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枪
作者:蓝冰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245

大学毕业后,我进入一所闲散的生物研究所。

父亲也对我管腻了,就这么随我而去。其实,我选中这里不是因为我喜欢生物,而是因为陈若新在这里——她可是唯一活着的可以威胁到我的人,自然要好好监视——当初之所以和她进入同所大学也是为此;没想到这个决定会给我带来如此之大的帮助。

这要从我成为正式组员中的‘猎人’说起。

‘猎人’顾名思义,专职猎杀。除我之外还有两个猎人,不过他们在别处执行任务我还没见过。一开始还罩得住,越到后来我就越发现枪的重要性。想想看,人类发明中最便于携带的具有杀伤力的武器;杀人的效率自然也很高。本来我是碍于用枪会留下诸多线索,例如硝烟反应,弹道痕等等从不用枪;现在我已经成为‘人民公仆’,克里斯都说了杀人合法(克里斯:“冤枉啊!我可没那么说!”),自然不用计较这些了!所以如何学会用枪成为我的一个难题。

这个时候,我的好朋友——陈若新显示出她超凡的用枪天赋(其实她是美国华裔大老板的女儿,自己不但有持枪许可证,收集的枪支都能供给一个军队;不过得知这些是很多年以后),将我这个从没有实战经验的‘通讯兵’训练的头头是道,也让我渐渐爱上枪。

这种神奇的武器可以远距离狙击,只要你掌握的好,工具配备齐全它甚至可以不受时间、地点及光线的限制,做到一击必杀。

我爱用枪,即使我更喜欢使用卡片,即使还没有赶得上超级枪迷陈若新爱到疯狂,我对仍然枪爱不释手。不仅仅因为枪击产生的尸体比较完整,我爱它,因为我了解它,它是我血色人生中忠诚的伴侣。

没有杀过人的不会知道临死前人类的意志力能够多么顽强!只要一个细节,猎手就会变成猎物;想当然了解自己生命所系的武器是制胜的关键。我熟悉枪上的每一道刮痕,开枪后分布在枪管上的每一丝余热。

我爱它,因为我还不能掌握它。如果我使用它像使用卡片一样拿手,我就不会这么爱它了吧?因为无法完全掌控,所以有趣。

然而,不知怎么回事,几乎所有的国际警察都知道特别行动组有个不会用枪的猎人,总是有人不时找我挑战想成名立就,当然都下场凄惨。我是不擅长枪——相对与陪伴我半生的卡片,枪到手仅仅近一年;但‘不擅长’也比大多数笨蛋警察们强得多(失言,现在我也是警察不能这么说)。尽管被我战败的可怜虫都被嗤笑为“连特别行动组最不擅用枪的人都不如”而抬不起头,找我挑战的家伙仍然屡增不减。不过组里反倒没人找茬,我猜大概是克里斯反面宣传的效果——什么时候一定找他把这些帐算个清楚。

被讨厌鬼们纠缠的烦恼终于停止,因为一个意外。

任何组织都是五味杂全,什么败类啊,混饭的啊,公子哥都有;我从不知道警察也是如此。虽然没刚才我说得那么夸张——毕竟能够被委任为国际警察的家伙都是有些实力的,但是性格的差异也令人叹为观止。例如克里斯是个彻彻底底的软脚虾(后来我才知道克里斯其实在组里算是数一数二的高手,只有在我和莱娜面前抬不起头),他的搭档莱娜却是冰霜美女。不过想想连我这种‘普通’的大学生都照收不误,真是萝卜开会(依我看是藏龙卧虎吧——旁白2)。

里昂是个极为自大的家伙,也是我没见过的‘猎人’之一。在第一线的那群人里他算得上远距离狙击的天才,而且他胆识过人,曾经独闯龙潭虎穴取得最终胜利。如果消息来得再早些,超级大毒鸠就应该由他来摆平而不是我。呵呵,补充一点,铲除毒鸠的经过被‘上面’全面封锁,似乎想以此作为控制我的把柄——或者是想把我当成隐棋。

悲剧起源于我不认识里昂,但他认识我,好巧不巧我们在一个射击场练习。

他早就听说过我,印象里是个水平中上,稍有天赋的大学女生。被我抢了生意的仇恨他记着,所以当看到我走进单人练习室时竟也跟了进去,想挫挫我的锐气。我们组员看见又不敢拦,只好以最快速度把克里斯找来阻止即将发生的‘误伤’。

他得到了机会,因为他一进来看到的就是我把枪一甩,气得直跺脚,似乎在发小姐脾气的场面。

“你是影小姐吧?怎么了,需要帮忙?”毕竟是个女孩子啊!里昂看看枪靶中心只有一个弹洞,心中暗想。

“气死我了!”我懊恼得扯着头发歇斯底里的喊道。

“噢——不要灰心。咦?你不是都射中了吗?”刚认为我只中一发的他看清积分表,发现所有子弹都从一个弹孔出去。

“谁管它们中不中!我是想中途改变弹道方向,没叫它们每次都是直着出去!”一点也不顺手,如果是电话卡我都能让它像回旋标一样回来呢!

“子弹出膛后能影响它的因素只有空气阻力,当然是直的。”他为我的表演感到好气又好笑,同时也纳闷无人能敌的克里斯究竟怕我什么。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看到我把左手举到枪前。

“你在干什么!”

“砰!”子弹从我的手指缝呼啸而出,我通过气流的感觉来锁定子弹飞出的方向。

“对,空气阻力,我怎么没想到!”我根本没注意耳边的聒噪,投入到利用阻力改变方向之中。我又连发好几次,枪的后坐力镇的我手麻酥,不由的抖了一下,最后一发子弹擦着我的中指而过,在指缝内侧留下焦黑的痕迹。我没有时间感觉疼痛,拼命想抓住刚才那一瞬间的灵感。正当我恍然大悟之际,倒霉的克里斯急匆匆的冲进来:

“枪下留人!——啊,感谢上帝,你还活着。”看到他气喘吁吁的挡在满脸莫名其妙的里昂前面,我露出不怀好意的微笑。

……

“过了将近半个小时,在外面贴着门缝试图偷看的我们因突然开门的惯性摔倒在练习室。只见影小姐兴致勃勃用手指转着枪——枪突然被抛到空中,又飘回她手中绕着手指飞快的旋转;情致高昂的走出来。我们等她走远后才小心翼翼张望里面——从来都指高气昂的里昂抱着头蹲在角落里,双眼失神,嘴里念叨着:‘好可怕,好可怕的女人……’而克里斯警官正站在射击台上,脸色苍白如腊;他身后枪靶上的弹孔形成一个标准的人形——这种时候充分的体现出特别行动组成员的坚强意志!和陷入半疯狂状态的里昂不同,克里斯仅仅是翻了白眼而已……后来我们听说每一颗子弹都是向他直射过去,快要击中的时候突然转向,只要克里斯警官稍微动一下就没命了——为了救助他人英勇的牺牲自我,真不愧是我们警界的精英!”——摘自一位退休组员的回忆录。

后来大家都谣传我和克里斯联手给里昂一个下马威,天知道我连里昂是谁都不知道,真是冤枉,这真的是场意外!如果早知道我才不会暴露实力。

不过也有谣传我是想报复克里斯把我募招到警队之仇。

呵呵,我怎么可能这么小心眼?

怎么可能。