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金掌柜意外识陵园
作者:施瓦老太      更新:2019-09-15 00:13      字数:3045

“这事儿铁定是假的,没准儿是看风水的瞎诌的——”璇儿拿着一只玉色八宝小暖炉塞进我的手里,并沏两杯茶一杯递给我一杯捧着暖手。我看她身上换了一件斜襟葱白袄子,元宝领上露出洁白的棉里子,下面一条大袴管的油绿袴子,棉鞋上绣着淡菊色的并蒂莲花。鞋子和袴子间一道黑色的缝隙,仔细看是她绑在外袴里的棉底袴。我笑道,带着些微颤抖与恐惧:“今儿可算穿对了,以前我看你都觉得冷!”

璇儿道:“你现在还有心情管这个!老太太要是知道你是因为被我唬住了去不了苏家,一定将我赶出金家!”

“我几时说不去苏家了?”

“你去?不是哄我?”

“自然不是哄你的,你怎么这么说?”我开始狐疑。

“那便好,我还以为——”

“你还以为是我装病不去对吧。”

璇儿还想解释什么,我打断她,更完衣后吞了几口粗糙难咽的鸡肉粥便动身苏府,璇儿和几个挑着礼品担子的挑夫在后面跟着。

璇儿是小脚,挑夫又挑着东西,所以他们一甩就被我甩远了。众人正惊慌的四处寻我,欲向前急奔,却未料到我在他们身后看他们笑话。

“蠢货蠢货——”我边笑边骂,见他们一伙人走远了也觉无趣,于是掉过头离开,忽见一个男人正在墙角上似笑非笑地打量我,只见他生了一张棕油熟脸,一双深暗的狐狸眼,单个圆滑的酒窝,五短身材,人到中年了还相貌不凡,可惜是个半秃子。一袭蛋壳绿的长马褂,外面兜一件竹叶青披风,沾灰的破旧黑布鞋上有几个脚趾因为指甲过长而印出的痕迹,手上沾满血红的什物,不知是凝固的血还是染料,见他慢慢举起手,我总觉得要把那污浊的东西抹我脸上来似的,谁知他只是把手换一个姿势托在腰上。

后来我才知道,那红色的什物是泉懿做胭脂留下的除不去的痕迹,就像胎记一样会跟他一生。

眼前这个男人叫泉懿。

“泉先生客气——”不知出于何故我迷晃晃的与泉懿一路到了他家,在其盛情之下我跨进了他的屋舍,只见四周陈设干净素雅,鼻边花香四溢。虽我不知泉懿带我上他家有何用意,但见他住宅不俗,且互为同行,想必也并非歹人。

“这里便是了,贵人请看,此乃花陵园。”泉懿指着一片鲜红的花地道。

“泉先生想的真是周到,在亲人的仙体上盖上花被?????”我笑道,暗下纳闷这花田分明像是在哪里见过,竟这般眼熟。

“花下埋葬并非已故亲人,实话说,泉懿无亲无故,只有一个聋哑丫头作伴。”

“那这花陵园说不通,既是陵园总有亡魂流间。”

“花下所葬,均为世间悲情女子。”

“为何葬于此处?”

“这说来话长,实不相瞒,她们皆应泉某而死——”

“泉先生这可是同我说笑呐?”

泉懿单笑,不发言,将我带入其中一块花田,只见四周一片铜锣似的玫瑰花,打架似的互相踉跄,不停拍着刻有亡人碑帖的黑斑石,我仔细辨认,只见上面道:“身如醉棠,迹若虹辰,情迷佳人,色留俗烟??????”

“这新碑的主人必定是先生最重要的人。”

“何来此看法?”

“四下望去,唯独这里的玫瑰开的最艳最好,泉兄必定尽心呵护,加之这番脱俗的帖子,泉兄心思真是一览无余啊——”

“金贵人洞察力果然高强——”

泉懿一番吹鼓,继而拉我去内屋品茶。

品茶是虚,茶碗底下的目的才是最要紧的,我用茶碗盖子遮住上半张脸,拿眼睛细瞅四周的陈设,进屋第一眼瞥见的巨幅云间美人图,数来数去有几十个美人,卷纸泛黄,想必挂了许久,只是人物依旧衣着光鲜,面若桃花,唇若血梅,连鬓角的乌丝也根根分明。还有几张绿漆藤椅,几张刨花木桌,竹棉纸糊的窗??????看上去十分简洁,桌上还有不少扉丽的墨宝,攒金丝碧玉笔筒子,这些分明为他的格调添光不少。然而面前这人是个制胭脂的,照理说应是个艳俗之人,岂料竟还有如此清雅的赤子之心,真是难得。

想到胭脂,我顿一顿,问道:“敢问泉先生家的胭脂是叫什么名号?我这粗鄙之人不识泰山。”

“我的胭脂,既可有名,也可无名消散人间。”泉懿神秘一笑。

“这是何意?”

泉懿抬手一挥招来那聋哑丫头,她递来一个纹着软佳人扛锄漆画的小磁瓶,泉懿示意我接下,那丫头大抵是抹多了清油,走近时带来一股凛冽的寒气。我在泉懿的再次示意下打开盖子,一股熟悉的香气扑鼻而来,往里一看,是结成猪油块大小的胭脂膏子,颜色鲜艳地像是浸在血泡子里。我抬眼看看泉懿,他漫不经心的抚摸腕上眼珠似的蓝瓷珠子,眼睛不时往我身上停停落落。过了半晌我才明白过来,手上这瓶胭脂膏子分明和“苏氏”卖的成色一样,只不过泉懿这瓶颜色与净度厚重不少。早先听到一些碎语,说苏氏的胭脂不是自己做的,是外面低价购得的浓缩胭脂膏子放放稀做出来的,这正与昨晚璇儿说的对上,那么眼前的泉懿便是所谓的善做胭脂的奇人?可既然有那手艺为何不将其发扬光大,而是低价卖给别人?那苏家二姨娘的故事是真是假?若是真的,那昨晚看到的人也是真的了,并非是梦??????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昨晚那突然出现的女人脸上竟没有任何五官,不知是被谁用开水烫平了,一张白纸脸上却抹着两团火烧似的胭脂,红凸凸的,像塌在上面的两张红纸,忽然一只手指向窗外,现在猛然忆起,窗外那些血红的云雾,那不就是泉懿的玫瑰花田吗!

泉懿双手交握,像是做好了长谈的准备,而我心中的一系列疑问,像是被安抚了一般平静下来。

如果一个女人,丢掉了她认为世上最宝贵的东西,若是一只宝石耳环,一只纯白玉手镯,她可以向周围的人耍脾气,可以大哭大闹,几天以后就好了,但若丢的是心上的肉,周围人虎视眈眈,想要看她的好戏,那块肉是她的生命,没人愿意偿还她,她只有在无数个恍惚的夜晚遥望今后迷离的人生,或是回忆先前美好的生活,痛苦与美好交融,只有愈加不堪忍受,最终她选择超脱,告别毫无留恋的人间。

苏家大太太芷嫣前有漠不关心的家人,后有对她毫无真情的丈夫,背后是虎视眈眈的二房,嫁入苏家之前死了半条命,后来老天有夺走了恋人的性命,心早已和恋人的尸体一块儿焚了,和那烟雾飘向四野,只留具即将破碎的壳子,陪身边的无情人唱唱世俗的戏。

而泉懿,其实是炼蛊的高手,专访苦情女子,用她们的身体喂蛊,待蛊虫成熟,再将那些女子的残体埋至花田下,精心为她们做一个陵园,等算出那些亡魂已经历了轮回,便以花田之花与蛊虫研成的粉末一同蒸成胭脂,血蛊虫因为先前吸饱了鲜血,所以泉懿的胭脂色泽格外艳丽显眼,再加之喂蛊虫的女子生前面容姣好鲜丽,故只要涂了他的胭脂,便会变美,这便是当年“苏氏”胭脂大卖的缘故。当年苏正清出于义气分给我父亲半瓶,却被一个聋哑丫头失手打碎,父亲气得要杀了丫头,被母亲拦下,因这丫头是母亲行善收养的,若是杀了会折福,便令关叔赶出家门,而苏正清惶恐父亲会来讨要那剩下的胭脂,连夜跑出城去了南京,从此再无联络。城里的人用过了苏氏卖的胭脂,早已对别家的庸脂俗粉失了兴趣,宁可老远跑到南京去买十几盒来,也不想让跑腿的费那个短劲去本城买。金氏的招牌就在那时渐渐衰微,父亲临死都想知道到底那所谓的苏氏胭脂的秘方。

“其实当年若不是你,我父亲不会早早离开,金氏也不会变的这般不堪。”我苦笑道。

“贵人此言差矣,泉某做蛊胭脂,完全只是想让世人忽略外表,追求内在——”

“话说的冠冕堂皇,你若真是如此心思,恐怕用了你胭脂的人堕空了你的心愿!”

“来时方早,贵人无需心急,路遥知马力,日久贵人才得识我真心呐!”

“泉先生千方百计来找我,不会只是为着把这些事告诉我罢。”

泉懿的手合扇一般将手腾空一挥,眼里旋出一片意犹未尽的飓风,抛向我,像是要将我吞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