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作者:七只生煎包      更新:2019-09-17 12:48      字数:5355

柠檬猛的甩开沈修的手,冷冷道:“我什么事情,也和你没关系!”

“没关系?那么一个多月之前,和我在床上的那个sao女人是谁?”沈修歪嘴斜笑着,似乎脑子里面还回想着那一段事情。

柠檬的眼神更加冰冷了,转过身子就像朝楼梯间外面走去。

这件事情是绝不可以告诉沈修的!

她不知道这次沈修来是什么意思,但是她马上就要夏星把这个沈修给弄出去!

现在形式这个样子,里斯特掌握了特工岛的一些人,其实这一整栋楼的人都知道自己现在日子就在刀尖上!

左少琛才准备起身离开,对面却走来一个人,黑色的长大衣包裹着他颀长挺拔的身姿,如同雕刻般的精致脸庞此时没有意思温度。

是夜北冥!?

他怎么突然出现在这个地方?

很明显这个家伙是朝自己都来的。

左少琛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遗憾,虽然自己小妹和夜北冥在一起了,可是这家伙可不是简单人物,现在这样突然出现一定有什么目的!

夜北冥很优雅的拉着椅子坐了下来,少琛的身子微微僵了僵,但很快就放松下来。

“夜少爷怎么来了?”少琛看着自己面前的空咖啡杯,抬头看向夜北冥。

夜北冥没有回复,而是喊服务员又点了两杯美式。

“美式喜欢吗?”夜北冥看这个坐在对面的左少琛,问道。

少琛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道:“夜少爷,貌似已经点完了吗?”

夜北冥微微一笑:“我是来专程来找左少您的。”

左少琛眼神微微一暗,夜北冥对自己的称呼已经改成“左少”了。

他心里面明白,夜北冥绝对不是哪一种会因为一个女人就会放弃野心的男人。

当然,自己也不是。

“所以,姓于的,小爷搁天上遛达了十几个钟头,脚还没沾着皇城地呢就被你提溜来,合着为听你爱情史?”

我嗑完小碟里最后把瓜子,强支着几欲耷下来的眼皮,恨得牙根直痒。要不是顾虑着人多怕跌份,小爷保准把嘬下来的瓜子壳啐对面那人脸上。

“你瞧你啥出息,巴黎进修三四年跟白搭似的…这国家也忒抠了点儿,半点儿浪漫舍不得匀你。”

一个院里光屁股跑大的发孩儿大抵都这德行,也甭管隔多久没碰过面,凡见着了便能上嘴互损几句。

我懒得搭理他,两臂拢圈就要把脑袋往里埋。小爷为倒个时差,飞机上愣是巴巴熬着没合眼,这会儿又被拽这儿刷夜。咱没几载就奔三往中年跑了,实在遭不住。

“我这恋爱故事呢得从两年前…哎我操别睡啊,睁睁眼!哎!”

他瞧着我眼越眯越细,麻利儿蹬起一脚踹吧椅上。我猛打激灵蹦起,突来的失重感把脑壳的混沌都吓清了,小椅转两圈特痛快倒地,闷响惹来不少目光。我抹把脸,毫不遮掩翻翻白眼,拉起椅扶稳当了,屁墩儿才挨上去。

“这才对嘛,态度摆正就是好同志。我说哪儿了…哦,两年前,刚入秋,军训完了没几天那会儿。”他见我模样,挺满意似的搓搓手,完罢十指插扣搁案面,俩拇指相互磨着,“大一新生么,总有些离了爹妈就废了一半儿的,没记性。这不,我上完课正打算走,就在楼梯间捡一手机,电量条耗秃了,关机,我算是没法儿,给挂校园网上了。”

“结果不出几小时,一小孩儿着急忙慌来找我拿,话没出口脸先红个透,别说,怪可爱的。”

“懂了,丫畜生,对学生下手,小爷都替你臊得慌,是吧于老师,还是于教授?”我咂巴着免费续的冰水,嬉皮笑脸叫两嗓,存心揶揄他。

“滚,我这叫一见钟情,再者,人满十八了,自由恋爱,不犯法。”他笑骂,抬脚给我虚晃一腿,手头自顾自倒了两杯酒,推过来。

“教授的位置呢,福利还真不见得多好,也就查人方便点儿。说来也巧,这小孩儿是我系里的,一来二去,明面暗底都熟了,叫朝黎,名儿好听吧。”

“好听好听,特动人。”我附和,头点得小鸡啄米般勤快。

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理解,不过光回忆就能美成这样的,啧,私以为刨开他也没谁了。

损归损,打心底讲,于疏曾这小子能寻着爱,做兄弟的自然祝福为主。他特殊,天生同性恋者,为个取向差点儿没被老爷子腿打折。磕磕碰碰二十多年岁,再晃半辈子都去了,而立大关当前,小鹿复苏,挣着抖抖耳尖儿蹶蹄子,屏足气力再撞一撞,真好。

他梗着脖咽下酒液,扶额揪揪眉心,唇角点儿弧度却分明愈盛:“小家伙简直是个宝儿,仇,你压根儿想不到朝黎多挠人。临期末我忙,跟他联系少了点儿,你猜怎么,他在校园网挂个失物招领,问是哪家老师掉了一个小朋友,法学系,特乖那种……妈的,老子差点儿就禽兽了。”

“所以你现在还是人么?”我调侃。

“屁话,老子没那么混,”他攒口牙花子假意呸过来,“他害羞,揩把油都会躲我几天,我就陪他玩儿,在网上登失物招领,说我家小朋友跑丢了,请知情者速速送回。”

“你们文化人**真别致。”

不得不承认,除去仍旧很不要脸这属性,他跟我印象里的样儿全然对不上——正装挺括,金丝框架着,背头,精钢腕表,活脱一斯文败类,细嗅嗅由内散股恋爱的酸臭。仿佛多年前跟我一块儿逃课打架,早恋泡吧的于疏曾,是个虚影儿。

“可后来,失控了。”

勾兑过的酒度数算不得低,风吹过一遍,悉数灌进人衬衫领口里,他一仰脖,小半杯酒没得干干净净。

“大二校庆,结束就十一长假。晚会上我被几个学生灌酒,彻底断了片,只记得自个儿强拽着朝黎夺了吻,再清醒已是次日傍晚…赤条条一个人,在他床上。”

“我心里凉了半截,手机收到最后条消息是他的,说放假回家,昨儿的事要缓缓,别担心。”

我闻声,眉不打眼皱了皱,连带神色都沉下去些,听语气,下边儿能猜出七八分。

不出所料,至此,他再也没联系上过朝黎,他的小朋友像是沙滩上退潮后那点儿水沫,太阳略照一照,便蒸发尽了。

“我老以为,他跟我玩笑呢,二十出头小孩儿,可不净喜欢恶作剧么。”他本想再闷口酒,可惜玻璃杯杯见了底,眼斜过来,见我没怎么动酒,伸手径直就抢,“所以啊,我一遍遍发着那可笑的失物招领,幻想指不定就失而复得呢。”

我死扣牢他拿酒的手,这度数的东西两杯下去,胃就该摆谱闹了。

他跟我僵持不下,足卯了三分钟劲,忽然就松了手,力道全卸下来,而后极轻笑了一声。

“你该听我说完的。一个月前,我有了他的消息,从系里的退学申请上,我想好了,辞职,不管他转哪儿都陪。”

我下意识想劝,长篇大论热乎着待机,真到开战时,神使鬼差叛变了革命:“也行,好好儿的就行。”

北京的夜景其实漂亮,不很闹,衬着黑天儿,难得让这座城市跟“温柔”沾了边,灯光从他镜片儿上折出来,我自侧面瞧,发现这人睫毛还挺长的。

“朝黎这傻子,什么都没防备,一回家就跟爸妈出了柜,他家思想传统,就…把他送去了那种学校,说啥都能治。你知道它们究竟是什么货色,一进去,就完了。”

“可我家小朋友厉害啊,活脱脱小机灵鬼,费了五个月,逃了出来…”

我猛地一阵心悸,寒意从指尖儿蹭上来。他整个儿下唇咬得发颤,嘴边儿弧度架不太稳,却还在笑。

“…也就是左眼受损,多处骨折,最后跳河自尽而已。”

#约翰逊先生#

从来人没有见过约翰逊先生这样迷人的男人。

他热衷于在深夜里独自一人深陷在奢华的扶手躺椅中,在红天鹅绒窗帘掩盖的巨大落地窗前,抽一只拉弗洛尔多米尼加安达卢西亚公牛雪茄。面容上镌刻着时间的细纹,皮肤被日光沾染成古铜色,他优雅地吐出一个又一个烟圈,仿佛亲吻美人一般抽着那只粗长的雪茄。没人知道那个时候的他,眼神深邃到什么程度,仿佛万千星河,又仿佛亿万宇宙,倒映着万物的光辉。

有无数女人倒在他冰冷的膝头,他只是笑笑,欣然接纳。那些女人是玫瑰,一朵朵凋零在他的手上,他是最优秀的花匠,无数女人在他手上绽放出人生最美丽的光辉。而对这一切,他只是笑而不语。

每天早上,约翰逊先生都会直立在站在镜子前,左手穿过呢子大衣的衣袖,抖了抖袖口,让衣服更加妥贴,每到这个时候他总会仰头望一眼镜子里那个英俊的男人——脸上带着从来都无所畏惧的微笑,永远一身神秘黑衣,手上紧握一把修长fox雨伞,那是武器,用以征服与生俱来的优雅和高贵。他会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出门去,对着路上每一个人微笑点头致意。然后在任务目标的存在小巷子里,他冷静有条不紊地从怀里掏出枪,扳动扣机,飞鸟一般淡远的一响之后,他又重新变回了那个所有人喜爱的约翰逊先生。

其实约翰逊先生曾经爱过一个女人,比任何人都深沉地爱过,他吻过那个女人的发丝,亲吻她的手腕,亲吻她所有美好的一切。他渴望着能够将白金指环套进她的无名指,然而有一天,她却莫名其妙消失在他的身边。约翰逊先生发了疯,崩溃地宿醉,哭泣,当了一个流浪汉。

没人知道后来怎么了,只是如同那个女人的消失一样,他莫名其妙的出现,手上做着肮脏的活计,却高贵得宛如神祗。人们只知道他变成了优雅又被所有人喜爱的约翰逊先生。

也许是之前那个普通的少年,死在了爱里吧。

#劫(**清水向)#

长安城内,青丝暮雪客栈一如既往的开门迎客,陆欣然站在柜台后看大家都忙忙碌碌只有她无所事事不觉有些无聊“唉……”手指敲着台面,不经意的一扫就见一个身着补丁衣,脚穿草鞋的男孩,转来转去也不知声,不由得好奇几分,上前摸了摸他头上的小揪揪弯腰平视道“小孩,你怎么在这里啊?是逃荒还是从什么地方逃出来的?”

欣然柔声细语的询问却叫小男孩红了脸,手揪着衣角低着头喃喃道“我叫言笙,是……是个孤儿……”

“孤儿啊……真可怜……”欣然眼中多了几分爱怜,抚了抚他的头顶,想了想继续道“店里的厨娘无儿无女,你不如就跟她学厨艺,日后也好养活自己,顺带跟她做个伴儿,好不好?”

“嗯……”言笙害羞的点了点头,欣然心中暗笑还真是内向害羞的孩子“走吧,姐姐带你去找厨娘。我跟你说啊这家客栈的老板可是个酒鬼,你可要帮我看好他,别让他糟贱了自己的身子……”欣然一面牵着他往厨房走,一面随口说着免得尴尬,却不想这随口之言被言笙当成了圣旨,每日必行!

夜幕降临,某个吊儿郎当嗜酒如命到了晚上就看不清路的栈主大大终于摇摇晃晃的回了客栈,看见栈内有亮儿也不觉奇怪,客栈里人人知道他惧黑所以都会留着亮光,但推开门时看见一个小娃娃留在客栈还是下意识的惊了一下,这个时辰伙计都各回各家了怎么会有一个小孩留在这里?晃了晃脑袋,清醒了些许出声问道“小孩,你怎么会在这里?”顺便关了门,言笙不言不语的上前递给他一张纸条,言笙疑惑接过模模糊糊的看见“孤儿,可怜”几个字更加疑惑了,“那个欣然姐姐说让我在这学手艺,包吃包住。”

陆北渊这才明白合着这小孩是阿妹甩给自己的包袱?不由得揉额,酒呢也算是彻底醒了“既然如此,那你就住下吧,楼上有房间,别影响客人就是。”

“哦……”言笙倒是听话乖乖上楼,徒留陆北渊在那长叹“又要养活一个人了。”

翌日一早欣然欢欢喜喜的进了客栈,趴在柜台上对算账的陆北渊得意道“怎么样,找的小跟班不错吧!专门看着你,不让你喝酒!”却换来一记爆栗,顿时觉得委屈“要不是你嗜酒如命,身体又弱我至于这样嘛……”

“好了好了,我投降,去帮忙吧!”陆北渊对于这个妹妹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得投降。

“嘻嘻我去帮忙了!”吐了吐舌转身去招呼客人。

时光匆匆陆北渊发现这小孩,很能干虽然有时不知分寸惹得厨娘气愤,但为人仗义还是不错的。许是觉得好玩,一日夜里偷喝酒再次被抓包后,虽然心生无奈但也起了逗弄之心。“阿笙要不要喝酒,嗯?这酒可是好东西啊,暖身又好喝……”却被言笙一脸嫌弃的打断,“欣然姐说你如今这样都是这酒害得,所以不能多喝!”

“阿妹倒是什么都跟你说。”捏了捏他的小脸,无奈一笑,言笙一愣乖乖让他捏。

“哟,阿笙这么乖啊……那以后就跟着我吧。”

“……好。”

后来啊,欣然发现陆北渊腰间坠着的扇坠绳子换了。言笙的笑容也多了,越发好奇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每每问起换来的都是两人心照不宣的笑容,久了也就不问了。直到三年后的冬天“你确定,真的要这么做?”陆欣然定定的看着端着药碗的言笙,眼里满是挣扎与不舍“毕竟……我哥很在意你,也许还有别的办法,你……”

一向乖顺的言笙听此却摇了摇头“大夫也说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阿渊的病不能再耽搁了,欣然你就答应我吧,让他把药喝了我也就安心了。”

欣然当然知道兄长的病已经耽误不得,可这一命换一命的法子,她委实不忍心,当年兄长外出离家,五年前才回来把当时不景气的客栈盘下更名为青丝暮雪,那时她就知道这打娘胎里带来的畏寒之症依旧没有治好,她虽然没有放弃,但这一命换一命的法子她从未想过“我的血阿渊已经喝了小半年,不能功亏一篑……”虽然脸色苍白,眼里的固执却未减半分甚至眼里是含着笑的。

“当初……我就不应该应你,不该替你瞒……”叹了口气满是自责。

后来不知言笙说了什么总之,陆欣然出来的时候泪流满面,手里端着一碗汤药,再后来大家都知道陆家的病秧子陆北渊奇迹般的康复了,却丢下客栈,不知所踪。

“言笙说,他既然用道长不让他犯错的银铃红绳系在了你的腰间,他就不能让红绳断了,所以陆北渊这条命不是你的!也是他的!所以好好活,别再糟蹋了!”

“他啊……就是个笨蛋……”

陆欣然有时候想,他们之间时不时真的存在话本上说的劫数,言笙这根修炼百年的小人参,是不是就是为了她哥而来?而她哥是不是注定为了他,孤身一人一夜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