略到完颜楚月风采逼人的另一面,她被朝阳映红的俏脸上溢出与她的年龄不相称的威严,清澈的目光缓缓扫过一行行的队列,士兵们鸦雀无声地以昂扬的目光回视着,一个个的眼神里透出发自内心的崇敬。

完颜楚月蓦地一声大喝,所下的功夫没有白费,他听懂了这句女真话:“刀都磨快了吗?”

士兵们精神抖擞地齐呼:“是!”

她再喝一声:“磨快了干嘛?”

士兵们表情兴奋地再呼:“杀!”

他听明白了,这丫头在战前动员,倒挺懂领导的艺术。完颜楚月满意地颔首,中气十足地开始发布命令,他连估带猜地听出了大概:本部休整已足,即刻拔营起寨,开赴前线。

最后,完颜楚月振臂一呼,下面吼声雷动,他淹没在其中,装模作样地张着嘴,作了一回南郭先生,他知道这句很难发音的女真话的含义,那就是——“必胜!必胜!”

他小心地将那个宝贝铁箱放在辎重队的一个马车箱中,上面锁了一把他要来的铜锁。他扫视了一圈这个他生活了快一月的军营,现在只剩了一座座的土墩,心中不无留念,这是他来到这时代后第一个熟悉的环境。

出征的号角响起,其时,艳阳高照,碧空如洗,雪白的流云下,完颜楚月一身银盔银甲,跨着一匹大白马,扬起手中的马鞭,呼吆一声,率领为前哨的骑兵大队,绝尘而去。

肩负着辎重队任务的步兵后军共五百人,在一位骑马的百人长带领下,最后踏上了征途。大踏步走在后军队列中的他全副武装,身披厚厚的铁甲,肩背硬弓箭匣,手持生铁长枪,腰间挂着镔铁弯刀,另扎一个装满牛羊肉干的皮袋——这是他五天的干粮,平白增加了二十斤的体重,开始了平生第一次的行军。

拐过山脚,踏上一条宽阔的土路,眼前一马平川,一望无垠的田野延伸到不知何处的尽头,天地间充满了二十一世纪没有的清新空气,他陶醉地抽了一下自己的鹰钩大鼻子,对这个没有被工业化破坏的世界真有些喜欢了。

一路南行,他倍感新鲜地四处张望,黄绿的茅草地在柔和的西南风中摇曳成浪,铺于天地之间,充满了诗意。

蓦地,一个灰白的骷髅头扑入他的眼帘,和谐的画面立刻被破坏,他方看清了延伸出去的是大片荒芜的农田和无人收割的麦地,一下子回到了身处人命如草芥的乱世之中的现实。他的心情沉重起来,为这露于野的白骨,更为了自己未知的命运。

他的脚步也沉重起来,被裹在羊皮靴中的双脚开始发热,汗水在钢硬的铁甲下冒出,铁枪压得肩膀生疼,他哼哧地喘息起来,看着前后士兵的轻松步伐,感叹自己差劲的体力。

并排的小校忽里赤看出了上司的不便,识机地抢过他的铁枪,他没有推辞,感激地对忽里赤笑了一笑,真是个机灵小伙子。俩人一面走一面悄声攀谈起来,没想到这个连胡子还没长齐的十八岁小子竟是个老兵,听他口气,好像转战过不少地方。

他强忍着心中的欲望,没有问忽里赤一个很愚蠢的问题,现在是南宋的什么时间?他至今尚未找到一个参照物令可以对证自己身处的确切时间。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他还大致记得发生在南宋期间的史事,一旦能知道自己处在哪一段历史中,他就可以未卜先知地把握自己的未来,但来自未来世界的他,真能把握自己的未来吗?

在未知的将来面前,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他,不能有丝毫的疏忽让别人对自己的来历产生丝毫的怀疑。因为,虽然他可能知道这个时代的未来,但绝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未来。两种自相矛盾的想法在他的脑海里激烈地交锋着。

从日头上看,已是中午,走了几十里地的他远远地看见了一座村庄。他抛开心中的杂念,想到终于要见到这片前代土地上的父老乡亲了,不知他们是怎样一种情形。

正午的太阳下,一只苍鹰在高空盘旋,俯视着这一队绵延百米的大金国步兵逐渐接近了所遇的第一个村庄。在苍鹰的视野中,这座村庄三面环田,一面靠河,呈方型结构,两座小土楼遥相对立,一条大道横贯南北,上百间土砖房有规则地排列两旁,一个破旧的看不出何种颜色的大旗插在中间最高大的一座房子的顶上。

他用亲切的眼神看着先辈们的房屋越来越近。经过了几个水塘,队伍到了村口,停下来,百人长派了两个士兵先进了村子。忽里赤告诉他,两个探子是去查看前面军队留下的暗记。不一会,探子出现在村口,做了一个可以通行的手势。

队伍开始从北面进入村庄,他难过地看见几个衣衫褴褛的百姓如避虎狼般地躲入了房子,这些人就是自己的祖先们?他摸了摸自己胡子拉碴的下巴,一定跟身边的女真兵没什么两样了。

他心中不是滋味地走过一间间破房子,扫视着从窗户里闪过的惊恐眼神,忽然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却一时说不出来哪里有问题。不知不觉中,队伍行到了村子中间,他看到了一座高大的青瓦房,屋顶上飘着一面破旗,好像是个土庙。

他心中的警觉越来越盛,目光扫到了旁边小屋上的烟囱,他一下子醒悟过来,现在是中午,怎么整个村子不见一点炊烟?他这个念头刚动,便见土庙上的大旗倒了下来,同时听到一声锣响。

刹那间发生的一切令他目瞪口呆:从不知何处发出的羽箭瞬间将骑在马上的百人长射成了刺猬;两旁的窗户唰地大开,标枪成丛地掷出,正在前进、猝不及防的女真兵或被贯胸而过,或被穿肠破肚,一个个倒伏在地,垂死呼号。他看到一个士兵被羽箭射在眼上,不辨方向地跑到一间房前,窗口立刻一刀递出,将其头颅砍下,血浆从脖子处喷出,尸身犹未倒……

眼前血花四溅,这场突如其来的伏击似将他吓呆了,忽然一人将他扑倒在地,一支标枪从他刚才的位置飞过,插在了另一个士兵的背上。他打个哆嗦,清醒过来,原来是忽里赤救了自己。

他抬起头来,队伍已十损三四,但这些训练有素的女真兵经过短暂的混乱以后,迅速组织起来。因为是一次行军,而非冲锋陷阵,女真兵都没有随身携带盾牌,他们就地十几个人围成一圈,刀拨枪挡,有效地抵挡着射来的羽箭和标枪,同时向另一圈靠拢,这样一圈一圈地合拢,人数越聚越多。

他被自己小队的小圈围在中间,带入了另一个大圈。最后,这支步兵队的残部组成了一个三百余人的大圈,集中在辎重马车的周围,马匹俱被射倒,伏地嘶鸣。失去头领的步兵们显然不知该向何方突围,只好原地不动,似乎在等待前方部队的回援,也似乎在等待敌人的正面进攻,这些凶悍的北国大汉们无惧近身厮杀。

然而,伏在暗处的敌人似乎深知此点,只呐喊着发箭掷枪,并不现身攻击。被包围在村子中段的女真兵,只觉四面八方全是敌人,不知有多少人,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外圈的士兵倒下一个,内圈就补上一个,在对方紧密的攻击下,连喘息换手的机会都没有,人数越来越少,而对方的枪林箭雨没有丝毫减弱的迹象。

这样下去只能是等死,处在内圈的他想到,对方袭击这支殿后的辎重队一定做好了充分准备,只怕援兵还没到就都死光了。到了此刻,他也顾不得对方是自己的先辈还是同胞了,要想活着,只有站在女真兵这一边了,完颜楚月的话响在耳边:“沙场对敌,比的是狠辣,不论对方何人都不能心软,非你死,就我亡。”

乘着还没轮到自己去格枪箭的份儿,他飞快地观察着四周的情况,附近每个房子里好像都藏着敌人,只有土庙里没有动静。在嘈杂的声浪中,他扭头对着背靠背的忽里赤说:“想办法叫兄弟们冲进前面的土庙。”

正像无头苍蝇般的忽里赤像被打了针强心剂,一声狂喝:“十人长有令,攻占土庙。”

军纪严明的女真兵一听号令,立刻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尚余的二百多人像一个大铁球般地滚向土庙。对方发现了他们的意图,枪林箭雨愈发密集,使他们每前进一步都付出伤亡数人的代价。

他们步步浴血,冲入土庙中,抵住了大木门,万幸的是,庙里果然没有敌人,他们获得了一次宝贵的喘息机会。他气喘吁吁地打量着四面,高大的屋脊上嵌着几个小窗,光线昏暗,气氛肃穆,对门处立着一个长长的黑漆木台,摆放着一个个小牌位,地上几个团垫,两边的香炉里烟雾袅袅。

他明白了这里无人的原因,原来是一座祀堂,尊重祖先的古人不敢打扰先人的灵位,无论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忽里赤在旁提醒他:“十人长,现在怎么办?”

他才发现周围血汗淋漓的士兵们都将目光投向了自己,刚才的举动奠定了他的领导地位,在战场上挺身而出的人当然值得尊敬,此刻无人计较他曾是个汉人草包十人长。他没想到自己一不留神成了头领,有些心虚地对忽里赤说:“一半人守住入口,另一半人好好休息一下,敌人很快会进攻的。”

忽里赤叽里呱啦代他发令,俨然一个传令兵。不出他的估计,不到一顿饭的工夫,门外听到了哄哄的人声,他凑到一个小门缝儿向外瞟,立时吓了一跳。只见外面数不清的头扎红巾的大汉正列阵已待,应该跟海战的那批红巾军是一伙,半跪的第一排弯弓正对,站立的第二排持枪待掷,看情形,只要这门一开,屋里的女真兵们都要变成大刺猬。

他又看到了一幕骇然的场面,另一些红巾大汉正搜寻着伤而未死的女真兵,或一枪戳死,或一刀砍死。他见识到了这场民族战争的残忍性,对敌人斩尽杀绝。好像知道有人偷看,一个满脸落腮胡的大汉箭一般的目光向这边射来,他吓得忙转头,贴着墙坐下,心脏扑通直跳,对原先所抱的被俘后的一线生机彻底绝望,只怕自己来不及表白便掉了脑袋。

外面垂死的女真兵发出了惨呼,他克制着想要捂住耳朵的举动,却看到周围的女真兵一个个面露悲愤之色,皆把目光投向自己,似等他发布命令杀将出去。他苦笑着对他们摇摇头,现在出去等于送死,对方是瓮中捉鳖,这是一场不公平的对决,却完全符合战争之道。

他心里说:“上天把我派在了你们一方,无论为人为己,我只有尽我最大的能力,看能否带你们逃出生天,在这一场女真和汉族的百年战争中,只有我知道最后的结局。无论战争正义与否,我帮哪一方都不为过,因为众生平等,而且几百年后,都是一家人。”

他沉下心来,默默清点着可以作战的人数,已不足百人,而且十之八九带伤。虽说获得了暂时的喘息,但己方已失去了与对方硬拼的实力,唯一的生机就是固守待援。他想,若对方来一个火攻,大伙儿都将变成全聚德烤鸭,只希望对方顾忌这是祀堂,不采用火攻。

这时,一阵浓烟从门缝里钻进来,远远超过他所担心的事发生了,对方更绝,采用了一个两全其美的计策——烟攻。他彻底傻眼了,烤鸭变熏肉……

靠门的士兵被熏得东摇西晃,屋里一片咳嗽之声。反应较快的忽里赤连发几箭射破了两旁的小窗,想通风引烟,可惜窗口太小,对这三面皆墙的封闭环境作用无几。他也泪流满面,有过一次火里逃生经验的他情急地一声大呼:“都给我趴下!”

女真兵们倒有十之八九听懂了这句汉话,他们虽不解其意,在令行禁止的习惯下齐齐趴倒,方明白了这样做的原因,贴近地面后呼吸好受多了。屋里的烟气越聚越多,屋外一片鼓噪之声,他听出像是山东的方言:“熏死鞑子!熏死金狗!”

他趴在地上焦急地转头四顾,士兵们皆皱眉捂嘴,这样下去撑不了多久,没办法,只剩最后一招了。他飞快地撕下一片袍角,放到胯下,拉开了裤裆,掏出那个东西将布片尿湿,捂在了口鼻上,然后向周围看得大眼瞪小眼的士兵们示意照做。

“真是个纪律部队。”他心中赞道,满意地看着女真兵们一个个皱着眉头在面上盖了一层尿布,尿不出来的就用别人的尿,一时间,屋里臊气熏天。这下暂时没有性命之虞了,他想,若能活着离开,这一回就叫“尿破烟熏计”。

外面的红巾大汉一定在门外摆好了阵势等他们呛不住烟出来受死,可想而知,对方听不到屋里的咳嗽声后,会以为屋里的人都被熏死了。果然,过了半晌,屋外不再有烟雾进来,他听到了胜利的欢呼和人群集合的口号,便悄声叫忽里赤爬到门前去查看动静。

忽里赤转回来在他耳边报告,对方已解除了战备,却不是正规的宋军,只是一支被宋人称之为“游寇”的地方武装——红巾军,一向在后方骚扰金军。他心想扭转战局的时机到了,告诉忽里赤突围的方向,士兵一个一个地耳语传过去。

人声逐渐靠近祀堂,对方显然来检验胜利的战果了,“咚咚”,木头撞门的声音传入。在犹未散尽的烟雾中,忽里赤做了一个准备战斗的手势,他看到了一个个女真兵收缩的眼眸和青筋突起的大手,他们蓄势待发地弓起身子,等待着门破的那一刻。

“轰”地两扇门应声而倒,外面人影憧憧,阳光久别地射入。门一开,对方闻到了一股尿臊,以为是鞑子兵临死前的大小便失禁,皆掩鼻嘲笑。烟雾袅袅中,躺了一屋子的鞑子“尸体”们突然全跳了起来,毫无防备的对方尽吓得魂飞魄散,靠前的几个大汉未及叫出一声,便血花暴起,被分成了几段。

偷袭的一幕反过来重演了,憋了一肚子“尿”气的女真兵如虎入羊群,枪挑刀劈地向屋外冲去。血战以不可逆转的方向开始,他被夹在几个士兵中间,像被卷在滔滔的洪流般地身不由己,涌出去。

正陶醉在胜利喜悦中的红巾军被杀了个措手不及,女真兵们一下子冲入了对方的人群之中,大开杀戒。而处在外围的红巾军弓手,因双方混杂在一起,无法发箭,眼看着那些鞑子兵们像一把巨大的双刃刀一样,切开一道口子冲到街心,向来时的方向杀回去。

这是他的决策,撤往自己熟悉的方向总强过面对陌路上的风险。这是他第二次身临冷兵相接的战场,不同的是,第一次是个旁观者,这次却是个当局者,眼前人类肢体器官缤纷飞扬的血戮场面,是他看过的战争电影所无法表达其万分之一。

女真兵的前锋迅速撕破了对方的防线,已有一大半突围而去。直到这时,对方才发起象样的反击,仗着人数众多,将剩下的女真兵分割成几部分。那些红巾大汉也甚是骁勇,并非想象般不堪一击。

毕竟是以寡敌众,又经过连番鏖战,滞后的女真兵失去了方才的锐气,陷入各自为战的被动境地。他处在一支滞后的小队中,在以忽里赤为首的十几个士兵的护卫下,组成一个小型三角战阵,向前冲去。

眼前红巾闪动,不知道对方有多少人,他装模作样地横着弯刀随战阵移动。心头忽警,他顺着感应看去,却是那个眼熟的落腮胡大汉,炯炯的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他也不客气地盯着他,有十几个钢铁战士护卫自己,心想怕你这个大胡子怎的?

大胡子看到夹在中间的他一直没有动手,猜测他是个头目,便一声大喝,挺起手中的红缨枪杀来,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大胡子显然也是个小头目,众大汉唯其马首是瞻,俱加紧缠斗,掩护着大胡子杀入阵中。大胡子甚是凶猛,连冲过两三个阻拦的女真兵,直扑向他。

“竟是个狠角!”他的小脸被这瞬变的情况吓得刷白,忽然明白了被大胡子看中的原因,自己处于阵中枢纽的位置,一旦被大胡子占据,这战阵就会自内而外地崩溃,正所谓一子杀通杀,一子活通活。

他心中暗暗叫苦,自己可是阵中最薄弱的环节,若真被大胡子收拾了,再从里往外一搅和,那大伙儿一起完蛋。其余的女真兵亦看出了大胡子的意图,自家人知自家事,晓得这个草包十人长的分量,如何是人家对手?一个个心叫不妙,但俱被对方以三倍的人力缠住,分身不暇,眼睁睁地看着大胡子雷霆万钧之势冲向阵中心的他。

大胡子认为这个一直不出手的家伙说不定是个高手,故这一击是全力。他想后退,却被对方志在必得的枪势罩住,连呼吸都似乎被封住了,心中惨呼:“这下完蛋了,天王老子也救不了自己,想不到老子竟命丧于此。”

在这一瞬间,一个奇怪的感觉出现了,他胸口的某一点跟全身像是产生了感应,接着一圈冰凉泛起,又一圈火热漾出,一冷一热的感觉像水纹一样地涌遍全身……令人惊异的现象发生了,他的精神一下子集中在自己和眼前的大胡子身上,而周围的人仿佛被隔在了另一个世界,他看到他们,却跟他们毫无关系,这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是他心中的言语所无法表诉的东西,连属于21世纪的他也无法用自己的知识解释这种现象,只能认为这是人类面临生死关头被激起的本能潜力。

仿佛醍醐灌顶,他顿时想起身上还有救命的护身甲,在这性命攸关的千钧一发之际,他的脑海里生出一个以死搏活的险着。他看着那锋利滴血的枪尖慢镜头般地递过来,避也不避,其实也无从躲避,竟就将胸膛迎了上去,边上的女真兵皆露出绝望之色,大胡子也没料到他如此不济,手中枪的几个后势也无法施出,枪尖“铛”地捅破他外面的铁甲,就这么将他挑飞了起来。无论在哪一方人的眼中,他都必死无疑了。

飞到半空中的他胸口一阵撞痛,从喉咙里逼出一声低呼,清楚地知道那贴身的护甲挡住了这必杀的一击,他的双手下意识地一挥,弯刀脱手而出,旋转着划了一串优美的弧度,在大胡子的张口结舌中和周围人不能置信的眼光中,扑地插入大胡子的胸膛,那鲜花般绽开的红血凝固在他的视网膜中,他的脑袋轰的一声,知道自己做了生平想都不敢想的事——杀人!

在双方人的眼中,他是临死前的孤注一掷击杀了大胡子,女真兵对他落下的“尸体”投过尊敬的一瞥,为他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全队的安全。这些刀口喋血的战士显然见惯了同伴们的倒下,便专心厮杀,再不理会。

轰地他摔倒在地,各种正常的感觉立刻恢复了,周围刀光剑影,喊声震天,失去对手的他呆呆地趴在地上,从小到大连鸡都没杀过一只的他,木然地看着面前大胡子不甘心瞪大眼珠的尸体,恍若隔世。

一滴晶莹剔透的血珠从他额前的发丝滴落尘土,这是他的双手沾染的生平“第一滴血”。

处在三角阵顶端的忽里赤看到对面的大汉向他身后露出惊惧的眼神,他奋力前攻,将对方杀退几步,不知所以地侧身一瞟,不由又惊又喜,只见他以为必死的明日十人长,正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围攻的红巾大汉们显然因大胡子的无功而死失去了信心,一个个力怯手软。其余的女真兵也发现了对方的混乱情形,乘势一冲,这支小队也突围而去。

他被忽里赤和另一个士兵架着跑到了村外,先突围的女真兵们已列阵掩护,发箭将尾随追击的红巾军阻在村口,原来他们是最后一批了。

他带着梦游的表情,瘫倒在地,犹未从第一次杀人的心境中走出。不一会,对面的红巾军像他们突然出现一样失去了踪影,女真兵们不敢掉以轻心,依旧保持着高度的戒备,深恐对方玩什么花招。

对面灰尘扬起,马蹄声急,女真兵们皆脸色大变,来的是步兵的天敌——骑兵,他们一个个剑拔弩张,只剩下必死的决心。呐喊声中,一面绣金大旗冲出了灰尘,上绣一头傲啸的东北虎——大金的标志,一个天神般的银甲女将冲在了最前方,原来救星到了,血战后的步兵们不禁举手欢呼起来。

回援已迟的女真兵们心情沉重地掩埋了同伴们的尸体,一把火烧了已空无一人的村庄。在这场不到一个时辰的伏击战中,精锐的郡主亲兵营步兵后军,五百人只剩了八十七人,且损失了大量辎重,对全军的士气不能不说是个打击,出师不利。

参战的士兵们个个带伤,但有一个人除外,可以说是毫发无伤,还是这场败仗中唯一的亮点,他就是他。

完颜楚月眼含热泪,简单地祭奠了阵亡的将士,抚恤了受伤的兵士,麾师上路。只有忽里赤的汇报给了她一丝欣慰,他如实报告了明日十人长的表现。完颜楚月边听边详细地发问,当听到“尿破烟熏”那一节,心中是先羞再惊又笑,当真是匪夷所思,断无第二人能想出此计。而飞杀大胡子的一幕只有她知道怎么回事,是那个护身甲起了作用,她并不点破。

完颜楚月当即宣布,升完颜明日为步兵百人长。或许,一支锐气受挫的军队太需要一个英雄了,她越过了严格的军级制度,颁布了这条突兀的命令,她想,希望他不要令自己失望。士兵们立刻欢呼,为郡主的赏罚分明。

她从奔骑上扭头扫过躺在马车上的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情愫,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有着很多奇怪的表现,他刚才吐得一地污秽的狼狈样一点都不像是个拯救了八十多人的英雄。而她得知后军遇袭后第一想到的就是他的安危,她故意把他安排在后军就是为了这个家伙的安全,却弄巧成拙,令他经受了一番磨难,还好他很争气,还赢得了士兵们的尊敬。

他不是个武人,却不仅救过自己,现在还救了这么多兵卒,用尿布遮鼻呼吸,她一想起刚才忽里赤活灵活现的比画就想笑。她对这个家伙的兴趣愈发浓厚了,他像一首难懂但有趣的诗,每一个字的含义都是新的。

他舒服地躺在了辎重马车上,呕吐后在清清的河水里漱过的嘴十分爽利,边上就是那个宝贝小铁箱,这个不起眼的东西没有被红巾军们带走,他们损失的主要是粮草武器。他听到了郡主的嘉奖令,眼前不断有经过的士兵向他致意,他心满意足,第一次感到自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站稳了脚跟,就好像他在举目无亲的珠海得到了第一份工作一样,他得到的不只是个嘉奖,更是个信心。

他此刻什么也不想,仰视着蓝蓝的天空,就在颠簸的马车上入睡了。

“灯光,准备;演员,到位……”眼前是多么熟悉的场面,一座车间般的大屋里,一位摄影师和两位助理在那架昂贵的西德机器前忙碌着,另外一大圈人在几盏大灯的外围紧张而有序地工作着,一台巨大的鼓风机开始扬风。摄影师回过头来对他说:“导演,可以了吗?”

他方反应过来,这是对自己说话,这是在珠江电影厂的小影棚,他随口应道:“开拍”!

他心中有数,在片场,摄影师是半个头,尤其在他这个半路出道的愣头青面前。他的工作只是写好被广告主认可的创意脚本,然后交给制片人组班,最后由摄影师打理现场的一切,自己只需说一声“开拍”就可以了。

他听到了他爱听的胶片转动声,目光投向了灯光汇处,眼睛一亮,演员竟是他一直心仪的广告名模小瑶。他永远忘不了自己第一次见到小瑶的情景,那是他入行后的第一次跟片,充当打杂的剧务,当时25岁的他对这些大牌名模充满了好奇与仰慕。

他利用身为工作人员的便利,悄悄地出现在正在化妆的她的身后,欣赏她窈窕动人的背影。小瑶仿佛知道有人在背后看她,就这么一转头,给了他灿烂的一笑:“嗨!”

那一瞬间,他才明白了“惊为天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顿时神魂颠倒,只变成了小瑶一个人的剧务了,更被她戏称为“小跟班”,他沾沾自喜,真以此自居,整日屁颠屁颠地跟随在小瑶后面捧衣拎包,那两日的美妙时光至今难忘。

从此,他便以影视广告为重点发展方向,一个不足为人道的秘密就是想再度跟小瑶合作,这是他想到可以跟她亲近的最好途径了。

他疑惑地看着灯光下千娇百媚、熠熠生辉的她,心想自己什么时候达成心愿了。眼睛一花,他刷地置身于聚光灯下,小瑶的俏脸近在咫尺,鼻息可闻,就像电影中由全景一下子推至特写,感觉像在——飘!

他倒不疑惑了,仿佛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就这么跟小瑶面面相对,心中只充满了惊喜,直到她使劲向他使眼色。他心中恍然一动:“小瑶是在叫自己对白,原来自己不仅是导演,还是个演员”。

他想通了这节,台词脱口而出,却是他以前为追女孩子而挖空心思编造的一段歪话:“你相信轮回吗?我信,想想看,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在某一个年代,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在品貌性情各方面都跟我酷似的男孩,也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各方面都跟你酷似的女孩,那便是我俩的前世了,经过了多少度的轮回,今生我俩终于碰在了一起,这可是几千年的缘份,你说,我们是不是很幸运,是不是该珍惜?所以……”

他看到了自己的唾沫星喷在了小瑶脂玉般的脸颊上,而她不以为忤,眼中分明有感动的泪花闪动,他不禁也为自己感动起来。

这时,场外传来了叫停声,正说到兴头上的他大叫:“不准停,老子是导演,我不叫停,谁敢叫停?”

他大叫着睁开眼,看到床前的灯座上挂满了烛泪,暗红的烛芯映着帐侧的盔甲、刀枪,原来是南柯一梦。双颊旁有冰凉的液体滑下,他知道是自己的清泪,这相隔千年的梦境将他拉回了那个他生于斯长于斯的时代,他的心潮久久不能平静,再也无法入睡,披上羊皮袄,掀帐而出。

他信步走在繁星点点的秋夜下,站岗的小校向他抚胸致敬:“百人长”。

他微笑着挥挥手,步出自己的营地,登上一座插旗的土墩。他在清爽的夜风中深呼吸一口,舒解自己的情绪。眼前营寨如云,旗幡如林,绵延数十里,黑压压围了远处一座灯火通明的城池。这座被围的城池就是楚州,以他的判断,应处于后世的淮阴一带,因为这是从他的古家乡南下所至的第一座城市。

不知不觉中,他像一个克服了时间差的旅客一样,开始以所在地的时观进行思维了。来到这大营已六天,他还没有真正地走向上前线,每天的任务只是率领自己的百人队为攻城的部队运送军械。他由此认识了千奇百怪的古代攻城器具:云梯、攻城车、抛石机、弩机、檑木……

他每天就站在脚下的小土墩上,远远地看着大金的攻城部队一次一次地发动潮水般的攻击,又一次一次潮水般地退下。然后,他就率领百人队上前,搬回血迹斑斑,千疮百孔的攻城器具,送至军械营修补。而对面城池上烈烈飘扬的旌旗与轰天震地的锣鼓,仿佛在嘲笑着这些以强悍著称的北族大军,竟数月攻不下这座区区小城。

他从手下的嘴里知道了这座固若金汤的城池是由一名叫 “赵立”的南宋大将镇守的。他虽对这个名字感到陌生,心中却好生敬仰,若没有这等英雄人物的出现,哪来的宋金百年对峙?

他又感慨自己这一阵为掩护写笔记而读的兵书所云及是:“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难怪完颜楚月每次去帅帐听令回来,均板着小脸,想是她的父亲挞懒亲王因战事不利,怪罪下来,连作为女儿的她也不能幸免。听说这个老家伙脾气极坏,他希望自己不要碰上他,好在,他这个百人长还没有资格去帅帐听令。

蓦地,他的心中警醒突现,下意识地回头一瞟,营口站岗的小校不见了。他心知不妙,正想呼叫,一条布带从后面封住了他的嘴,旋即一只口袋当头罩下,他眼前一黑……

他被一个大力的家伙重重地扛在了肩上,并听到另一个压低的粗声:“吓,抓着个头目,撤!”

是淮北口音,他明白自己遇着了宋军的夜袭队,他虽然穿着便服,但一定是小校向他敬礼暴露了他的身份。这就是战场的铁律,当官的永远是敌人重点“照顾”的对象,擒贼先擒王嘛。

他想起楚州城头挂着的一排排女真兵的头颅,而那些侥幸逃出的女真俘虏不是被缺了鼻子就是少了耳朵,一时间手脚发软,哪里还有挣扎的气力。这一刻,他不由深深怀念起后世的那个和平稳定的年代,自从他坠入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以来,可以说是步步惊魂,无时不刻都活在危险之中。

一直向往“乱世”的他,此刻方知“出英雄”的代价是天下的动荡和人命的低贱,这种感觉,是那些生活在治世却惟恐天下不乱的人所无法理解的,虽然他也曾是其中的一分子。

在黑黑的布袋中,他感觉到这几个人替换扛着他高低起伏地蹿去,心中只剩下一个指望,就是女真的巡逻队发现情况,将他从淮北老乡的手里救出来。真是菩萨保佑,他听到身后的方向传来了嚷叫声,显是有人发现了异动,立时,相连的大营鼓噪起来。早已不胜骚扰的女真兵对这些神出鬼没的夜袭队恨之入骨,白天辛苦攻城,晚上睡觉还要提心吊胆,所以一旦发现了夜袭队的踪迹,皆举营追出截杀。

喧嚣的声浪向他们这个方向传过来,这几个宋兵顾不得行踪暴露,开始加快速度,皆知如若被俘,断无生理。奈何有个累赘,再快也快不了哪里去,一个像是头领的声音发话:“除掉这金狗!”

他听得明白,肚中直叫救命,吧唧一声,头朝下栽到地上,顿时眼冒金星,倒不是很痛,毕竟古代没有水泥地。他随即感到一根硬硬的家伙戳在背上,心中暗喜,完颜楚月给他的护身甲又发挥作用了,她才是自己的救命活菩萨。却听到对方“咦“了一声,想是感到匕首刺入不深,他生怕对方识破,忙装作挣扎几下,蹬腿不动。他逼真的表演瓦解了对方的疑心,再加上人声逼近,他们急于逃命,也没察觉匕首上无血迹,便向远方纵去。

很快他听不到他们的动静了,只闻嘈嘈的女真语声越来越近,停在了他的周围。他口不能言,被布袋裹得紧紧的身子连忙挣扎几下,吸引注意力,表示这里有个活人。

没有缀上敌人,女真兵们不甘心地将对方遗留的大布袋抬回了营地,举着亮堂堂的火把,解开了口袋。他再次见到了满天的星星,还有女真兄弟们的亲切脸庞,他吱唔着,示意他们除掉自己嘴里的布条,却见他们瞪大眼睛看着他,一齐轰笑起来。

他不解地眨巴着双眼,醒悟自己的双手已经自由,便伸手扯掉了布条,不料四周依旧笑个不停。他忽觉下身有点寒意,向下一瞧,一张老脸立刻变成了一块大红布,原来不知何时,那古代的大肥裤带子掉了,穿惯了牛仔裤且有不穿内裤嗜好的他浑然不觉裤子落下腿来,,整个下半身都赤条条的,狼狈地站在众目睽睽之下。

完颜楚月黑着个小脸,将这个在外营面前出乖露丑的百人长领回了自己营地。入得帐来,她气急败坏地一拍大案:“好奴才,你今天可算大出风头啊!教你的功夫都给狗吃了?你还……真丢尽了本郡主的脸!”

原来到大营后,完颜楚月每日都抽出空闲,传授了他一套简单实用的刀法和轻灵身法。而他仗着高中时学霹雳舞留下的基本功,领悟得挺快,自我感觉良好,对完颜楚月夸口对付一两个敌人不成问题,却没想到牛皮吹破,这次先被“袋俘”后又“露械”,不禁令他对自己在这个时代生存的信心也产生了怀疑。

其实若不是当时他正因梦心乱,也不至于如此不济。他本已满心惭愧、垂头丧气,却被完颜楚月雪上加霜的一番话激起了心底的血性。他想起上中学时,一直以硬汉形象出现的他,当着一位暗恋女生的面被几个小痞子欺负却一副懦态时,那女生失望的眼神,他才晓得这是身为男人的耻辱——令一个对他有信心的女子失望。

他终于想到,这种耻辱,在这样的乱世中,或可以用自己或别人的血来洗刷。他先仔细地勒紧裤带,以防再犯第二次错误,然后一个标准的单膝跪礼:“郡主,明日请求参加攻城!”

完颜楚月没想到几句斥责激起他这么大的反应,倒有些后悔自己言重了,本来宋军夜袭队就令人防不胜防,他能活着已经是万幸。再说让他担任没有危险的运输任务也是她的安排,她可不想这个连马都不会骑的家伙去送死。她口气软化下来:“自家晓得错不在你,此事就算了,你回帐歇息吧。”

却不料他在瞬间已想得透彻,既然自己落入这个乱世之中,就要适应这乱世的规则,绝不能依靠一个女子苟存活命,危险只能面对,逃避不是办法,他想起自己篡改的一句格言:退一步山穷水尽,进一步海阔天空。他拿出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气概,跪地不起:“请郡主恩准!”

“我不准!”完颜楚月一伸手将拉起来,他却又坚决地跪下,俩人如此反复几次。完颜楚月见他不识自己的良苦用心,女孩家的心性也上来了:死奴才不识好歹,我这是何苦来着?她咬咬银牙道:“好,你明日就参战!”

他胸中升起一股豪气,刷地站起来:“得令!”

他昂首向自己的帐篷走去,听到完颜楚月在后面喊了他一声,便站住,却没有回头。

“你……”完颜楚月跺了跺脚道:“好生记住我教你的,去吧。”

他点点头,听到少女牵挂的声音,心中一动:“难道她对自己……”

但年近三十的他自负有一颗沧桑不惑的心,抛开此念,决然地向前走去,去迎接未知却注定险恶的明天。

“咚咚!”,第一声战鼓敲响,他率领着百人队走在主攻队伍里,这支负责进攻东门的三千人队组成十五个方阵,在数百米长的战线上一字排开,用粗犷的女真语呐喊着向前行进。

他看着本阵身披铁甲背弓持兵的部下,成十列行进,每列的前两人肩扛云梯,另分出十人,推着一架巨大而笨重的攻城车为前锋。这种车体宽大蒙着皮甲并头嵌铁锥的攻城车,既可摧墙破壁,又可掩护步兵,是攻城之必备器具。后面是担任助攻的投石队和弩机队。

他一步步踩过寸草不生的焦土,在淡淡的晨蔼中,看着这巍峨的古代城池矗立在正前方。城池越来越近,他清晰地看着破损不堪的藏青色城墙上,布满了斑黑的血迹,战争的疮痍触目惊心。他更看见了城垛后乌亮的金属闪光和千疮百孔失却本色的旗幡,对方一片寂静,但谁都知道这是大战前的短暂平静,离城池只数百米了。

他心中忽然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怀疑,自己到底是个英雄还是个汉奸?蓦地,一声巨响,他便听见半空一阵奇怪的啸音,他抬起头来,看到了一块块篮球大的石头冰雹般地打来,身边的一个战士躲闪不及,正中脑门,头盔飞起,白花花的脑浆迸出,尸身扑通倒地。

女真兵呼哨一声,向攻城车跑去,躲避对方石弹的攻击。奈何这锲子状的大车下面积毕竟有限,只能挤进三、四十人,剩下的士兵只能抱头伏在一个个战壕了里。他被忽里赤和几个士兵簇拥着蹲伏在车下,从车底推轮前进,看着旷野上找不到掩体的女真兵狼奔豕突,自知倚仗的护身甲在这冰雹般的石弹下显然不堪一击。他心中隐隐有些后悔,为什么要逞强求战?

他如梦初醒,不得不撇开了所有杂念,明白在这残酷万变的沙场上,人世间的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变得苍白与薄弱,只剩下两个字——生与死。

这时,女真的投石队开始还击了,他看到一块块大若磨盘的石块飞过头顶向城墙轰去,巨大的裂石声此起彼伏,对方的石雨渐渐变稀了,因为女真兵已进入射程的内死角。他看到己方的15辆攻城车已逼近了城墙,一条护城河横亘在面前,攻城车的作用便止于此,无法越过河去摧城。停在远处的女真投石机向前延伸发射,以防误伤自己人,倒有大部分的石弹越过城头而去。步兵开始向前运动,弩机队紧跟其后,准备掩护步兵攻城。

他看得两侧方阵的步兵从各自的攻城车下奔出,身边已升为十人长的忽里赤提醒道:“请百人长下令。”

他一挥手:“进攻!”

不待他话音落下,早已跃跃欲试的忽里赤与几个士兵抢出,将云梯架于护城河上,变成一座浮桥。这一方阵飞快地在七、八米宽的护城河上架起了十余座浮梯,只听对面的城头一声锣响,顿时乱箭横飞,将女真兵阻在了岸边。女真的弩机队立刻回击,压制住对方的火力。

他看着同阵的另一支百人队开始冒着箭雨强渡,被弩机压制住的宋军一时势弱,让很多女真兵冲上了浮梯。嗖嗖地十几支冷箭射出,进到河中间的女真兵皆中箭落水,他们因为要踩稳脚下的梯子,无法兼顾上方的袭击,这些不善游泳的北国兵要么被射死,要么被溺死,混黄的水面上翻起一圈圈的血纹。

显然,无法以集群跟女真弩机对抗的宋军弓队改变了策略,既然不能阻敌于岸,便以单兵的神射手杀敌于河上。这些神射手好比后世的狙击手,弩机也拿他没办法,唯一的策略是以己方的神射手对付。

他忙制止住想抢上的手下,不想让他们做无谓的牺牲,召集了以忽里赤为首的几个神射手,以攻城车为掩体,伺机出击。而继续强渡的另一队给他们制造了机会,每有一个女真兵中箭,便暴露一个对方射手的位置,这边立刻数箭齐发,干掉对方。

对方虽然察觉,也毫无办法,这就是战场上看不见的手,消灭敌人和被敌人消灭的机会均等。宋军神射手的人数在这以命换命的攻击中越来越少,已无法阻挡女真兵过河的脚步。

另一队女真兵冲过河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他们拽起了浮梯,架在了城墙上。女真弩机队停止了发射,短兵相接的时刻到了。他看到每两个士兵在城根下扶住梯脚,其余的士兵一手持刀挺枪,一手攀梯而上。在这十余米高的东城墙上,十几支小队像蜈蚣一样地向城头爬去。他没有见到意料中的滚石和檑木打下,感觉不对劲,再次制止住急欲过河的本队士兵。

横变突生,他看到了一幕可怕的情形,每一个接近城头的的女真兵都被城垛里伸出的一把巨大的镰刀钩掉了头颅,然后无数的巨石檑木打下,将云梯上的女真兵像撸草一样地砸落,不是被摔死,就是被砸死,只剩下少数几个伤者在地上辗转哀号,而那些云梯俱被宋军扯上了城头。

身后催战的鼓声响起,他才发觉情况不妙,护城河上只剩了两架云梯,然而军令如山,他无奈地一挥手,发出了等于送死的命令:“进攻!”

他手下的士兵开始过桥,最前的一个冲到浮梯一半时,忽然嗖地又一支冷箭射下,士兵顿时中箭,一头栽入水中,另一个跟上的士兵也中箭落水。原来对方还有幸存的神射手。

如此一连几个部下倒在了水中,他看得真切,那些士兵都是心口中箭,应该是同一个人,这个神射手十分机敏,位置飘忽不定,令女真的神射手几次攻击未果。

掠阵的忽里赤急红了眼,就要向前冲,他忙大喝停止进攻,他不想失去跟他情同兄弟的忽里赤。却有靠前的几个没听到,已冲上浮梯,“嗖嗖”数声,对方露了一手绝活,发出连珠箭俱射翻了他们。

忽里赤钻入车下,哼哧地发问:“为什么停止?”

他一时说不明白,只好简短道:“要活着去战斗!”

忽里赤倒不莽撞,明白了他的意思:“怎么办?”

“你的箭法可以对付他!”他想了想道:“只要能摸清到他的位置。”

此刻,由于无人过河,那个神射手也不见了动静,只有零星的流箭射过。较别处轰轰烈烈的战况来说,这处显得安静多了。怎么办?停滞不前是要受军法制裁的,可是他又不忍看这些跟他朝夕相处的士兵们去送死。

忽里赤躺在车轮下,嘴里咬着一支箭,弓上搭着一支箭,紧张地搜索着城头,看不到对方的一丝影子,忽里赤的额头开始冒汗。他的脑袋里灵光一闪,一个大胆的念头冒出来。他爬至忽里赤身边道:“不要慌,我去引他发箭,你要抓住时机,只有一次机会。”

忽里赤的脑筋尚未转过来,便见百人长已冲了出去,奔向浮梯。他阻拦不及,看着百人长已踏上了浮梯。忽里赤是少数几个见过百人长“刀枪不入”绝技的女真兵之一,事后百人长曾叮嘱他不要对外宣扬。即使出了这次夜袭的难堪事件之后,他对百人长的信心也没有动摇。忽里赤当即心无旁羁地转向城头,寻找那暗藏的强劲对手。

他踏上浮梯,飞快地向前踩去,行至一半时,那种心如明镜的奇妙感应忽地涌上来。他仿佛未知先觉地将弯刀横在了心口处,电光石火地闪过一个念头:自己绝不能再倚靠护身甲,否则总有一天会死在这种依赖里,适者生存,强者无敌,老子这次就要凭自己的本事挡住这一箭。他尚未学会士兵们必须掌握的格箭术,惟有以刀为盾。

这是一次豪赌,赌的是他的判断力,首先,在这么远的距离,射手一般不会以敌人的头为目标;其次,这个射手喜欢射敌人的心口。然而说到底,身上的护身甲还是给了他信心,否则,他也不敢如此托大。 他昂然抬头,立刻捕捉到一道锐利的目光和一支急速飞来的黑色羽箭。他立时晋入到那有过一次的感觉之中,胸口的某一点跟全身像是产生了某种感应,一圈冰凉泛起,又一圈火热漾出,一冷一热的感觉像水纹一样地涌遍全身……

他知道自己在生存的台阶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自己的潜力在生死关头前再一次爆发,虽然他不知它如何而来,又是从何处来。他的精神一下子锁定在自己和射手的小世界中,他的目光顺着箭的来势唰的捉住了对手的目光。

目光的主人——一名精壮的宋军射手,迅速移到了另一座城垛的阴影下观察,嘴角挂着微笑,仿佛看到了这个冒进的鞑子捂着胸口倒下的情形。他忽然发觉对方竟早已用手中的刀封住了箭的去势,心道这鞑子不笨,竟发现了自己的习惯。

他嘴角浮起了一丝冷笑,稍一探头,连珠箭正待发射,却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呼啸而来,愕然一瞟,便见一支利箭直扑面门。这最后一名神射手惨叫着在城墙上翻下,留恋的目光扫过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湛蓝的天空下,两条滔滔的大河在城外交汇而过,正是这便利的航运成就了楚州城的繁华,然而,这一切都被这些北来的侵略者破坏了。他的身体在空中翻滚着,遗憾地看见那个鞑子挡飞了自己的最后一箭,冲过了护城河……

他是被忽里赤背下战场的。在冲过浮梯的当口,他学生时代踢足球落下的毛病——习惯性崴脚又犯了,那种仿佛骨折般的剧痛袭上来,他撕心裂肺地怪叫一声,仆倒在地。

对岸的女真兵见百人长成功地过了桥,尚未及欢呼,便变生咫尺,皆以为他遭了另一暗算,顿时,同仇敌忾的团队精神爆发,一个个狂呼呐喊,亡命冲过了河,留下一梯,竖起一梯,开始了无异于以卵击石的攻城。

他挣扎着想站起来,想要制止这种愚蠢的行为,却发现自己就像大气中的一粒尘埃一样,淹没在战场的喧嚣中。他痛苦地看着这地狱般的场面,杀红了眼的女真兵越过身边倒下的战友,前仆后继地攻向城去,那铜墙铁壁般的城头变成了女真兵的绞肉机,熟悉的面孔转眼间变成了横飞的血肉。

那一刻,他深深地悲哀自己空有远远领先于这时代的知识,却无法拯救这些追随自己出生入死的部下,他忘了民族的界限,双目热泪盈眶,只在心底呐喊:“这一切是为什么,为什么人要杀人,为什么进行这该死的战争?”

中午时分,金军鸣金收兵,惨败而回。是役,明日百人队阵亡二十三人,伤三十人,清点下来,竟是伤亡最少的小队。

忽里赤背着他往医营走去,步伐沉重得如同俩人的心头。一阵马蹄声响起,一彪铜甲披风的武士簇拥着一位赤马白袍的小将从面前急驰而过,忽里赤顿了一下,嘀咕道:“他竟来了?”

他看白袍小将消失的背影,心弦一动,隐隐觉得他跟自己有何瓜葛似的。在军营里他已养成了不关己事莫问的习惯,他身心俱疲地趴在忽里赤结实的背上,进入了遍地伤兵的医营。

军医在他的脚髁上捏了捏,告知他没有伤筋动骨,只在肿处搽了些白酒。他心底有些失望,竟似巴不得自己骨折,以避开这该死的战争。

回到大营,他发现完颜楚月也没有露面,心中更有些失落。倒是那些士兵见到他均向他致敬,想是他在战场上的表现已经传开了。

为了振作士气,当晚,中央大营特别为参战的部队举行犒赏大会。他本不想参加,却被忽里赤和几个相熟的部下硬拖,只好在脚脖子上打紧了绷带,一瘸一拐地来了。

这几个家伙十分兴奋,仿佛知道晚会上有什么好事似的。他很快明白了,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个身着民族盛装、花枝招展的女真姑娘在会场内外忙碌着。

十来座熊熊的篝火在广场中央燃烧着,外圈围成一个大圆的长木桌上摆满了酒肉水果。他盘腿坐在嘈嘈的人群中,没滋没味地啃着一个苹果,没来由的落落寡欢。

他被周围几个家伙逮住,硬灌了几碗米酒,好辛辣浓郁的味道,跟后世的白酒大大不同,不善饮酒的他小脸都喝白了。酒足饭饱,咚咚地战鼓忽然响起,他吓了一跳,以为有敌来犯,却见半敞怀喝得醉醺醺的忽里赤他们笑眯眯地站起来,扭起了水桶腰。接着,他看见了一个个女真姑娘进入场内,随着鼓点翩翩起舞起来。

气氛立刻为之一变,外围的士兵们纷纷涌进,在姑娘们的周围跳起了热烈的民族舞蹈。他看着一个个被篝火映红了脸庞的欢快的姑娘小伙,几疑梦中,眼前的场面分明是盛世下的光景,哪像血战后的秋夜。

灿烂的星空下,小伙们的舞姿粗犷、刚劲有力,姑娘们的动作活泼、婀娜多姿,场内充满了欢声笑语。他的思绪在浩瀚的穹庐游弋,深深感受到了这个民族的乐观与进取的精神,心情也被这如火如荼的氛围带动起来。他浑然忘我地站起身来,跛着个脚融进了人海中。每个人都陶醉在欢乐的海洋中,他笨拙地模仿着他们的动作,惹来了一阵善意的笑声,他索性狠狠扭了几下屁股,过了一把“蹦的”的瘾。

他偶一抬头,看到了入口处神采飞扬的完颜楚月和立于一旁蠢蠢欲动的刺花。只见完颜楚月头戴貂皮小帽,身着乳色绣鹿紧身服,足穿鹿皮高统靴,披一件流光溢彩的云肩,衬着她白里透红地脸蛋,分外娇艳动人。他内心深处的某一点被触动了一下,她何时来了?

不料,一个英挺伟岸地身影挡住了他的视线,他不悦地一看,是那个白袍小将。他此刻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剑眉大眼,一张容长脸,身高足有1米八以上,头戴翻毛皮帽,身穿窄袖胡服,领和袖处露出一寸长短的皮毛,腰间佩剑,下穿白色套裤革靴,与完颜楚月站在一起,甚是般配。

他一时冒出酸溜溜的感觉,他此刻方知自己的心并非沧桑不惑。完颜楚月也看见了他,朝他招招手,叫他过来。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过去,脚也不跛了,他可不想让人看轻,这个人当然是那白袍小将。

完颜楚月笑眯眯的为俩人相互介绍:“表哥,这就是救过我的小奴才——明日百人长。明日,这是我们女真的大英雄达凯。”

看到这个一向高傲的郡主一脸崇拜地娇立于她表哥身边,他的心里愈发不是滋味,原来人家只当他是个小奴才。他并没有露出如雷贯耳的景仰模样,因为他压根儿不知对方的大名,他只是感觉一米七四的自己站在高大的对方面前,更有矮人半截的感觉。

“谢谢你救了表妹。”达凯微笑地从嘴里敷衍了一句,随即转头看向场内。他分明感到了对方丝毫没把他当作对手的倨傲,也冷冷地用女真语回了一句:“这是每一个男人都应该做的事。”

“吓,明日,听说你今天打仗很英勇!”打扮得像个花蝴蝶似的刺花从旁边跳过来搭讪,一眨一眨地对他抛着媚眼,那意思很明显:“我俩多般配。”

他心不在焉地同她说话,精神却集中在另一边的俩人身上。看到人家表兄妹亲密地交谈,他不尴不尬地傻站在边上,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这种隔了千年又仿佛是昨天的感觉,一下子涌上来,酒醉心不醉的他心里明白,这是在吃醋。

他看到了达凯牵着完颜楚月的小手进入场地共舞起来,更加为自己不老的心而恼火,怎么把所有对自己不错的女孩都看作自己老婆似的,这个坏毛病到现在还改不了,二十八岁的他当然早已看透了自己。他在酒精的作用下,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一把拉过刺花的手:“我俩跳舞去。”

正有此意的刺花火辣辣地瞟了他一眼,身上的羊膻味飘过来,分明在说:“你这个小冤家!”

他心中大叫受不了,知道她产生了误会,却报复性地故意不点破,硬着头皮带她进场。从中学时代就是舞林高手的他对舞蹈很有些天赋,很快就学得象模象样,但比较这些自幼好舞的女真人来说,还是差远了。他争强斗胜的少年心性突起,结合女真舞的特点,穿插进了一些后世交谊舞的花式。

他拉着刺花的软手,一手推着她的水蛇腰,以令人眼花缭乱的动作旋转起来。刺花没想到他还会这些新奇的花样,又惊又喜,善舞的她很快掌握了其中的要领,俩人配合默契地共舞在篝火旁。周围的人群开始注意到他们这一对的精彩舞蹈,个个为之侧目,慢慢地将他俩围在了中间,不时地发出赞美声。

刺花从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众人的焦点,女性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满足,她紧紧地盯着这个跟自己“门当户对”的百人长,一对眼睛快要滴出水了。他眼前的世界在旋转,他的灵魂也在旋转,这场面多么的似曾相识……

一个温柔美丽的女孩从他最柔软的心扉处浮上来,深情地望着他,腮旁犹挂着珠泪。他的眼一花,湿了,恍恍然看到了自己向她发动攻击的一幕。

大学的礼堂内,刚入学的同班男女学生各分成两列,一个对一个地面对面站着,这是一节入学必修课——交谊舞。老师一声令下,男同学开始走向对面的女同学,他飞快地走在了最前面,正对着他的女孩扭捏不安地等待着。他忽然变向,转向了他早已瞄好地另一个女孩,班上最小、也是最漂亮地一个。他迈出了个人的一小步,也迈出了人生的一大步。

他天生是个不安分的家伙,事事出人意表,时时爱出风头,并以此自鸣得意。跳舞的规则被打破,在所有同学诧异的目光下,在她娇羞无助的眼神中,他绅士般地牵起了她的小手,在礼堂的中央旋转起来……于是开始了一段只属于他俩的故事。

她的名字叫泪儿,不,她当然不叫泪儿,这只是后来他对她的昵称。因为据她自己说,在她认识他以前,几乎不知道哭是什么滋味,家里人宠着她,朋友们护着她,直到遇到他这个大坏蛋,只会欺负她,弄得她三天两头泪汪汪的,差不多一生的眼泪都为他流干了。他则一边偷笑一边叫屈:“太夸张了,你看我像贾宝玉吗?只因为你脸上长了一颗泪痣,我不过是它的替死鬼罢了。”

她的左脸上确实有一个迷人的小痣,相书上也确实叫它泪痣,这样的说法多少减少了他对她的负疚之心。说到底,哪个男人不希望有个女人只为自己一个人流泪,而女人的可爱倒有不少是她的眼泪带来的。

他开始时的动机其实很简单,只是为了跟一个后来成为他死党的男同学打赌。结果他赌赢了,付出的代价是他最美好的初恋——一段刻骨铭心、轰轰烈烈的初恋。

现在他回想起来,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为那改变了他一生的一步后悔。不!他不后悔,虽然他很想后悔,虽然他有时候想,如果他知道以后的结局,而当天的事又可以再来一次的话,他会不会迈出那一步?但这世界的美好就是因为凡事只有一次,他惟有尽力地想从自己的字典里抠去这两个浸透了此生遗憾的字眼——后悔!他会为爱一个人而后悔吗?

“哎!人家好累呀!”耳边忽然吐气如火,他从那一瞬间的恍惚中清醒过来,看到了自己正用桑巴舞的尾式揽住了仰面朝天的刺花,如漆似胶。一道冷冷的目光射过来,他看到了人群中绷着脸紧咬下唇的完颜楚月,不由慌乱地一松手。

“哎呀!”刺花的撒娇声变作了惊呼,重重地倒在了地上。刺花又羞又气地从地上爬起来,先狠狠地踢了他一脚,以泄心头之愤,然后才掩面而去,女真人爱憎分明的率性尽显。

被踢的刚好是那只伤脚,他疼得龇牙咧嘴,抱脚直跳。看到这般好戏,四下里皆轰笑起来,他看到忽里赤促狭地冲他眨眼,意思是“羡慕”他艳福不浅。还有一个人跟刺花一样感同身受,那一脚也帮她解了恨,她就是完颜楚月。

这个时时出人意表、不忘出洋相的家伙总是令她恼火,偏偏他总是歪打正着的英勇表现又让她找不到发作的借口。虽说他名义上仍是她的奴才,但她对他的感觉早已超越了主仆的界限。她一直有种直觉,在他的心中藏着某些无法想象的东西,而这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她无法用语言道出,更无法对旁人道出,只时时带给她心驰神往的好奇。

她分明感觉他一天天在进步,感觉他终有一天会摆脱她的控制,而她竟向往那一天的到来,似乎那一天的到来会带来不可预见的变化。多么奇怪的一个家伙,是她此前见过的汉人中从没有过的。自他出现以后,她的整个世界都受到了影响,虽然少女的矜持令她不想承认这一点,但刚才他与刺花的亲热举动却令她如芒刺在背,连对着她自小就崇拜的表兄都打不起精神,难道自己……不可能!她摇摇头,抛开了这个可笑的想法。

这厢的他讪讪地溜出人群,找个没人的角落小便去了,他用不惯营中的漆木马桶,总觉得那是女人的专利,总是让他联想起少年时每天早上看到的一道风景,那一连串的大姑娘小媳妇昂首挺胸、一本正经地端着马桶走向老式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宛若天桥上的模特。

他最喜欢找个苍茫的田野,在空旷的天幕下、在清新的空气中、在虫雀的啼鸣中,将来自大地的养料还给大地。

“哗哗”地他打开了下面的水龙头,一面放水,一面想着那个丫头的眼神,高傲的郡主分明在吃伺女刺花的醋。一股热流冲击着他冰封已久的心田,那蛰伏数年的家伙正逐渐地苏醒,他知道,自己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了,直到此时,他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惧怕它的苏醒,更不敢面对它的苏醒,他深知,它就像传说中的魔鬼,被禁锢在魔咒封口的瓶子里太久了,一旦被释放出来,会产生巨大的能量,连自己都无法控制。

他想起当年将它封住时的可笑想法:“我已经耗尽了你,你再也没有力气折磨老子了,再见,不,恐怕是没机会再见了!”

他现在才知道,是否再见的权利不在自己的手上,也不在它的手上,而是在另一个人的手上。它就像一个充足了电的战神,破土而出,重新掌握了他的灵魂,驾驭着他,向着解除了它魔咒的那个人,义无返顾地前进。他别无选择,只觉浑身热血沸腾。

“哗”地一桶冷水浇在了他的头上,随即听到几个少女的喳喳声遁去,大致的意思是这小子不是个东西,伤了刺花姐姐的心。原来是刺花的姐妹们帮她出气来了。

他打了一个哆嗦,却不恼不火,倒有放下一个包袱的轻松,毕竟,他刚才利用了人家,就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真好。经过了二十八个寒暑的他早已明白,他必须为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付出代价,欠别人的,总是要还的。他也明白,更不要去想谁欠谁的问题,因为这个世界根本不存在谁欠谁的问题。或许他付出了代价,却没有得到什么,若是这样的话,只有两个原因:一是付出的太少,一是本不该付出的。

他不知道别人怎样,但那句千古流传的老话在他身上特别灵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现在经常这样告诫自己,不要对那些老话嗤之以鼻,不管它们唯心还是唯物,单凭经过了千百年而流传下来的事实,就说明它们是被无数人的经历检验过的,存在就是真理。

“咚咚”,鼓声一变,广场上传出了如雷的喝彩声,不知又换了什么节目了。他像被注入了新的活力,索性脱下了湿外套,只剩贴身的小衫,近一个月的军营生涯令他的小身板变魁梧了,孩童般地一蹦一跳向广场走去,脚伤已无大碍。

回到了自己的位置,忽里赤等几个正兴奋地盯着场内,连比带划着。广场中央,两个赤膊大汉正在抱作一团,原来是摔角比赛,这可是尚武的女真人的传统习俗,听忽里赤提过的他兴致勃勃地看去。

两个大汉快速地移动步伐,双手灵活地向对方抓抢。其中的黑脸大汉忽然抢得先机,一个大背,闪电般地将对方摔倒在地,欢声雷动,失败的大汉抱拳下场,又一个大汉跳进来。这个黑脸大汉甚是了得,双脚不停地勾、挑、撩,结合不同的手上把势,一连放倒了数人,赢得喝彩声不绝。

他从忽里赤的口中得知他的名字叫移剌古——中军大营里的一个百人长,他看着移剌古铁塔般地立于场内,威风凛凛,心想人家才是货真价实的百人长,自己一定要找机会结交结交。没有人再敢挑战,场面有些冷清,忽然一角传出一声郎笑:“好汉子,我来了!”

全场的目光刷地投向那个方向,只见坐在郡主身边的一位高大的白衣俊少长身而起,纵入场内,顿时响起一阵兴奋的呐喊:“达凯!达凯!”

他总算见见识到了完颜楚月这位表兄在女真人心目中的地位,连场内的移刺古也躬身相迎。他皱起了眉头,凭直觉,这是他情场上潜在的强大对手,而现在看来,他的哪方面都比不上人家,他后世追女孩的惯用招数,在这个靠实力取胜的古代也似乎派不上用场。

他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凡是郡主亲兵营的人都没有参与欢呼,心中一动,故意试探道:“这位达凯好英武,跟郡主真是天生一对。”

忽里赤撇了撇嘴道:“哼,只不过让他碰巧救了主上一次,被封为圣将军,这个花花太岁到处留情,如何配得上郡主?”

他听明白了,这个达凯大概是在追求完颜楚月,偏又品行不端,所以郡主营上下不喜他。说话间,达凯已和移刺古扭打起来。达凯并不像忽里赤口中那般不济,倒有几分真功夫,虽气力不如移刺古,却善用巧劲,战术多变,竟和移刺古斗个旗鼓相当,谁也奈何不了谁。

忽然,入口处的人群骚动起来,他看到了两列手举火把的铜甲武士排众走出,中间一位虎背熊腰、豹眼卷须的威武大将军大踏步进入场内,眉宇间充满了不怒而威的气概。

他立刻猜到了他是谁,本部大金国南下兵团的统帅——挞懒亲王。他终于见到了完颜楚月的父亲,只是有些奇怪他怎生出这么娇俏动人的女儿。

只见挞懒哈哈大笑着分开了兀自缠斗的两人,一手携一个走到长桌前,举起一大碗米酒,转向全场,锋利的目光扫了一圈。所有人齐刷刷起立,鸦雀无声地瞩目着自己的主帅。

挞懒声若洪钟:“若我大金国的武士个个如这两位英雄一样,何愁南人不灭?来,为我们的英雄干杯!”

众人齐声一喊,皆端起米酒一干而尽,犒赏大会变成了动员大会……

他一挥手,身后的兵士踏过白茫茫的雪地,向银装素裹的楚州城冲去。

几个月下来,他已由一个恐惧战争的新丁成长为一名真正的古代战士,彻底地融入这北族的军队之中,忘了自己的来历,忘了自己的民族。唯一困扰他的,是这战场上的情况,跟他的情场一样,毫无进展,停滞不前。

自从完颜楚月的表哥来了以后,她便很少来找他了,只是偶尔在操练时指导他的刀法。他仿佛回到了渴望一切却无法得到的少年时光,血管里充斥着无处发泄的激情,这种久违的感觉刺激着他的神经,令他兴奋。他深信,他想要的东西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只有时间这个家伙阻挡着自己。

“轰!轰!”攻城车碾过结着厚冰的护城河,向城墙撞去,在连绵不断的冬季攻势中,坚固的楚州城已遍体鳞伤,或大或小的裂口处塞满了两军的尸体。

他浑身浴血,格开了一枝标枪,并躲开一块巨石,跳至攻城车后,向着不远处另一支百人队的首领打起了手势。手持一面铁盾牌的移刺古会意地回了个手势,指挥手下发起了冲锋。经过数次的并肩作战,他和移刺古已结成了肝胆相照、惺惺相惜的好友。

他取自后世的战争经验而特别设立的狙击队在战场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忽里赤的辅佐下,将所属百人队的伤亡降到了最低点,他的“活着去战斗”的口号深入军心,更大大提高了他手下兵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这两支百人队集中在东门城墙的一处大裂口,配合默契地轮番发起冲锋。

今日之战分外惨烈,若不是仗着护身甲和那奇异的感应,他又死了一回了。在相互的掩护与支持下,这两支百人队终于撕开了宋军的防守,登上了该处城头,移刺古和他先后杀上来,胜利会合,俩人对击了一掌,指挥两队的士兵筑起壕垒,一面防御一面试图扩大城头阵地。当然,他也不认为这两支百人队会对整个战局产生多大的影响,宋军仅在东门一处就要防守二十余个进攻点,兵力的调配竟游刃有余,守将的指挥端地令人佩服。

毕竟孤木难支,在其余攻城队损失惨重的情况下,这两支百人队无力扩大战果,在守军的强烈反攻下退下了刚刚占领的城头。

但大金国的旗帜毕竟曾飘扬在楚州的上方,这是金军数月攻城的第一次,而且这两支百人队付出的伤亡代价远远少于其他攻城队。是役,移刺古、明日的声威响彻大营。

挞懒颁布嘉奖令,封俩人为银牌百人长,可到帅帐听令。

当晚的嘉奖宴会上,完颜楚月牵着他的手,得意洋洋向各位大将幕僚介绍这个得力的手下。他虽然不喜欢这种场合,但看到坐在一旁的达凯微妒的眼神,忍不住心花怒放,这可是他在看不见硝烟的情场暗斗中第一次占上风。

一个个介绍过来,轮到了一位文官打扮的中年男人,只见他身材瘦长,白面细须,举止温文尔雅,大异于粗犷的北人。他不由大有好感,便听到完颜楚月笑嘻嘻地用汉语介绍:“明日,你们多亲近亲近,这位执事可是你同族哩。”

女真的军营里竟有汉人的参谋,他顿生亲切之心,只见这位执事一拱手,道出了一口南京腔:“小可秦桧,幸会,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