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外星版的旧西藏
作者:胖哥花园      更新:2019-09-15 05:16      字数:3729

许清泉见武大郎和他手下的亲信都已改信女娲教,本想马上返回瓷器国,但在武大郎的一再请求下,他只好又留了下来,并陪着武大郎巡视了黑龙江县、苍江县、竹江县和另外几个县。

由于黑龙江县、苍江县和竹江县的军队都掌握在三江提督武大郎的手中,许清泉就趁机对爽修国的军队进行了一番近距离的侦察和了解。除此之外,他每到一个县,都会与各阶层的人进行很多交谈,不但趁机把很多官员都发展成了女娲教徒,还对爽修国的辣麻教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有人讽刺说,宗教“专注忽悠几千年”。辣麻教和瓷器国人信仰的火桑教都是同一宗教的不同分支,所以它们之间有很多相同之处,其中最大的相同之处就是“欺骗”,也就是前面所说的“忽悠”(这也是所有宗教的共同特征)。比如,活佛、喇嘛们就经常欺骗信徒说,冰雹是神对人的惩罚,农奴只有请喇嘛念“冰雹经”,才能消除这种灾难。喇嘛们念经之后,如果当年没有下冰雹,他们就欺骗农奴说,没下冰雹是他们念经的功劳,因此农奴必须给喇嘛交钱作为酬谢,如果当年下了冰雹,他们照样欺骗农奴说,下冰雹是因为农奴们心不诚导致的,农奴还是应该给喇嘛交钱作为罚款。总之,喇嘛们念冰雹经之后,不论下没下冰雹,农奴都应该给喇嘛们交钱。

辣麻教与火桑教之间也有很多不同之处。比如,火桑教并不经常吓唬信徒,而辣麻教却很喜欢吓唬信徒。活佛和喇嘛们就经常吓唬信徒,说信徒们都应该好好侍奉自己、把肉体和财产献给自己、无条件服从自己的需要,否则佛祖就会用灾难惩罚信徒。农奴们在辣麻教的吓唬下,总是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坏事或灾难理解为佛祖对自己的惩罚,他们为了消灾,经常把自己少得可怜的钱财大部分都献给了活佛和喇嘛,那些实在拿不出任何东西的农奴,只好花几个月的时间,一路磕着长头到寺庙去求佛,希望用这种苦行来“赎罪”。

又比如,农奴还经常给喇嘛们施舍食物。农奴们认为,喇嘛接受自己施舍的食物是在帮自己消灾,自己应该感谢喇嘛们的帮助;火桑教的信徒也经常给和尚施舍食物,但他们认为和尚应该感激自己,而不是自己反过去感谢和尚。

再比如,火桑教强调禁欲,所以和尚都不准结婚、生活很清苦,辣麻教却鼓励男女双修。活佛、喇嘛们经常欺骗和吓唬女信徒,说女信徒只有和自己一起双修才能达到修炼的目的,否则就会遭受报应,很多女信徒因此而落入了活佛和喇嘛们的魔掌。

还有,火桑教反对吃肉和杀生(但火桑教里的菩萨和神并不反对信徒用各种肉食祭拜自己),又讲究逆来顺受,而辣麻教的活佛、喇嘛等农奴主却经常杀死农奴。爽修国国王既是爽修国地位最高的活佛,同时又是最大的农奴主,他每年都要不定期地举行各种法事,而使用的法器都是用被杀死的农奴尸骸做成的。苍江县县令对许清泉说,国王为了做法器,曾命令他送一付人大肠、两颗人头骨、三张完整人皮、四对眼珠子到京城。

在出家修行方面,火桑教的和尚大多数都是自愿出家的,而辣麻教的很多喇嘛都是被迫出家的,因为爽修国法律规定,每家每户至少要送一人去当喇嘛。

许清泉常常在心里感慨:“如果说火桑教的佛祖、菩萨、神仙就象是收了好处才办事的贪官,辣麻教的神仙则更像是坐地分赃、收受保护费的黑社会;火桑教的信徒是在和佛祖等神仙讨价还价做交易,辣麻教的信徒则是被迫给佛祖等神仙缴保护费!”

许清泉还对爽修国的社会结构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爽修国是政教合一的农奴制国家,国王是这个国家地位最高的活佛,而整个社会由农奴主、农奴和世代奴隶三个阶层构成。农奴主由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组成,他们只占全国不到5%的人口,却占有全国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在农奴主中,寺庙和上层僧侣占有的耕地最多,约占全国总耕地的40%,官家和贵族则各占30%左右;爽修国90%以上的人口都是农奴,他们没有土地也没有人身自由,终生依附在某一领主的庄园中。农奴主可以随便杀死自己的农奴,他们掌握着农奴的生、死、婚、嫁大权,把农奴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支配,而农奴的子女一出生就登记入册,注定了终身作农奴的命运。爽修国还有5%的人是世代的奴隶,他们一生下来就是奴隶,没有任何生产资料、没有丝毫人身自由,比农奴更加可怜。

农奴主不但用名目繁多的税务剥削农奴,还用沉重的差役压榨他们。农奴必须定期、无偿地为官府和农奴主劳动,即使在农忙季节,他们也必须先替官府等农奴主做各种劳动,然后才能为自己家里干活。他们为官府和农奴主劳动时,不但得不到任何报酬,连吃的东西都得不到。由于为官府和农奴主做差役占用了他们的大部分劳动时间,他们只有很少的时间为自己劳动,所以每年都只能得到很少的收入。

此外,农奴主们还用可怕的高利贷剥削农奴。农奴们成年累月地辛勤劳动,却吃不饱、穿不暖,经常不得不靠借高利贷勉强糊口。爽修国的国王、官府、活佛喇嘛都设有专门的放债机构,他们放的贷不但利息非常高,而且利滚利,农奴们只要借了高利贷,就会子子孙孙都还不完。一位农奴就告诉许清泉说,他的爷爷向一位活佛借了六百斤粮食,结果他爷爷、他爸爸和他还了七十七年时间,已经还了四万二千斤利息粮,可活佛说他家仍然还欠粮一百四十万斤,他说他的子孙后代恐怕永远都还不完这个债务了。

很多官员都说,爽修国为了更好地管理农奴,专门制定了各种严酷的法律,这些法律明确地把所有人分为三六九等。比如一些法律规定,地位低下的人如果与地位高的发生矛盾,地位低下的人就会受到法律的各种严惩,不同地位、不同等级的人触犯了同一刑律,受到的惩罚也有非常大的区别;“杀人赔偿命价律”规定,王子、大活佛这些地位高的人,他们的命价为尸体等重的黄金,而妇女、屠夫、猎户、匠人这些地位低下的人,他们的命价仅仅为草绳一根;“伤人赔偿律”规定,仆人使主人受伤的,应砍掉仆人的手或脚,主人打伤仆人的,只需要治疗而不要赔偿费用;有些法律还规定,农奴如果造反,不但要处死造反者本人、没收他的家产,他的妻子和孩子也会充作奴隶;以前,有个国王曾在圣旨中对农奴们说:“如果你们再企图寻找自由和舒服,我就会派人砍断你们的手、脚,挖出你们的眼睛,甚至杀死你们。”后来,历代国王都按照这道圣旨所说的方法来惩罚农奴。

许清泉还从官员们那里得知,爽修国的官府、大寺庙和领主都设有自己的法庭、监狱。在审判过程中,法庭可以严刑拷打被告和见证人,而地方官的首脑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情、喜好,随便、随时抽打被告人,只要不打死就行。监狱对待犯人的方式更加残忍和恐怖,他们经常用挖眼珠、割耳朵、砍手、剁脚、抽筋、投水等严酷折磨犯人。

许清泉在每个县城都看到过很多断手或没有眼珠子的乞丐。一些官员告诉他说:“这些乞丐原来都是农奴,他们把钱财都贡献给活佛、喇嘛之后,或者因为借高利贷而破产后,实在活不下去了,只好去偷窃,被抓住后,法庭和监狱就砍了他们的手、挖了他们的眼睛。这些人丧失了劳动能力,只好靠乞讨为生。”另一些官员则说:“最残忍的惩罚并不是砍手、挖眼、剁脚、抽筋,也不是普通的死刑,而是用各种手段折磨犯人,让他们不但在极度痛苦中死去,还要让他们的灵魂永世不得超生、只能在地狱里永远受折磨。”许清泉听这些官员说了很多恐怖的刑法,每次他都听得不寒而栗、寒毛倒竖。

很多农奴则告诉许清泉说,国王、活佛喇嘛们等农奴主为了防止农奴逃跑,都遵守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如果自己的农奴逃跑了,一定要想方设法把他抓回来,然后对他和他的家人、亲戚都进行极其严厉的惩罚,以达到杀一儆百的恐吓效果;如果别的农奴逃跑到自己的领地上,则都不准收留。正因为如此,农奴们虽然生活得极其艰辛,但他们知道自己没有地方可逃,并且担心自己的家人、亲戚受到极其严酷的惩罚,所以绝大多数人都不敢逃跑。一位刚逃跑到竹江县的农奴亲口告诉许清泉说,他实在生活不下去了,只好悄悄逃跑了,农奴主知道他逃跑后,不但把他的妻子逼死了,把他七岁的儿子抓去抵债,还对他的哥哥、姐姐、岳父、岳母等等亲戚都进行了严厉的惩罚。

许清泉悄悄感慨:“这个爽修国和解放前的西藏一样野蛮、愚昧、落后,简直就是外星版的旧西藏。旧西藏的农奴忍受着和这里几乎完全一样的残酷压榨和统治,难怪他们获得解放后,都要放声歌唱解放他们的人!”

许清泉一直很奇怪,爽修国有那么多青壮年男子出家当喇嘛,他们不从事任何生产,不为社会制造财富,而农奴们经常花几个月时间去拜佛,这都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他们的国力为什么反而比瓷器国强大。后来他才知道,由于瓷器国的人以前都深受火桑教逆来顺受思想的毒害,军人们打仗时宁愿被敌人杀死也不愿意杀死敌人,所以瓷器国的军队总是打不过其它国家的军队。其它国家的军队经常到瓷器国来抢劫粮食、掠夺人口,然后把掠夺走的人当成奴隶贩卖出去。瓷器国以前的历代国王为了自己的统治,每年都会给其它国家进贡大量粮食、金银财宝等。正因为如此,爽修国国力反而比瓷器国强大。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注:本节中跟辣麻教有关的内容,都是根据从网上了解到的藏传佛教改写而来;关于爽修国社会结构的内容,主要根据《中国西藏基本情况丛书——西藏的故事》改写而来。可以说,笔者只是把解放前的旧西藏原封不动地搬到了故事中的这个外星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