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篮球奴隶——豪赌世界
作者:篮板王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3202

我不象NBA里的其他人。我与众不同,这并不是指我在球场下的外貌与所作所为。真正的差别在于:我说出真心话。其他人都是乖乖听话,因为他们是NBA的乖孩子。他们说的话可不能坏了他们老爹的好事,这名老爹便是总裁大卫-史特恩。

我可不管这些。不能说出真心话就不能算个男人。有些人心甘情愿被联盟制造的形象控制,他们深怕说错话遭到惩罚。

我不是这样,我有话直说。

NBA里的男人的形象是他们在广告里制造出来的,挂着笑脸,向人群挥手,看起来很臭屁。他们要每名球员都象格兰特-希尔(GrantHill,活塞队明星球员)一样,毕业自杜克大学,风度翩翩。格兰特-希尔球打得不错,没话说,但是其他型态的球员就没有发挥空间了吗?其他性格的球没办法混吗?

我不符合NBA标准男人的模式,我认为因此遭到待遇上的处罚。没有人要听球员哭诉他们的薪水,尊敬来自于不同的专业与不同的形态。

每个人都希望在他的领域里受到赏识。孩子们喜欢别人赞美他们在学校里的成绩,计程车司机从小费里得到成就感,篮球员希望依照球场上的表现论报酬。联盟里的竞争很激烈——求胜、抢篮板、抢女人、抢钱。我晓得与我同样地位的球员待遇,他们也知道我的。这或许有点幼稚,但我们会比较。

我每年赚二百五十万美元。没有人会对此我为感到遗憾,也不应该有,不过你应该知道这圈子里头的钱有多少。NBA的生意经可以十亿美元计算,NBA的商品到处都是,在全国任何大城市的体育馆里,都可以看到至少三间店在贩卖NBA授权贩卖的运动衫、短裤、内裤、球帽等等。这些钱只是给某些人赚的,其他人?门儿都没有。我赚了一些钱,可是对照于我的表现和贡献,我的所得还只能算是排在大部分球员的屁股后面呢。

我的待遇应该比照联盟排名第三或第四的大前锋。费城76人队的德瑞克-柯曼(DerrickColeman)每年所得超过七百万美元,我认为我比他优秀。他比我丹尼斯-罗德曼强的地方,不过是得分较多。问题是,绝大多数人会认为这种声明很愚蠢,他们会说得分才是赢球的唯一办法。我却认为我的职业生涯里已然发展出另一种不同的求胜策略,它要比德瑞克-柯曼所运用的策略好。我抢篮板、防守,这两件事让我的队友变成最佳球员。"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DavidRobinson)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在圣安东尼奥马刺队我与他共披战袍的两年中,他获得了一次得分王与年度最有价值球员的荣衔。在底特律活塞队,蓝比尔可以到外线发挥,因为查克-达利晓得我会在篮下接应。德瑞克-柯曼能得分,不过如此。他的作为谁有好处?只有他自己。何况,德瑞克-柯曼没有两枚冠军戒指,可是我有。

德瑞克-柯曼不能吸引球迷,我可以。我第一年到圣安东尼奥马刺队的时候,该队的卖座是全NBA第二名。那年他们搬到阿摩多体育馆(Alamodme),以便能容纳更多的观众——而我的加入有助于该队的卖座,这也是他们要我的原因之一。到马刺队的第一年,平均每场观众人数为二万二千零五十三人,其它队伍卖座能超过二万人的,就只有夏洛特黄蜂队了,他们平均每场观众人数达到二万三千人以上。

马刺队在我加入之前从未打进西区决赛过。一九九四年到一九九五年赛季,我们的战绩是全联盟最好的,并且打进了西区决赛。大卫-罗宾逊赢得年度最有价值球员头衔,主要就是靠我抢篮板,分担他的压力。

我能满足观众,德瑞克-柯曼做不到,克瑞斯-达德理(ChrisDudley)也做不到,但波特兰拓荒者队每年给他六百万美元。安东尼-梅森(AnthonyMason)也做不到,可纽约尼克队跟他签约的时候,同意每年给他超过四百万美元的年薪。对我来说,这些人跟我都没得比。

多年抢篮板球的心得让我了解到:人们要看刺激、兴奋与胜利的队伍,他们也喜欢看标新立异的东西。从我第一次染头发开始,我就知道这点。在圣安东尼奥,我顶着染金的头发走上球场时,立即发现到观众是多么喜欢丹尼斯-罗德曼带给他们的刺激。那种刺激是当场的、即时的,这种比赛要的就是这些,我所求的也就是让观众看到并欣赏它。这与一名女侍的服务态度好因而吸引顾客不断上门来并无二致。

我感觉在过去的四、五年间,我被利用来提供娱乐球迷以及为联盟老板赚钱。他们利用我促销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因为他们知道我拥有球迷。别的球队也做同样的事,当我们踏上征途,可以看到电视广告说:"快来看丹尼斯-罗德曼与圣安东尼奥马刺队。"收音机的广播也是一样。

只要球场里满座,他们对我的狂野就没有意见了。

可是每次轮到我谈待遇的时候——该有个人站出来说:"好吧,我们来照顾丹尼斯-罗德曼,让他有保障。"——却都没有。

在一九九零年到一九九一年赛季开始前,我签下一纸六年一千万美元的合约,对一个绕过这么奇特的道路才得以进入NBA的球员来说,这种待遇算是不错的了。我拿下年度最佳防守球员奖,并且首次入选全明星赛。我与活塞队如日中天,我们第二度夺得总冠军,我当时想一辈子都留在活塞队打球。

接下来的两年,球员薪资开始猛涨,而我的表现也越来越好。九零到九一年赛季我的蓝板球居全NBA第二,且再度获选年度最佳防守球员。次年,我以平均每场抓下十八点七个篮板在全NBA居冠,也是近二十年来的最高纪录。

这时我的合约看起来就不是那么好了。

活塞队的经营者同意这点。他们说会照顾我,却没有,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被卖掉的原因。他们说了解我的处境,可是我想了解是一回事,拿出办法又是另外一回事。

同样的事也发生在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几乎同样的模式。马刺队的总经理鲍伯-巴斯(BobBass)告诉我,他们没办法立即改善我的待遇,但是向我保证,等到球季结束后将尽快修改合约。让我相信我的合约重订,是与西恩-艾略特(SeanElliott)交换时的附带条件。若我不认为他们会撕掉我的合约重新拟订,就不会接受这项交换条件了。

那年赛季结束后,我准备接受一项两年一千四百万美元的合约,这个数目大家都晓得的。然而,巴斯与教练约翰-路卡斯(JohnLucas)却离职了。新来的人,以总经理葛瑞格-帕波维奇(GreggPopovich)为首,却说他们不知道有这回事。

我全心全意的付出,只不过想得到一点回报。我给观赏我打球的人带来许多的欢娱,让球迷跟我一起分享球场上的情感。我自视为NBA三大吸引力之一,除了迈克尔-乔丹与奥尼尔之外,就是我丹尼斯-罗德曼了。这两人的所得远非我所能望其项背。说到总收,即NBA的薪水加上外快,乔丹每年超过三千五百万美元,奥尼尔也有二千五百万美元心目,我总共才三百万美元而已。

谈到年薪,我跟他们简直没得比。制度才不是为我服务的,我受限于此制度,NBA联盟为所欲为,我的球队也为所欲为,而我只有挨白眼的份。每次我合理地提出争取,解释这是如何的不对,答案总是一样的:等着吧。

他们说要先看我的表现,再做评估。评评理看:我连续四年夺得篮板王,什么好处也没得到。我为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带来名与利,结果什么待遇也没变。我还能怎样?经过这么多年,我只听到一种声音说道:"去你的吧,丹尼斯-罗德曼。谢啦,再见,我们就是要操你,不断的操你。"

这一切都与我的个性有关。他们认为我不是那种标准男人,或是模范角色、球队精神领袖。

这里面有些事情我不明白。

我一直以为我是个篮球员。

我以为只有这件事情是重要的,不是付钱给我来当守护天使,也不是付钱给我去参加团体野餐,拥抱别人的老婆、亲亲别人的孩子。我是拿钱来打球的,若我能做到,一切就应该够好。

对我来说,永远都不够好,我只不过是个运动奴隶。如果我关心钱,那么我或许会好好打球争取我所值的待遇。在这事业里,我们全都被利用了,有些球员能坐在那里接受交换条件,NBA的钱收买了他们的灵魂。抱歉,我不能这样。

NBA要每一个都一样。他们要每名球员都不能有异议,也不能做出对联盟不利的事来。

结果他们能够如愿以偿,因为大多数的球都被洗脑了。这些人在大学里就占尽一切优势,等到进了NBA后仍然希望能如此被对待。他们的世界是一条笔直的黄金大道。

我以不同的角度观察,在NBA里面象我这种背景出身的球员并不太多。高中毕业之后担任机场警卫,然后到库克郡短期大学,再到东南奥克拉荷马大学,有这种经历的人不多。我二十岁时在达拉斯堡渥斯机场楼当警卫,而"大鲨鱼"奥尼尔二十岁时已赚进百万,还出版自传呢。

有许多球在读高中时就已经是家喻户晓了。杰森-基德(JasonKidd)、贾梅尔-马许本(JamalMashburn,前小牛队主力前锋,"三J"之一)、"便士"哈达威(AnferneeHardaway),他们还是高中生的时候就已全国知名。他们从小就被培植,将来要到NBA打球。从有记忆以来,他们就朝向此目标努力,同时也不断地有人在鞭策他们。象这样的球员进入到NBA以后,他的一举一动就好象这些都是他应得的。

对我来说这却是令人难以想象的经验。我的过程绝非康庄大道,甚至于不是平坦的。高中时并不算是真正打过篮球,十八岁时认识我的人,除了家人之外就是警察了。背景不算理想,但带给我不一样的视野,我知道篮球之外的东西,我知道若是没有篮球,会是怎样的景况。

大卫-史特恩与联盟会乐于见到我离开NBA。他们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要能把丹尼斯-罗德曼赶走,这样他们就不必为我的罚钱或停赛处分而烦恼,也不用再担心我会把NBA的神圣形象给玷污了。

一九九四年季后赛第一轮,我们与犹他爵士队的第二场比赛,我与约翰-克托克顿(JohnStockton)的冲突事件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若是对NBA里所有的球员进行调查,问他们谁是全联盟里打球最脏的后卫?你以为他们的回答是谁?他们大部分很可能都会说是克托克顿,可是外界没有人会认为是他。

史托克顿在球场上的小动作不少,他打拐子的功夫高明得让人难以置信。在那次的季后赛里他重施故技,在裁判没看到的时候玩脏的。我们队上每一个人都看不下去了,于是我决定要给他点颜色瞧瞧。当他在进攻的时候想要穿过人墙缝隙空手切入,我便抬起屁股让他坐了个"飞机"。这很明显,我没打算隐藏什么。

明星制度是NBA里面公开的秘密,每个人都晓得它的存在,它创造出象史托克顿这种人,他们在球场上的把戏只有打球的人才会知道。在联盟主事者的眼里,特定的球员是不会犯错的。

联盟罚我一万美元,同时下一场比赛禁止出场,即季后赛第一轮的第三场。第二场比赛我们被痛宰,比数是105:72。大卫-罗宾逊那场比赛没有打出来,他有上场,但是没有表现,只得了十六分与十一个篮板,又是在大场面前怯场的演出。

克托克顿事件让我跟大卫-史特恩碰了一次面。在我们飞往犹他州进行第三场比赛之前,他把我叫进办公室讨论这件事。史特恩跟联盟里每一个人都认为我打球太脏,他要我知道他准备在联盟里"清理门户"。

我在他对面坐下,他说:"你不用这样就已经打的很好了。丹尼斯,你不需要这样打球。"

我告诉他实情:"我真的没有做出别人不齿的事。只不过是我做得比较明显一点,让大家都看到罢了。如果你要向我抱怨,而且要让我看起来象个驴蛋,那么何不找做这种事但却没被发现的别人来开刀呢?"

或许大卫-史特恩根本不知道事情的经过,也或许他不知道"邮差"卡尔-马龙(KarlMalone)在篮下打拐子、顶屁股等小动作都没被抓到。可是就算史特恩不知道这些,我仍然认为找个人出来杀一儆百是很不公平的事。想要清理门户,别让我成为全联盟的靶子。

我是树大招风,抓到我太容易了。他们说我是坏家伙,大众也接受这种说法。他们变得期盼丹尼斯-罗德曼成为NBA里的坏男孩。他们不会这样对待史托克顿,因为这样会改变人们对他的看法。

NBA决定谁是乖宝宝。当格兰特-希尔自杜克大学毕业后,立即被罩上光环,宣传机器开始动作。他当时已获得年度新人奖,也被选入全明星队。在他还没有到NBA打过一场球前,联盟方面就已经为他塑出何种形象了。

格兰特-希尔符合NBA球员的标准形象。他出身名校著名球队,因此他早在全国性媒体上曝光不下百万次了。大家都认识他,大家都喜欢他,长相也不赖。他父亲——卡文-希尔(CalvinHill)——曾经是个了不起的美式足球员,他母亲则是华盛顿的知名律师,他的家世良好。在篮球场上他能够漂亮的灌蓝,能够得不少分数。真的非常适合NBA;联盟如获至宝。

我认为这很荒谬。联盟决定把他捧上天;他有广告价值,有外快,什么都有。当迈克尔-乔丹决定退出篮坛时,格兰特-希尔将是他的接班人。他将自乔丹手上接过王冠。

我想要知道的是,他们干嘛不干脆拿着望远镜爬进他的裤裆里,告诉我们还看到什么别的事将要发生,让我们知道整个未来,兄弟。

希尔菜鸟的第一年发生了一件怪事。达拉斯小牛队来了个杰森-基德,跟他分庭抗礼。基德球打得挺好,但没有完美的背景。在选秀开始之前基德曾经闯祸,他在加州奥克兰高速公路出车祸后驾车逃逸。那是在清晨,而他刚从一间酒吧出来。这件事上了所有的报纸,因此几支球队开始怀疑此人是否够格进入到NBA来。达拉斯小牛队决定选用他,基德也决定全力报效该队,让他的贡献不会亚于格兰特-希尔。

基德给NBA带来麻烦。他们会怎么处理?与希尔并列为年度最佳新人。这就是他们的狗屎决定。

我有个疑问:一年怎么能有两个最佳新人?怎能这样乱搞?他俩表现得一模一样吗?认为这只是巧合的人,就大错特错了。

一九九三年选拔全明星队时也发生同样的事,那年在犹他州比赛时,克托克顿与卡尔-马龙分享年度最有价值球员奖,看起来真是弥足珍贵啊。

联盟方面要散播这种清新的形象,他们会尽可能保护这种形象。这种形象没什么不好,可是,该死的——别他妈拿这些形象问题来压迫人,也不要强迫别人去喜欢它。不是每一个都象格兰特-希尔。他那样没什么不好,但我不是他那种人。

到目前为止,我职业生涯当中最好的几年是在底特律时,在查克-达利手下打球。他并没有玩清新形象这一套把戏,他让我以及队中的每一个人,成为真正的男子汉。如果你在练习与斗牛时胜出,你便能上场,否则坐冷板凳,不管是谁或你做了什么。

加入活塞队第二年开始,我逐渐取代了丹特利的地位。他在NBA的资历颇深,当选过全明星队球员——可是我能带给队上更大的贡献,因此我上场较多。查克-达利不管我在球场外的私生活如何,除非影响到我在球场上的表现。

他不想为我建构我的生活,我不必成为某种模式,只要给我机会上场。而当机会给了丹尼斯-罗德曼,他会一头栽进去,我不会认为一切都是天上掉下来的,因为我出身低微,我得到的都是靠自己努力得来。

有些人喜欢来看我打球,却不会去看格兰特-希尔打球。人们喜欢看我上场。

他们喜欢我以及我代表的意义。在大街上与酒吧见到的真实人类,他们都喜欢我。他们不认同格兰特-希尔。

我吸引不同的族群,新新人类。他们了解我在干什么。我或许不是那些西装革履者所喜爱的球员,但是真实的人类会在赛后跑来对找我说:"我来看你打球,真不敢相信你所做的事。"

我问他们:"你为什么来看我打球?"

几乎每一次他们都是同样的回答:"因为很有趣。"

他们知道,自己并不和其他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一样,出于羡慕白领阶级球员能做到灌蓝的心态而喝采。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年都是不同的打扮,人们就喜欢看这样。

我想全世界的人都会喜欢这样的。但我从未对选入奥运代表队抱有希望。巴塞隆纳奥运"美国梦幻队+丹尼斯-罗德曼"完全是个幻觉。我不是很在乎,可是有的时候也想到若能加入奥运代表队打球,会是很酷的事情,也可以成为一椿美好的回忆。

最重要的是,我将有机会向全世界展示我们国家运动员并不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在满是得分球员的球队里,我在场上将促成完美的组合。奥运篮球代表就象放大了的公牛队,任何这种队伍都用得上我这样使坏抢篮板又不想得分的球员。

可是这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这是我经常面对的狗屁倒灶事:篮球并非NBA最重要的部分。我猜想美国篮球界人士深怕我的加入会抢走梦幻队的光采。我将成为涣散的重大原因,就象我以往一直造成球队分心。我想我得习惯这样的反应吧。

在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他们也认为我是捣蛋鬼。每次发生事情都让球队表现脱轨,都要怪说是我捣蛋。到马刺队第一年由于季后赛史托克顿事件,我成了众矢之的。当时麦当娜的出现也让人说成是制造涣散。

到马刺队的第二年季后赛,当我坐在板凳上,脱掉球鞋未参加场边的小组会议时,也被说成是不团结的表现。他们让我看起来很不合群。他们对待我象是个两岁的孩子般,于是制造出这种不团结的样子。若他们对我够意思,我就不会这样子。

葛瑞格-帕波罗奇是马刺队的大问题,我们从一开始就不对弦,他既保守又刻板又鲁莽。这是他第一次当总经理,他要让大家知道他是很重要的。他对如何收服我毫无主张。

帕波维奇用与巴斯同样的话来搪塞我,要我等到球季结束。我晓得一直受到哄骗,也知道他们会不断地这么做。只要我在那里一天,他们就会采取高姿态,无论我做什么,都可能被拿来做把柄,仿佛把我列在黑名单里面一样。

换来的是什么?我知道我在马刺队搞得天怒人怨,但这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外界并不知队上视我如粪土;还有,他们也不知道多年来我一直不喜欢穿球鞋。我讨厌穿鞋子,看看我的脚就知道原因了,它们就象老树根,盘根错节。只要能不穿就不穿,脚塞在鞋子里面实在难受。大家都听球队方面的一面之词,我的说法直到现在才有机会说出来。后面将再详述关于鞋子的事以及在场边围在一起开小组会议的事,这里要说的重点是:他们说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经过两年我已厌倦于此。我能怎么做呢,把屁眼涂满凡士林说道:"好吧,来吧,我弯下腰来准备再给你们操了。"

我不会如此,他们心知肚明,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几乎毫无条件地把我卖到芝加哥公牛队去。我打算坚守立场维持尊严,待在那里的第三年我决定不向那些废物提出的条件屈服,准备整个球季都坐冷板凳。

我已经是两好球了,然后他们要我回到本垒板前面去。他们对我说道:"来,看你能不能打到这个小豌豆,打得到就给你一份新合约。"这不公平,简直就是垃圾!

马刺队跟我说他们没有钱,可是每年付给大卫-罗宾逊九百万美元、西恩-艾略特六百万美元是打哪来的?我只要求一份两年的合约能让我心理平衡一点罢了。

我认为很多NBA球队都拿薪资上限当做借口。球队真的想要怎么做,其实都能做到。赖瑞-约翰逊(LarryJohnson)在黄蜂队(现已转至纽约尼克斯队)待了十二年,赚进八千七百万美元,足够买下一支球队了。接下来,"大鲨鱼"奥尼尔要开价一亿美元。

看看别人,克瑞斯-达德理、德瑞克-柯曼、戴尔-戴维斯(DaleDavis,印第安纳步行者队大前锋)还有安东尼-梅森都赚了大钱。我觉得不公平,谁会花钱买票看这些人打球?我不认为联盟想要让我得到应得的待遇。我得的越少,对联盟越有好处,因为他们认为我或许会给新晋球员开下恶例。若我如愿以偿,要怎样阻止年轻球员跟着说出心里的话?

这并不是贪心。我要求提高待遇,是为了让我女儿爱丽丝的生活能有保障。联盟应该做到的是,提供保障,等你不能打球时无后顾之忧。我对此不抱任何奢望,只要我的女儿能得到照顾,我就算住在一间卧室的公寓里也无所谓。如果我拿到一份新的合约,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取出二十五万美元放进爱丽丝的户头里,等她满十八岁时才能运用这钱,拿来读大学。等到她二十五岁时才能动用全部。这就是我动机。

球队对我有所承诺,我会愿意乖乖的打球,只要有合理的价钱,我愿意做个乖孩子。

要用我?很好,大家来互相利用。给我两年一千五百万美元,就可以用我了。我们可以互相利用,因为你给了我后半辈子的安全保障,便能互取所需。

这样想好了:如果我能给你赚来五千万美元,何不分给我一千五百万?如果我第一年给你赚进五千万,第二年赚进一亿,还让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对球赛着迷,那为什么不在两年间给我一千五百美元呢?投资一千五百万来赚一亿五千万,你干不干?

当然,这不会发生的,想都别想。在过去四到五年间,我是NBA里面最具商业效益的球员之一,但我觉得在此制度下我被利用,而没有得到应得的回报。

把这些看成是生意经而非运动,那么让我们来检视我对马刺队的贡献。我让马刺队全国知名,我给该队新生命,我让马刺队在NBA以及全世界都广受欢迎。

在我待在马刺队的最后一年,电视转播该队出赛的比率证明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总决赛不算,我们与火箭队的西区决赛五场全部转播,为季后赛转播场次最高纪录。人们打开电视会是要看"海军上将"罗宾逊解决"非洲天王"奥拉居旺吗?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人们是要看我会搞什么名堂。

在NBA这九年来,菜鸟却他妈的变得越来越具有价值,即使在我看来他们的球技水准真是每况愈下。在过去,菜鸟必须球场上力争地位,还有金钱。

当菜鸟待遇直线上升时,大牌球星的合约便象赖瑞-约翰逊那样——十二年八千七百万美元。菜鸟们开始把薪资上限越抬越高,使得一些让NBA全球闻名、立下汗马功劳的老将们,都被扫到一边凉快去了。

当他们决定给"大狗"格林-罗宾逊(GlennRobinson)这种不知道要如何在NBA求胜的球员每年六百万美元时,我真是气得要死。他们认为他能得分,这就够了。密尔沃基雄鹿队在一九九四年选秀第一轮选中他,我能想像当时签约的情形,必定有人说道:"好了,格林,到那里去得点分吧。"

雄鹿队要怎样对待罗宾逊是他们的权利,但我认为这种想法之下他们难以赢得冠军。他们愿意开这种价码给能在大学篮球赛里得分的球员,可是没有人拿这种价码给能控制比赛节奏、吸引球迷、制造机会给队友的球员。为什么呢?

菜鸟薪资订定上限是球员与联盟之间签订新合约时必然的趋势,该有人出来指正这种疯狂的制度了。

当我谈到钱的时候,队上总是会有人拿这个问题来打击我:"那么你会来参加球队的练习吗?"

会出现这个问题,是马刺队制造出来的印象,他们老说我不参加练习。其实我有参加练习。在马刺队的最后一年,有一次我因为身体不适没参加练习,他们不接受这个理由,于是拿来大做文章。别人说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他们会叫他多休息,好好照顾自己。

约翰-路卡斯还在当马刺队教练时,他经常说:"罗德曼不是个问题。他有时候练习会迟到几分钟,可是练习刚开始都在投篮,罗德曼反正不投篮,迟到几分钟有什么关系?"

我听到的另一种说法是:"你会参与比赛时场边的小组会议吗?"

这件事真的把我搞得很大火。

我参加场边的聚首。若是检视每一场比赛的录影带,就能看到我有参加。如果检视所有球员的比赛录影带,会找到多少球员在场教练面授机宜时望着观众?在一场比赛里,可以看到许多球员——不只是我而已——心不在焉四处乱看,看看赛后能有什么搞头。我打赌这种球员人数必然多于眼睛望着教练的。

结果变成这样: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无所谓。若我不值得好的待遇,是什么原因呢?大卫-罗宾逊能在那里说:"即使我没有赢过冠军,也值个八百万美元一年。"

若是在联盟里针对大卫-罗宾逊做个民意调查,会得到何种结果?

他是个好公民吗?是的。

他是个好篮球员吗?是的。

他能赢得冠军吗?不能。

丹尼斯-罗德曼能赢得冠军吗?可以。

那么评评理,我是不是该得到较好的待遇。

大卫-罗宾逊是名了不起的球员。我在马刺队第一年,他是得分王,第二年他又夺得最有价值球员头衔。只是,问题在于,他必须接受一件事实:若要成为NBA里真正的最有价值球员,就必须在季后赛里面证明给大家看。"非洲天王"奥拉居旺做到,大卫-罗宾逊没有。

我自认为自己不是最有价值球员,也不想和大卫-罗宾逊或"飞人"乔丹抢风头。我是团体里的一分子,我做无人愿做的苦工,我当箭靶,为队友分担压力。这是我爱做的,希望别人能看到我的价值所在。

NBA的观念里,为球队打球赚取酬劳,便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属于该球队。他们要知道你吃什么?在哪睡觉?跟谁睡觉?对大多数球员,这应该不成问题,但对我却不是。联盟对我的私生活特别有兴趣。

我为什么要让他们知道我的私生活?我只要尽全力参与练球、比赛,就算是完成应尽的义务了。离开球场之后就是我自己的生活了,不应该再控制我,那不关他们的事。

我再说一次:你们是请我来打篮球的,不能因为你付我钱,就有权力一天二十四小时盯着我。管理阶层的工作是给大众需要的冠军队伍。球员没有回家看老婆与三个小孩,他们就以为有权力监督处罚,真是"太平洋警察"——管得太多了。

多年来联盟方面一直以为我在吸毒。我想,这是唯一能说得通的解释。若这是事实,我恐怕早就尸骨无存了,这不会是个天大的秘密的。

一九八九年,当我在活塞队的时候,联盟方面请了个人跟踪我。他们想了解我到底在干什么,所以找了个人来。这正可以解释为什么我自称是运动奴隶了,连隐私都没有。

有一天练球过后,查克-达利找我说:"联盟方面派人跟踪你,丹尼斯。"他们雇了个私家侦探,想要了解我离开球场后都在做些什么。我从未看到过这家伙,我根本不在乎。没人跑来跟我说:"哈罗,我是NBA请来的私家侦探。"我想他们不是这样干活的。

我想知道是否他们搞这套就只有这么一次。在马刺队的时候,也是搞这种把戏的好机会。

他们发现的某件事情必定会让许多人大吃一惊的。在NBA里有几个球员会在球赛开始之前先到健身房做重量训练?然后在打完四十八分钟的球以后又回到健身房里再做一个半小时的重量训练呢?联盟里有几个人会这样做?

只有一个人会这样:丹尼斯-罗德曼。

我在球赛开始之前先到健身房做些轻量的健身活动让自己放松。我喜欢让自己在上场的时候感觉很强壮,而不是很笨重僵硬。我会先踩机械脚踏车与跑步机让腿都活动开来,一边听着"珍珠果酱"的音乐,使头脑清醒。

比赛以后我会做些举重等的健身活动,这样会有一段较长的恢复时间,比赛后第二天早上再来做健身所需恢复时间要长。我重复举重动作很多次,以便让上半身肌肉调和。打篮球的时候,敏捷是重要的一环,我可不想让自己变得笨重又迟缓。

那名私家侦探看着我健身,可能觉得很讶异。不过这对他来说,必定是很无聊的工作。

每支球队都应该看看罗德曼在做什么、在想什么。公牛队与我签约之前就这样做了,结果怎样?他们决定签约要我。他们给我做为期三天的面谈,有点象是那种测试。他们找我从前的队友、教练、朋友谈话,做全盘性的了解。通常我带给人们的感觉不多,但只要肯花时间去了解,他们对我的观点会完全不同。

大家都知道我深爱篮球。与九年前带着不平凡的过去进入NBA打球时相比,如今热爱篮球的理由并无不同。只是现在的篮球运动已改变了许多,变得唯利是图,而不在乎是由谁来打球了。因此我也决定要顺应潮流。

马刺队的经营阶层有几位很保守又不懂篮球的人。帕波维奇看着我说:"嗯,他不是爱家的男人,他的形象不符合这支球队。"他们真是瞎了狗眼,不知道我正是这支球队所需要的球员。他应该站在那儿望着我这样说:"我们需要这家伙,因为他可以把事情做好。"

我是篮球场上的掘墓者。抢篮板与防守就象把埋在洞里,没有人愿意把整个职业生涯奉献在这上面,所以请我来就是要做别人不愿意做的。要我得分,可以,我就得分。要我为球队做牺牲打,我也愿意,这正是我的职责所在,在球场上做每个队友的后盾。我支援大卫-罗宾逊,支援每个人,我承担阻力好让其它人能得分。若是看不出我的贡献,那就滚一边去吧。

运动生命是很短暂的。在一段短时间内可以得到许多——金钱、女人、知名度——然后都化为泡影。认为这些可以持续永久,是非常危险的想法,要提醒自己别这样想。任何一样都不能让人相信——金钱、女人或知名度,到最后这些都不会再来。

当球员的运动生涯结束时,联盟根本不会管他。兄弟,当你被利用完了,每个人都不理你了。联盟在你能动的时候要你做战士,之后,他们就避不见面。他们会叫你去捡破烂。

这种生涯就象跳入一座游泳池,潜进水中不知道有多深。第一次潜入的时候,它好象没有底一般,一直潜下去无边无际。然后你累了,起来休息一下,再潜下去的时候,看起来都是一样的,只不过你的头撞到池底了。

问题是,你永远不会知道池的深度何时会改变。

无疑的,这种生涯充满特殊的优势。若我还在达拉斯机场工作,就不可能与麦当娜交往了。可是知名度有好处也有坏处。

球员梦想成为超级巨星,但又不想人们挤在身边要签名,不想去杂货店里迅速地买了东西就跑,或是拒绝人们要他在小纸片上签名的请求。人们也会记得这些事的,在他们成见的想法里,你一辈子都会是个驴蛋。你没办法改变他们的想法。

城市与国宅里有数以千计的小孩子想着努力争取篮球奖学金,他们要利用这个离开那里。我会说很好,去争取吧。会有很多人告诉你,这是一个谎言,你是不可能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