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忘归之夜
作者:宋思乙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7189

离火大叔共有三男两女。长子离火郯为人宽厚敦敏,最得大叔喜爱,可惜十几年前年仅二十三岁的时候,在与卡罗其的一场激烈战斗中,为了保护大叔而不幸丧命,遗下一子,就是离火明光。出于对长子早逝的哀恸,大叔坚决反对明光习武从戎,只是让他读点书,明白做人的道理,将来在这里平平安安度过一生罢了。离火明光天资聪颖,年纪虽然不大,倒也学得一肚子学问,不辜负大叔的厚望。

近年来大叔年事渐高,精力大不如前,族中日常事务已基本上移交给次子离火煌。儿女们早已成家,与大叔分庭而居,家中的房屋有部份空闲下来。大叔将屋子从西到东一分为二,北面的大半房屋连同一个小小的后花园一起租借给外来的有钱人,物尽其用,同时赚点收入贴补家用;南面连着会客大厅的几间主屋和厢房则留着自用。

大叔老两口居住在正南向阳的主屋;孙子明光住在朝东的厢房,那里光线充足,便于读书习字;西面是几个仆人的居处。此外还有一套独立的雅居,分内外两间,内间是卧室,外间兼作起居和会客之用,四周花树掩映,景致颇美,原来是离火家的书房,现在则是天戈在忘归之野的居处。

曾经有人在住房极度紧张的时候,不止一次地跟大叔商量,想要高价租借此屋,还答允说一旦天戈回来便立刻搬出,全都被大叔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天戈明白大叔的心意:他将多年来对长子的追思和爱惜之情,全都移到了自己身上。自然而然地,他也将大叔视同父执,这里是他的又一个家,每当他在外面闯荡久了,厌倦了也疲惫了,就回到这里,享受亲人的照顾。

天戈走进那套独立的雅居。将近一年不曾回来,这里的一切跟他离开时几乎没有两样,桌面和地上整整齐齐一尘不染,床上的被套床单显然刚刚换过,还能够清晰地看出上面折叠的痕迹。床下那双临走前歪歪斜斜地倒在角落里的旧鞋,这时已经清洗整理干净,大大方方挺立在鞋架上。窗前的花盆里,那株能够绽放整个夏季的夜来香正在含苞吐蕊,它的馨香正随着夜晚的来临而越发浓郁。

此情此景,令天戈心中突然产生了几分迷惑,也有几分惘然。从他踏进屋子的那一刻,一年以前在这里平静生活的点点滴滴,此时全部汇聚到了脑海之中,鲜明而又生动;相反,近一年来在外面的惊涛骇浪,特别是最近一个多月险死还生的惊险经历,却又宛如一场刚刚清醒过来的大梦,恍恍惚惚地变得不太真实。时间似乎停止了下来,此时的情景,温馨而又令人愉悦,仿佛可以一直持续到永远。

记得少年之时,每天也正在类似这样的平淡充实中度过,那时的自己,甚至天真地以为人生本来就应该如此。可是统领和他身后那队人马的到来,结束了自己的美梦。那么,眼前这番看上去实实在在的情景,是否又是另一个美梦?它还能够维持多久的时间呢?人的一生,是否只是在不同的梦境之间流转,至死方休?

身后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打断了他的沉思。他转过身来。只见离火大婶捧着一套崭新的衣服走了进来,说道:“一会儿洗完澡之后,换上这个吧。”

天戈连忙接过,感激地说:“多谢婶婶!我回来一次,总是给你增加不少麻烦。”

“呵呵,看你说的!一家人嘛,有什么麻烦的呢?”大婶笑盈盈地说,声音相当宏亮。她是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妇人,看上去却最多四五十岁的样子,身体稍稍有些胖,但是结实有力,圆圆的脸上总是微笑着显得和蔼可亲。

大婶一双眼睛细细地朝他打量:“小天仍然跟以前一样,一点都没有变……哦,不,应该比以前更加精神了,怪不得,每次你回家一趟,总是有一些大胆的女孩子跑到这里来,转弯抹脚地打听你的消息。”

天戈脸上一红,说道:“那些人闲着无聊,婶婶不要理她们,过一阵子就好了。”

“婶婶知道的,那些女孩子们我也都想办法一一替你打发走了。不过,阿天,婶婶没有记错的话,你今年快三十了吧?也该好好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了,不能总是这样,成天只知道在外面闯荡……怎么样,你在外面一年,有中意的女孩子了么?”说到后面的问题时,她放低了声音。

天戈摇了摇头:“我有好多事情要办,暂时还没有考虑这一点。”

“呵呵,这件事情也很重要,并且跟你的那些要紧事并不冲突的。”大婶说。

“是,多谢婶婶提醒,以后我会在这方面多留意一些。”

“我和你大叔这么些年来,也一直帮你留意着。这里虽然狭小偏远,其实才是居家过日子的好地方呢,你说是不是?”大婶又说。

天戈点了点头:“婶婶说得不错,平静的生活才是最美满的。可惜我还有好多放不下的事情,没福气享受大叔和婶婶这样安安稳稳的幸福生活。”

大婶微笑地看着他,说道:“既然你明白平静是福,幸福离你应该就并不遥远。其实幸福生活所需要的条件不多:一个能够了解你、爱惜你、尊重照顾你的人,一间能够遮风蔽雨的小屋,只消具备这两样,就已经差不多足够了。”

听到这样的说话,天戈心中一痛。素歆和爷爷曾经居住过的林间小屋,虽然经历了将近十年的风风雨雨,依然屹立不倒,足以成为幸福的安乐窝了;只是,那个真正值得自己爱惜和照顾一辈子的人,究竟要到什么时候、要到哪里才能够找到呢?他轻轻叹了口气,缓缓说道:“人的一生,处处受到周围的环境影响,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的一间小屋,能够彻底遮挡住外面世界的风风雨雨么?”

大婶笑道:“环境固然重要,可是一个人能否得到真正的幸福,关键仍然在于自己的努力,还有明智的选择。”她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踏上两步,在他耳旁悄声问道:“你觉得,林雅姑娘怎么样?”

天戈一怔,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点,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大婶见状,以为他是不好意思,点了点头,微笑着说道:“阿雅我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一个相当不错的好姑娘呢,今年刚满二十岁,年龄正好与你相当,家里的条件也很不错,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视同珍宝,至于她本人,性情温和,才华出众,是咱们这里首屈一指的才女……”

“知道么,你离开一年,这间屋子一直是阿雅姑娘在打扫,她隔三差五的过来,每一次都细细整理半天,从来不让仆人们帮忙。你现在手里这套衣服,也是她比照着旧衣,亲手为你缝制的……”

“多谢婶婶好意,还有阿雅姑娘的一片心意。可惜,我这里正有一件要紧事,须得赶紧出去办,不知道多久才能够回来,再考虑这件事情。恐怕会因此耽误了阿雅姑娘的青春。”

大婶愣住了,再三向他询问,直到确认这件要紧事的确不可以拖延或者改期,这才叹息着说道:“真是可惜。不过依我看来,即使再过很久的时间,阿雅姑娘肯定也愿意等你的。这些年来,她推掉了不知道多少好亲事,一心一意只是为了你啊。”

“那,请让我考虑考虑,过两天给她一个答复好么?”天戈沉吟半晌,这才答复道。

大婶理解地点点头:“终身大事,考虑一下也好。只是不要拖太久。人生是相当短促的,几十年的时间,一晃眼就过去了,一个人不可能总是二十多岁……”.

晚餐内容之丰盛,令向来身居帅府享尽山珍海味的西羽也看呆了眼,他跟天戈为了掩蔽行踪,旅途中一直未曾举火,过了一个多月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嘴里早已淡出鸟来。

爆獐腿外焦里嫩,熏鹿肉香气四溢……那碗伏龙河特产的针鱼汤,鲜美得令他险些连舌头一起吞到了肚里。

“如此说来,所有居住在这里的人,每天都能吃上类似这样的饮食?”西羽在问话的同时,使劲往嘴里塞着美味的食物,全然不顾身为客人的礼仪和风度。离火大叔夫妇见他吃得欢畅,笑吟吟地在一旁为他添菜助餐。

“那是当然!”旁边那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离火大叔的孙子离火明光傲然回答。他跟西羽年纪相若,一个下午相处下来,相互之间已经无话不谈,“事实上,这样的饮食对我们来说相当平常,绝大多数的人已经不太乐意吃它……”

“明光!”林雅忍不住出声制止,餐桌上说出这样一番话,实在是相当失礼的事情,而且影响客人的胃口。离火大婶在他头顶用餐具轻轻敲了一记。明光连忙住口,吐了吐舌头。

“为什么?”西羽却不介意,只是往嘴里使劲塞着食物。

“我们原野物产丰富,品种多样,大陆上几乎所有的动植物,在这里都能找到,只是有的相对希罕一些;不过这些食草的小动物并不包括在内。它们在这里,简直可以说多如牛毛,无论怎样都吃不尽。”

西羽叹道:“以我所知,即使大陆上最富足的西方十国,也仅能做到让老百姓不会因为没有食物饥饿而死。这里简直跟天堂一样!那么你们平日里喜欢吃的究竟是什么?”

“很多刚从外面来的人,都像你这么说,可是在这里住得久了,反而不觉得。”明光道,“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反而更加怀念以前在家乡的日子。现在街面上最火爆的,正是效仿大陆各地风格与口味的各式餐馆,所用材料大多相当希罕,需要到附近危险的深山老林里面去找,倘若没有一身过硬的本领,进去之后很难再出得来。这些菜肴的珍希昂贵,可想而知,可是它们一旦做出来,立刻被抢购一空,根本就是有价无货。”

西羽点点头,轻声自语道:“也许,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最珍贵希罕的……”

这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他抬起头,看着天戈眉开眼笑道:“大哥一身好本领,想必因此发了不少财吧?”

“我有不少事情等着去做,哪来这样多的时间和精力?”天戈摇头答道,“只是手头实在紧张的时候,才会考虑进山去看看,得到的那点儿钱财,早就花掉了。”

“那么,你现在手头紧不紧?”西羽紧跟着追问道。

“你若想在附近逛逛,我找人替你领路就是。只是千万不要进去太深。”天戈明白他的心意,叹道,“眼下我另有要事,不能在这里耽搁太久的时间。”

“我知道的。我会替你好生想想办法。”西羽郑重地说。

“你?尽量管好自己,然后平安回到家中,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天戈立即摇头拒绝。

西羽嘻嘻一笑,却不答话。明光见他已经吃得饱足,依然恋恋不舍地看着餐桌上的菜肴,忽道:“本来,我们今天打算给你做些东离菜……”

东离菜?西羽一怔,尚未明白因为先前那身三王子的装束,他已经被人误会成东离人。明光又道:“天叔叔说不必。这个菜谱是他亲自为你定的,他说你一定满意。”

天叔叔!西羽又是一怔.

“你叫我弟弟,却管他叫叔叔。这,我未免太吃亏了!”西羽朝面前的离火明光大声抗议道。

离火明光是个文静瘦弱的少年,因为家教的影响,平日里不茍言笑,跟西羽相处不过短短的半天时间,脸上的表情丰富了,说话也自然而然地多了起来。听见西羽的抗议之辞,他纵声而笑,振振有词地说:“我叫天叔叔已经八九年了,一直都是这样的。至于你……”

他伸手在西羽的头顶比划了一下,续道:“矮了我足足半个头,年纪更加小过我,难道也要我叫你叔叔不成?”

“私底下你怎么叫他我不管,可就是不能当着我的面叫。我一直当他是我的大哥哥,被你这么一叫……”

两个少年在前面争执不休。他们身后,天戈和林雅听到这番争论,彼此对望一眼,脸上都忍不住露出微笑。

夜幕降临,街边的灯火闪亮起来,劳碌了一天的人们,开始陆续出现在大街上,散步,聊天,顺便采购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忘归之野的夜晚,比白天更加热闹得多。

在离火大叔家用过晚饭之后,已经休息了大半天早已闲得发慌的西羽提议大家出来逛逛。天戈自然陪着他;林雅没有什么事,也一同跟了出来;大叔大婶因为上了年纪,腿脚不太灵便,就不跟年轻人一起热闹了,打发孙子明光充作离火家的代表,陪他们逛街。现在,一行四人正缓步行走在忘归之野繁华热闹的大街上。

身边周围到处是人,天戈和林雅反而比先前单独在离火家会客大厅时感觉舒服自在多了。

忘归之野有别于大陆各国的高度法术文明,在夜晚的大街上体现得特别明显,单以照明而言,完全可以说得上别具一格。房屋是长老会统一设计修造,采用了古朴简单的实用造型,表面涂上五颜六色的法术材料,白天看上去,像是置身万花丛中一般缤纷绚烂;到了夜晚,沿街的屋檐上灵晶灯纷纷亮了起来,房屋表面的涂料被灯光一照,竟然也释放出柔和朦胧的七色毫光,相当漂亮。

大街上行人如织,不时可见有人开着一种名唤风翼的小车,忽快忽缓地行进在人群之间,相当灵活。这种车不以马拉,高度和体积也不到普通马车的一半,形状小巧奇特,可乘坐两三个人。西羽见车上刻着跟善水家木船相似的符咒,心知它们的制造原理必定也是一样。

主街两旁,店铺一家挨着一家,出售的除了一些日用品,大量的是逃亡者从外面带进来的各类奢侈物品,其中不乏奇珍异宝。忘归之野流通的货币与大陆各国并不一样,初次进来的人在长老会下属的“忘归家园”作好相关登记之后,即可获得一定数量的忘归币,作为短时间内的基本生活费用,自然,这样的补助并不多,倘要在这里长久地生活下去,还需另想办法。

天戈每次外出闯荡之前,总是花费一些忘归币廉价购买这类奢侈物品,然后拿到森林外面以较高的价钱出售,换取大陆通用的货币和生活必需品;当然,在手里缺少忘归币的时候,他就会花时间在森林中冒险,猎获一些奇珍异宝出去交易。

以天戈高大魁梧的身材,还有俊朗无匹的脸容,走在大街上如同鹤立鸡群一般,自然引人注目;他身上那套林雅精心缝制的崭新衣衫,更将他身体的优势展露无遗。事实上,从他们走出离火家大门的时候起,街道两旁便不时地有人注意到他,两眼放光地在一旁看着,或者悄声指点谈论。幸运的是,上午初抵码头时的疯狂热闹场面一直没有出现。看来善水斓已经兑现了他的承诺,将天戈的意思跟大家解释过了。

林雅只是体型偏瘦,身高在女孩子当中并不算低,可是跟天戈一比,只是略略高过他的胸脯,距离肩膀还有老大一截呢。以她这样的高度和不起眼的外貌,走在天戈身旁根本就不被人注意。她并不介意这一点,见到众人的反应,心中甚感得意,一张小脸上光彩焕发。先前在离火家,好心的大婶瞅了个机会,将跟天戈的谈话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末了说道:“他并没有一口拒绝,可见对你的印象还算不错。这件事不宜操之过急,也绝不能够掉以轻心。他的品味比较特别,更加注重女孩子的内涵,跟别的男人不太一样。所以你成功的可能性相当不小。应该适当地在他面前展露自己,让他注意到你,多了解你,喜欢跟你在一起。好好把握机会吧,聪明的好姑娘!”

天戈在先前跟离火大婶一番谈话之后,得知林雅对自己的心意,意外的同时也有点感动,稍稍明白了她先前莫名其妙生气离开的原因。他想到自己这些年来一直为情所苦,不禁心生怜意,不忍立即令她伤心难过,因此才告诉大婶说,两天之后给她一个答复。

他想:“我这一次离开这里之后,定然是步步艰难,九死一生,只消临走的时候,将实际情况告诉她,她明白我今后再回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就会慢慢地转变心意了。”

此时,他见到她脸上喜不自胜的样子,心中暗叹,悄声提醒道:“林雅,我过两天就要离开这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再回来呢。”

“我知道!先前在大厅里,你不是已经告诉过我了么?”林雅顺口答复,有点嗔怪地看了他一眼,隔了一阵,又轻声说道:“我可以继续等,没有关系的。”

刚刚说到这里,旁边有人大声说道:“谢天谢地,终于让我找到了!天先生,林小姐,今晚敝家族有个盛大的聚会,家主正在东区广场恭候,还请两位赏脸光临。”

两人扭头看过去,眼前这个人,四十来岁的年纪,身材瘦长,目光精明。两人认得,此人正是善水家族的大管家,他跑得气喘吁吁的,身旁还停着一辆善水家独有的豪华大车,形状甚是特别,上面醒目的位置,刻着善水家的族徽,却是宝剑与法杖交迭,象征着家族除了武者之外,还曾经出过相当有名望的大法师。徽章的背景是一湾流水。

天戈记起先前散会时善水斓的邀请,说道:“多谢管家。待会儿再去好不好?小羽正在逛街,我想陪他多玩一会儿。”他伸手指了指前面两个兴高彩烈的少年。

小孩子逛街又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了?倘换了别人,肯定以为这是一个拙劣的借口,至少,天戈身旁的林雅心里就是这样想的,出于对意中人的尊重,她自然不会说什么;而管家出发前曾受到主人的再三嘱托,他平日里在这方面身经百战,阅人无数,比这更加拙劣的借口也听到过不少,当下脸上仍然保持着恭敬的神色,说道:“大家一起去吧,人多热闹,敝家主万分欢迎。我这就去跟小少爷商量一下。”

他恭恭敬敬地朝两人行了一个礼,果真走到前面跟那两个少年商量去了。

两个少年的话题,这时已经由对于天戈的称呼,转到年龄与学问之间的关系,几番转折之后,讨论起这里街道建筑的布局设计来。西羽胜在头脑快捷,见多识广,知识相对广博;明光平日里也看了好多种类的书,少年意气,自然不甘人后。两人激烈的争论被打断,都有点不太高兴,勉强耐住性子,跟管家对答了几句。西羽忽然看见管家身后的大车,这辆车车身狭长,通体呈流线型,并且将驾驶座位也设在了车厢之中,与整个大陆普遍流行的方形车身大不相同,形体个头也比眼前街道上的风翼高大气派得多;更加特别的是,车身上面竟也刻着跟先前那艘中型木船一模一样的符咒。他眼睛一亮,指着马车问道:“你这辆车,还有一艘在水面上开得飞快的木船,究竟是谁设计制作?”

管家的脸色略微变了变。设计者善水启半年多来一直神智不清,正是善水家族最大的心病,忘归之野的人在他们面前全都避免提起此事。眼前这位小客人显然并不知道。他又恭恭敬敬行了个礼,客气地说道:“他是敝家家主的二弟,一位大法师,目前身染重病,不方便接见客人。”

西羽脸上有点失望。管家忙道:“这辆车速度相当快,乘坐起来没有丝毫颠簸,舒服得很,跟别的车不太一样。少爷你上去试试就知道了。”

管家终于获得了成功,这句话正中西羽的软肋。因此不到一会儿的功夫,逛街的四人就坐上大车,随着管家往东区广场赴会去也。

车上刚好五个座位,先前负责驾车的仆人只好下车,用自己两条腿走回去。车厢前方左侧是驾驶座位,右侧是驾驶副座,后面一条长椅可坐三人。管家坐在驾驶座位上,耐心地向身旁的西羽介绍说道:“喏,这是动力,这是开关,这是方向控制器,还有刹车。启动之后只须注意方向,同时小心不要撞到了人……”说话之间,他已经将开关打开,整个车身发出淡青色的光晕,慢慢从地上浮了起来。

西羽惊喜道:“咦,这是风之力!”他已经感受到了平日里最熟悉的风元素。

管家操纵着车子向前进发,果然如他先前所说,车速平稳而快捷,坐在车上,连半点颠簸的感觉都没有。他点了点头,说道:“车名翼车,现在能量已经充满,可以毫不停留地开上足足一天一夜。你走遍整个大陆,必定找不到第二辆像这样的好车!”说到后面的话语时,口气中带着隐隐的自豪。

西羽赞叹道:“设计这辆翼车、还有那艘飞船的先生,真是一个相当了不起的人!我可以试试开一开它么?”

管家点头道:“敝家二家主,是忘归之野最强的法师!少爷你想开车当然可以,不过咱们得先禀报敝家家主,然后再拣一个空旷之处去试。这里地方太狭窄,你还不熟悉操作的办法,万一不小心撞到路上的行人,就很麻烦了。”

西羽点点头,真诚地说道:“多谢先生。以我所知,你们二家主对法术的应用,恐怕整个大陆都找不到第二个人可以跟他相比。”

听到少年嘴里这样的赞誉之词,管家笑得简直合不拢口来,说道:“看来小少爷对法术也比较感兴趣,只可惜二家主现在身染重病,否则他定然愿意跟你见上一面,好好指教你一番,包管你的法术水平获得大大的进步。”

西羽遗憾地说道:“是啊,真是可惜!”两人正谈得火热,却听身后的离火明光轻轻“嗤”了一声,意颇不屑。

管家脸色如常,似乎什么都没有听见。西羽转头问道:“明光哥哥,你在笑什么?刚才我有说错话么?”

明光正要回答,边上林雅轻轻拉了他一把,使了个眼色,然后笑道:“小羽你说得一点都不错!明光这家伙,总是喜欢一个人无缘无故地发笑,你不要理会。”

明光的发笑其实另有原因,而且充足得很,见林雅如此当面破坏自己的形象,自然不太服气,睁大了双眼正要反驳,旁边天戈淡淡地问道:“明光,我一直没有来得及问,这一年来,你爷爷究竟教你读了些什么书?”

在明光等忘归之野的少年心目中,天戈是他们最崇拜的英雄和偶像,叫一声“大哥”,是对他最尊敬的称呼,平日里纵然只是站在他身旁,也感到脸上极为光彩。当初西羽在船上,招呼端木奇过来坐,一船少年的反应全都极为怪异,善水铭甚至感到妒忌,原因正在于此。明光跟英雄住在一起,时常见面,这一近水楼台的好处,向来令大伙儿羡慕不已,相应地,他在小伙伴之中也甚有地位。

现在,心中的英雄向自己提问,明光于情于理,必须立即回答,他狠狠瞪了林雅一眼,说道:“是,最近一年来,我……啊!”

他也是一个聪明的少年,说话之间,突然明白了天戈的意思。爷爷经常教导他说,读书是为了明白做人的道理,指导日常的行为。现在自己竟然因为见不惯善水家这些人自大骄狂的嘴脸,跟他们计较起来,大大违背了爷爷的指导,显示出自己修养的不足。他满脸通红,低头惶然说道:“多谢天叔叔垂问,我这么些年来,书是读了不少,不过,却读得实在不好!”

先前,他和西羽为了对天戈的称呼问题,争执了半天,结果是谁也说服不了谁,只好仍然各叫各的,大家保留意见。

西羽疑惑地看着他们。不对,这帮家伙们,肯定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他正想刨根究底追问,旁边管家已经将车开到一个灯火辉煌的大广场上,停了下来。目的地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