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下一站,纽约
作者:飞草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132

不想了,反正是以后的事情。自己现在还是被追杀的逃犯,能活着回去就阿弥陀佛了。

拍掉身上一寸厚的灰尘,才开始打量这个自己躲了十五天的避难所。原来自己一直是躲在地窖里,难怪那么多杂物,到处堆放着旧的家具和旧报纸。而且根据报纸的日期都是五年前的,说明这里的主人也是这几年才丢空这里的。在房子里转了一圈发现除了灰尘就是灰尘连个躺下的地方都没有,此地实在不适合久留。

在房子里面看得一清二楚,出到外面才知道现在已经是夜晚了,夜视对于僵尸来说只是小菜一碟。

今晚月亮休息了,天上星光灿烂。一阵秋风吹过,带起了路上的落叶,而头上的树叶更是下雨般飘落。真是奇怪,怎么这几棵树的叶子都快掉光了?远处的虽然叶子黄了,但也没有掉那么多啊?隐隐觉得这大概又是和我有关,不过鉴于不愿伤脑筋的原则还是不想了。

在城里瞎逛了一阵,车来车往人来人往却不知道自己该去往何方。

“叮!”

咦!什么东西?二十五美分?那个老婆婆怎么扔给我?又有,五美元?这女人怎么乱扔钱?难道美国人就那么有钱?难道……

唉!我又成乞丐了,右手袖子被烧光了,光着手臂;裤子衣服都是灰尘;披肩的头发又打散了;半个月没有洗澡……,这样刚刚往十字路口一蹲,再加上青月……,我还真是有做大侠的潜质。

赶紧买了几套的衣服,再进小旅馆洗个澡,才有点人样。虽然僵尸不会出汗,但是久了还是会脏的。

然后是决定去那里,我要干什么?不能再这样毫无目的的到处乱蹲,尽管我有大把的时间,但也不能这样浪费。既然来了美国,那么就好好地玩一玩。虽然做好了我是被追杀的准备,但是没有杀到来就暂时当没有好了。

摊开美国地图,闭上眼睛一点,下一站--呃!大西洋?再来--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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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暗夜的提议我决定步行。尽管有车和飞机由布法罗通往纽约,但是我还是决定走路。

地图上显示我最少要跨过两条大河和一座阿巴拉契亚山脉,一路上是山高水深啊!不过这样一来,他们也不会那么容易找到我。最重要的是暗夜的提议,我一路上就有时间修炼。

再怎么说少爷我都是高级的三代僵尸,怎么可以被女人追着跑?至于那个圣骑士,现在根本是不同级别的。

我要尽快修炼暗夜那里记载的东西,当然还有五行聚气法。所以,第二天我买齐登山用的一切和很多的日用品,反正暗夜那里装得下。在黄昏时我就出发了。

一开始,我是沿着铁路线走的,进入山区后就离开了铁路线。我不怕迷路,因为有暗夜在。进入山区后速度也慢了下来,因为我的修炼开始了。

我只在夜晚赶路,因为我和青月都不怎么喜欢阳光。太阳一出来我们就躲进加厚的帐篷或者利用暗夜找到的山洞什么的。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我对暗夜那神秘的能力的承受越来越强,到下山时我已经可以看到十里内的所有,虽然只能支持几秒,但是已经是一个不少的进步了。

修炼暗夜那里记载的东西其实和太叔公的五行聚气法有点相似。聚气法的目的是要把在空间中存在的金、木、水、火、土五种能量吸收储存在体内再供使用。而暗夜以前主人在暗夜那里记载的却是要以修炼体内的核,以核与空间中游离的风、火、水、土四种元素产生共鸣,从而利用四种元素达到想要的目的。核的力量越强,所能结合的元素就越多,这可以称之为魔法。这和圣骑士的直接借用天使的力量又不同,毕竟那是别人的,不过他们都有圣力的护体,只是要每天祈祷才会有圣力加持。

由于在废屋那里打好了基础,五行聚气法有了很大的进步,每条的色线都变粗了。只不过气是聚了,却不知道怎么用,太叔公又非常有远见地留了一手,不过想想要是那时还要再背上使用方法的话手脚都可能被敲断吧。

魔法就不同了,一开始都是冥想,和聚气法很相似。有风时,细听风的脚步,想象风的形态……;在雪地是想象水是怎么形成冰,再怎么融化成水……;躺在地上时静静地感受大地的脉动……;火……火嘛!在山上树,水,大岩石甚至有些山峰雪都有,就是没有火,而且入冬了渐渐开始下雪。所以,第一个出现在我手里的是一个水球。那是坐在一个小瀑布下三天三夜才感到水元素的脉动,在经过我耐心的“沟通”它才羞答答地出现在我掌心。虽然我一激动,它就从我指缝间跑了,但是有一就有二。很快我随便就可以聚集那些羞答答的家伙们了,还让它们按我的意识去变化。我让它们变成花,变成小鸟,变成坚硬的棍子追着青月敲……

很快,青月就反抗了。再怎么说都是一只四代的高级僵尸狼嘛!被欺负多了,那家伙居然也能与风结盟了,一下子就把我的一大群小鸟吹散了。好家伙我还没能找到风元素的脉动呢!不能让它独美,努力……

原来这就是风,这缓缓流过指缝,轻轻划过耳际的就是风,好调皮的家伙。坐在山崖上听了两天风。

“轰——”

腰粗的大树被我的风刃切断宣告风的修炼毕业。

然后就是土元素了,在一次修炼聚气法中的土,就在我要收功时我想,为什么吸地气不会把泥土也吸到身上?一下子我就被土埋了……

青月的进步也很快,常常张口一个火球就把我的土人、雪人炸个稀烂。不过可能是没有想象力的原因像土和水这些要想像的魔法就不会,最多就是一个个的火球或者鼓起风狂吹,把周围吹个一塌糊涂。这毫无美感的家伙,以后叫它青月吹雪。

青月最大的不同就是它似乎是直接使用核的能量,而我的核的作用就像一个中介,它的作用就是在于让我和自然中的各种能量结合。也不知其他的僵尸会是怎么样的?

唯一的遗憾就是直到下山我还是点不起一点火星,亏我还叫林火呢!

至于太叔公的五行聚气法我还是有练的,不是我想练的啊!是停不了啊!一次我玩水玩上瘾,在山上用水结成一组巨大的水像,再与风元素组合变成巨大的冰雕。一人一狼一蝙蝠,人是自己啦!左边站着青月,它头上还有欲飞的暗夜。后果是我失控了,把方圆十里内所有有血的动物都吸光了,青月也只是跑得快才幸免于难。

核一旦使用过量就需要血来平复。血是人体内的精气所化,五行聚气法吸收的是天地间的精气,刚好可以补充。之后就学乖了,一旦心浮气糙就练气。

青月就没有那么客气了,它才不管那么多呢!我们路上的动物基本死绝。不过,我严重警告过它绝对不能吃人,除非我命令。所以,有人烟也能安然无事,动物咬动物谁会管?我也无法管,它速度太快了。如果我的速度达到音速,那么青月的速度就是两倍的音速了。我觉得这和它比我多两条腿没有什么关系,这大概是天赋问题了。现在再加上风,我拿它没辙了。我要抓它就是在瞬间在整个空间布满水元素,把风隔开。那么它就会像一条金鱼一样游啊游……只是事后我要狂练聚气法,一天一夜不能动。

总之……

纽约,我来了!

从出发开始的第四十六天,经历千辛万苦(其实是玩)我终于踏上通往纽约的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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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雪花的迎接下走进这个世界闻名的大都会的。当然了,有了前车之鉴我是梳洗了一番才出来的,不过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好像又多了点什么,但又说不上来,好像看太叔公时也有这样的感觉。

为了不“惊世骇俗”我还特意多穿了两件衣服。我不冷,但是大雪天只穿两件衣服那就说不过去了。

纽约,其实也和其他的大城市没有什么分别。不外是由一栋栋大楼组成的另类森林,最大的不同就是这个森林里的鸟叫美国人。

逛完了华盛顿广场,也经过了那灾难后的世界贸易中心,最后又在黄昏的时候来到闻名已久的唐人街。这里也有个名字叫中国城,说是那么说,也就是弹丸大的地方。地方小人却多,一出地铁只见人头涌涌,一个个黑色的头发,一片黑头的海洋,这就好像回到家一样。

最让我有家的感觉的就是那一字排开的街边档,让我感动得要哭。这里有我最爱吃的牛杂,还有肠粉、鱼蛋河粉、牛丸子、茶叶蛋……,以前在熬人造海蜇时做梦都想着这些。只不过这些都是老天给我的另一种折磨,当我看到这些东西时我却不能吃。在山上试过了,烤了一只青月咬死的兔子,吃了以后就从胃里吐出来。只有血或者带血的肉才不会造反,好在练了气饿的时候不多。

闻着诱人的香气,感受另类的乡情。

几条街很快就逛完了,但是我渐渐有种不舒服的感觉。总觉得有人一直在看着我,而且不止一个,但是我却找不到是谁。和街上看我的人很不同,虽然他们看我的目光怪怪的,但是他们更多是看我身边的青月。也许是错觉,尽管经过几十天的修炼我的直觉有所加强。

忽然一件橱窗里的物件吸引了我,那是一个精致的怀表……

“叮!”

我进店时挂在柜台上方的一个铜铃响了一下。

“欢迎光临!请随便看看。”说话的柜台里一个脸上标准奸商笑容的中国老头,说他是老头是他一头花白的头发,但看年纪却大概不到六十。

“叮!”又响了一下。这下老头却也发现了,他看了看它头顶上的铃,再看看我和青月,然后笑容就变得更假了。

真是的,我又不是没钱给,不想笑就不要笑嘛!心里想着,就指着橱窗那里的一个怀表:“我要那个怀表。”

“叮!”第三下了。

“呵呵!小兄弟真是有眼光,这个怀表是欧洲一个古老家族没落后拍卖出来的。”走过去把表拿了下来,继续说:“这表从制造以后就没有停过,却不用上发条,我们甚至打不开,根本不知道它用的是什么动力。时间可调,打开还有音乐。”说着把怀表打开了,传出了轻轻的音乐。

我接过合上来看,表身是银色的,表盖雕着各种花纹,背后的花纹却是一个六芒星和一些符号。原来有个小型的聚能魔法阵,当然不要动力了,一看到图案脑里就浮出暗夜那些关于魔法阵的知识。不过能做出这么精巧都算是大师中的大师。法阵不难,难就难在如何转换为机械动力,资料上是这么说的。

“叮!叮!”

那个铃越来越响,越来越急了。

“你这铃真奇怪,这里没有风都响个不停。”我的好奇心从怀表上转到了铃上了。

“哈哈!哈!这,这铃今天是有点毛病,真是烦人,我把它取下来。”说着就把那越来越响的铜铃取了下来,并递给旁边的一个伙计,不理那伙计的迷惑叫他把铃拿到后面。

见杂音没有了,我把表打开。刚才那音乐又再次响起,这是一首不知名的曲子,但听着听着一股凄迷悲伤的感觉不知不觉侵袭了我,和樱的点点滴滴又再涌起。

“那一夜,圆月如此晦暗;

那一夜,鲜花亦已枯萎;

那一夜,你从我怀里消失,从此月亮不再美丽……”

是暗夜的“声音”,它的前主人唱过这首歌。音乐一遍遍的重复,暗夜的“声音”一次次回响。

“咳!那个,你觉得还合适吗?”

我在老头“善意”的提醒下回过神来。失去樱两个月了,我还没从悲伤中挣扎出来。以前,还是人的时候接到女友分手的电话也只是苦笑了一下,僵尸感情都是脆弱的吗?

“这个我要了,多少钱?”

“一万九千八百,美金。”

“多少?”

“一万九千八百美元。”

“你抢啊?”一个表要十六万人民币?老爸虽然近年做生意赚了一点钱,但十六万也不是随便就拿得出来的,何况还要贡献到村里。虽然我也有一亿美元的本票,但是有归有,要拿十六万来买只表,还不是我能承受的。最大的问题是我身上只有一百美元不到。

“这可是古董啊!你可是识货的,知道这表的价值所在,古语有云千斤难买心头好……”奸商的本领完全地发挥。

“好了,我没那么多现金,我拿这个换怎么样?”我递了一块从次元袋里随便抓的蓝宝石。

店里的两个伙计和老头的目光一下定在我手心上拇指大的宝石上。

“真,真的换?”老头的眼睛发着光,似乎比我手上的宝石还亮。

“是,别罗嗦,换不换?”

“好,表是你的了,宝石是我的。”

说完把表放到我手上,把宝石抢了过去。

我当时完全不知道,这些袋子里还有几箱的东西的价值,直到有一天我问起旁人这些东西的价值才后悔得要死。

我把樱的一张照片剪好放在表盖的里面,那是一张她笑得最甜的。我知道只要放在那里就永远不会坏,而且她才离我最近,就在我的怀里。

不理还在围着宝石看的他们带着青月我就出去了。

******

林火出了店后……

“老板,这宝石是真的吗?值多少钱啊?”

“我拿眼珠保证是真的,价值嘛,附耳过来……”

“哇!老板你发了!”

“嘘!”

“……”

“老板,那块表你不是一直不卖的吗?怎么又卖了?”

“白养你了,难道你没看看到正气铃一直在响吗?我敢不卖?”

“什么?难道他是……”

“是什么是,我警告你们,今天的事不准乱说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